更新於 2024/09/0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因為好奇,更因為到不了那裏而閱讀的書

在走馬看花式的旅遊了許多國家之後,總有一些地方是我到不了的。原因可能是阮囊羞澀、可能是體況不宜,歸結最大因素應該是被資本社會豢養多年,蠻荒之地並不適合我味。

2021年8月15日,阿富汗的首都喀布爾被塔利班佔領,美國總統下令美軍撤出阿富汗,他說 : 「 英勇的美國軍人不應該為了一場早該結束的戰爭,在犧牲生命繼續冒險。」;「拜登認為,20年來美國對阿富汗的任務,除了成功狙殺賓拉登、嚇阻恐怖組織外,數十年來花了太多心力努力改造阿富汗卻不見效;因此,他堅決支持美國撤軍,不要再為了阿富汗無止境的作戰,強調所有責任由他承擔。」( 媒體新聞報導)

因為這樣的新聞消息,再加上我這輩子應該不會去阿富汗的主觀想法,於是入手這本書~走過夾縫地帶 ( 原文作者:羅利 . 史都華 Rory Stewart )

作者羅利 史都華於20年前,2001年聖誕節前夕,在尼泊爾的東邊小鎮聽聞塔利班垮台,便搭車到阿富汗。然後在2002年初開始走過夾縫地帶橫越阿富汗的36天,並書寫徒步旅行過程中所見所聞的人事物,以及跟隨印度蒙兀兒王朝君王巴卑爾的腳步做歷史見證的地理風貌探索。

閱讀的時候有種聽作者講故事的錯覺,同時也感受著在阿富汗旅行的滋味。

2002年1月的某一天,人在巴基斯坦的作者和來自阿富汗的友人尤素菲,有這麼一個場景 ~ 「他遞給我茶跟一顆糖果,還跟我說他多麼喜歡我的旅行,…」( 頁15 )。作者在阿富汗的旅行,友人尤素菲提供協助並護航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著墨不多,卻是安全入境阿富汗時的關鍵人。

後來到了阿富汗的赫拉特,在國安人員「命令」下,並且尤素菲也說沒得商量的情形下,而有了兩名配槍保鑣一路跟隨到洽嚇洽蘭,被監視的可能並非全無,畢竟就連在赫拉特住的地方,除了莫法瓦克的飯店之外,外國人都禁止入住」( 頁33 )。

阿富汗是個有著戰亂日常的國家,甚少有人會想要前往,更遑論以徒步方式從阿富汗西邊的赫特拉走到東邊的喀布爾。這趟旅程要能安全無虞必須從長計議,踏出的每一步都得事先準備,如此並不代表萬無一失,但有人背書的介紹信函至少可以排除大部分的潛在風險吧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羅利找人做了一支當地老人稱作「當」的行走使用的拐杖,準備開始橫越這片15世紀時期屬於亞洲印度蒙兀兒王朝的領土。

第一步裡的呼瑪鳥。「工作內容有一半與外交部有關」( 頁14 )的尤素菲協助羅利通過國安人員的盤問,並且分派兩位保標( 阿布杜爾 . 哈克和卡西姆 )隨行。

第二步裡的西方元首。「伊斯梅爾是阿富汗西方最有權勢的人。」( 頁76 )「我需要能跟人們說我見過伊斯梅爾汗。下個月我徒步旅行中見到的每一個人都能與你伊斯梅爾汗的關係定義。」( 頁78 )。

第三步裡的貓眼鏡面墨鏡。奧貝指揮官慕斯塔法「一個三十歲左右、高瘦的人走來,所有任突然站了起來。⋯他列隊式的移動,以穩健流暢的滑步握著手,走向屋裡最尊貴的位置。」(頁162 )儘管他曾開玩笑和人打賭開槍試圖殺掉羅利,後來還是命令他的秘書給羅利一封介紹信。

第四步裡的風起之處。村長阿布杜爾 . 拉烏夫 . 格哈夫利。「每個在洽賀洽蘭談到他的人,都強調他的封建背景( 富有的家族),在邊境的地位」( 頁242 )

第五步裡的姓名導航。羅利要走洽賀洽蘭到雅客浪的這段路前,和村莊裡的老人談論過路徑,「他們知道這麼多道路,僅來自他們父親訪客間裡講述的故事。但每個人都記得每個步徑的方向,一連串的名字(人物或家族)及村莊。這是幅非常有用的地圖。」( 253、254 )「每位封建領主看來都覺得提供我曾受過保證的護衛是他的義務」( 頁274 )

第六步裡的布萊爾與《 可蘭經 》。羅利遇見戈后芮克村長之子阿里,並解釋需要一張床過夜。同時也展現對阿里的家人被塔利班殺害,以及藏在雕刻木箱被火燒毀一角的《 可蘭經 》的興趣。羅利對伊斯蘭教的禁忌之暸解,讓阿里認為他們之間擁有共通點⋯⋯「2001年11月,一張照片顯示布希隨意地用他不淨的左手越過一張桌子拿《 可蘭經 》,展示《 可蘭經 》的穆拉勉強地微笑。」( 頁309 )

第七步裡的我就是變焦鏡頭。每段旅程的住宿於窮鄉僻壤間都有招待人,也幾乎友善;於市集或地理要塞,羅利疲憊不堪之餘也求助國際組織。巴米揚到喀布爾是羅利的最後一段旅程,而巴米揚正由新任長官哈利利的士兵掌控著。哈利利長官辦公室的官員阿齊茲給了一封介紹信,協助羅利接下來的行程。

作者為每一篇文章下標題看似有隱喻,有著身為日不落帝國子民的思考脈絡,在「芝加哥與巴黎」、「不定人稱代名詞」、「青蛙」的篇章,平鋪直敘的描寫透露理解又微微歎息的心思。

羅利喜歡狗。旅行的第九天,在達哈內芮札克為一隻耳朵被割掉但能夠殺死狼群、非常兇猛的戰狗取名叫「巴卑爾」。狗在阿富汗非寵物,甚至象徵不潔。「一小群沒事做、骯髒的小孩對著那狗大吼。⋯⋯我猜想從未被撫摸過是什麼感覺。⋯⋯牠的殘尾小幅地擺動,然後緩慢的腳步走向我。我決定帶牠跟我回蘇格蘭。」( 頁179 )

「巴卑爾」最終還是去不了蘇格蘭,不是狗狗不能上飛機,而是搭飛機的前一天,沒有牙齒的「巴卑爾」從來沒有過吃羊排的經驗,牠並不會處理肉骨頭,骨頭碎片穿刺牠的胃致死。

我不知道在危險又艱難的阿富汗旅行時,羅利有沒有掉過一滴淚?回到蘇格蘭家中的羅利為巴卑爾哭泣⋯⋯本書的中間部份穿插許多張旅途中的照片,最後一張是作者於旅程半途和巴卑爾的合照,與旅行首日於赫拉特沙埃德旁的第一張照片對比之下,作者飽經風霜的樣貌與先前白皙的臉龐判若兩人。

後記中,「經過這趟步行旅程,我愛上阿富汗。」( 頁387 )作者在2005年重返喀布爾生活以及工作並和另一半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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