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沃爾德-七章

更新於 2024/01/15閱讀時間約 33 分鐘

「真的不去跟他們道別嗎?」

「不了,他們現在有太多事要忙,而且我們不能停留太久。」

「嗯。」接著泰格消失在人群中,我也走向一旁的攤販買些東西。

離開塔烏斯前,我們得先買齊接下來旅途中要用的生活用品,就算普斯有給予我們一些資金,但通緝令卻沒辦法撤銷,不能在塔烏斯待太久、也不能送我們到約塔。雖然和當初說好的條件不一樣,不過也因此才能把泰格帶上。

買好食物和其他用品後,我在約定好的地方等他,順便整理剛買的東西。

過了約十分鐘,泰格提著好幾個大袋子出現在我面前。

「買的真不少」我從他手上拿了一個袋子,打開一看「你只有買食物嗎?」

「唔,還有衣服」他打開另一個袋子,拿出一件黑色斗篷披在身上。

「還有嗎?」

「我去了一趟鐵匠鋪,買了把劍和鎖子甲。」他將衣服掀起一角,露出銀灰色的鎖子甲。

「嗯」我把剛剛整理出來的空袋子拿到面前「把食物和其他東西放進去,留下水壺和要穿戴在身上的東西就好。」

「呃,放進去?」泰格疑惑的看著我「這袋子比妳的腰包還小耶?」

「袋子上有魔法。」

等泰格帶著訝異的表情把東西放進去後,我用繩子將袋子繫在他的腰上。

『羽量術』在小袋子以及他的鎖子甲施法後,我們開始移動。

出了里可斯,我馬上把改變外貌的法術解除。

「呼,舒服多了!」泰格使勁的伸展身體「以後妳絕對不要再對我用那個法術了,就算會惹上麻煩也一樣,腳短很難走路也很難平衡。」

「多來幾次就會習慣了,我們走吧。」

「等等,真的不買馬嗎?約塔可不是一兩個星期就能走到的。」

「我們要走的路不適合馬行走,而且也沒幾個地方能讓馬好好休息,一路上說不定還會被怪物襲擊,帶著馬只會讓行動不方便。」

「不適合馬行走…妳不打算到伊姆特?」泰格的身體發出各種喀喀聲,像是很久沒活動一樣。

「嗯,我想要在一個月內回到約塔。」

「一個月?就算騎馬也趕不到啊,為甚麼要在一個月內到?」

「我想回去看隊中的結業式。」

「結業式?」

「等等到了河邊再說,現在先趕路吧。」

塔烏斯的南方和東方一樣都是草原,只是東邊有著狼神,而北邊與西方都有山阻擋著,所以南邊就成了塔烏斯主要的通道。

由於來往塔烏斯的人數不少,所以騎警不會太注意人們的長相,也不太會把人攔下來問話,只要低調行動就不會惹上麻煩。

靜靜地走了兩個小時,前方有一群人排成一列,像是在等待甚麼一樣。從他們旁邊走過,到了河旁邊找個地方休息。

沒想到有這麼多人,看來今天可能要半夜趕路了。

「好久沒走這麼久,腳好痠。」將腿伸直,泰格用手努力的按摩小腿。

「好好休息一下,等等過了橋要加快速度」我從背包拿出地圖,攤開放在地上「照現在的速度天黑前到不了森林。」

我指著地圖上畫有森林的地方。由於大陸上有許多沒有人去過,所以有些地方只有大致的範圍,有的甚至連名字都沒有,至於那些地方是否有探險家進入過,這就不得而知了。

 

「森林?不在丹里休息嗎?」他指著森林旁邊村莊的圖案,語氣有點不開心。

「走那邊會來不及,如果不從詘白山脈過,沒辦法在一個月內到約塔」我用手在約塔和我們所在的位置之間畫一條線「我們光從塔烏斯的首都到里可斯就花了一個星期,雖然是為了把需要的東西準備好,但還是花了太多時間。」

「不變身的話明明可以更快的」泰格小聲抱怨「妳不能用魔法把我們傳送到約塔嗎?」

「距離太遠了,只憑我一個人沒辦法。」

「好吧…可是物資的補給怎麼辦?妳規劃的路線是過了詘白山脈才有村莊。」

「這倒不用擔心,詘白山脈旁邊的森林有不少動物。」

「嗯。」他看著地圖沉思,我則是觀察過橋的人群。

新的薩夫林真努力啊,有這麼多商隊來往,看來下定決心進行改革了。

雖然橋不算窄,不過有些商隊的馬車太多了,偶爾會和對面要過來的商隊擦撞造成貨物掉落,使原本就很慢的速度變得更慢。

突然間,有個小女孩從馬車陣中鑽了出來,跑下橋往河邊走,轉眼間消失在人群中。接著有個應該是僕人的女性好不容易穿過馬車陣走下橋,沒發現小女孩的行蹤,盲目地尋找小女孩。

「啊!」當那名傭人發現小女孩的時候,扯開嗓子尖叫。

這一叫嚇到了馬,也把泰格的思緒拉回來「怎麼了?」

「有人落水」有幾個人站在河邊想要救人,卻又遲遲沒有動作「顧好東西。」

我站起身前往橋邊,發現他們並不是不想救人,而是被守衛擋了下來。

「…我說給我讓開,你是沒看到有人掉下去嗎?」一個青年對著守衛咆哮。

「不行,水很深且水流太快了,沒做好準備跟本就是去送死,我們已經聯絡救援隊了。」

「現在管不了這麼多,救人要緊,快給我滾開啊!」

當他們爭吵時,小女孩已經被沖走快一百公尺,且離岸邊越來越遠,在河中央載浮載沉。

『羽化術』對自己師法後,我繞過人群跳往河中。

水流果然很快,而且有不少隱藏的漩渦。我順著水流輕踩水面,跳往那名小女孩。

「天呀!」沒花太多時間跳到了小女孩旁邊,我迅速的將她抱起,然後跳回河邊。

「咳、咳、咳、咳!」吐出了一些水後,小女孩開始呼吸。

我脫下披風包著她,抱在懷中走回橋邊,女僕和人群馬上圍過來。

「小姐!」我將女孩遞給女僕,她的眼神充滿了感激。

「她沒事,只是喝了些水。快點幫她換件衣服吧,不然會感冒。」

「謝謝妳!」

「好厲害,那是怎麼辦到的?」

「妳是精靈嗎?」

「飛行術?不對呀,如果是飛行術,怎麼會和我看過的不一樣?」

「踩在水上怎麼可能不是飛行術?」

除了驚嘆之外,更多人提出疑問。真麻煩。

「重力魔法。」簡短的回答,我用手推開人群,走回泰格那。

「真厲害啊」他驚嘆「沒想到妳這麼熱心的嗎?」

「沒什麼」我在他身旁坐下「待會可能很麻煩,那女孩身旁跟著一名僕人。」

「僕人?如果不是某個貴族的女兒就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不論哪個都很麻煩」泰格看著人群,人們看著這邊討論「剛剛那是甚麼魔法?能夠跳在水上?」

「羽量術。」

「羽量術?那法術能對人使用喔,這下旅程輕鬆多了。」

「不能對自己以外的人使用。」

「真可惜,那有甚麼法術能讓人行動變快?」

「有燃燒生命增加速度的法術,要嗎?」

「不用了,聽起來好可怕。」泰格低頭沉思「但好像也不是不行…」

我沒有理會他。

過了幾分鐘,剛剛那名小女孩和女僕走了過來,後面跟著一個中年男子。

「主人,就是那名少女」停在我們面前,女僕發現泰格看著她,不自覺的往後退了一步

男子點頭,往前一步「謝謝你救了我的女兒。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安諾思.文,感謝妳的協助。兩位是冒險家嗎?」

「是」泰格與我站起來「我們正在旅行。您是蒙傑人吧?」

男子一臉驚訝「妳怎麼知道?我的塔烏斯語講得不好嗎?」

「不,是您的姓名,蒙傑人的名字只有一個字,安諾思是姓氏。」

「果真是冒險家」小女孩拉了拉男子的衣服「嗯?小可愛怎麼了?」

「人家肚子餓了。」

「在等一下喔」輕輕地撫摸小女孩的頭「兩位看起來不像是要進入塔烏斯,我正好有事要到伊姆特,兩位要一起行動嗎?現在手邊沒有東西能報答二位,頂多就是送二位一程。」

「好」回答的是泰格,我轉頭瞪他。

「那就這麼決定」文牽起小女孩的手「安,等他們收拾好就帶過來。」

「是的,主人」文轉身離去,留下女僕安在原地等我們。

這下可好了。我蹲下將地圖收進背包,泰格則是高興地啃著麵包。

「那個,真的很謝謝妳,如果沒有你的幫忙,小姐可能就被沖走了。」

「沒什麼」沒多久,我們收拾完畢「以後記得看好那貪玩的小姐。我們走吧。」

「請兩位跟著我走。」

我們跟著安走到橋邊,騎警將安攔下來。

「因為最近來往的人很多,怕有通緝犯混進來,我看那兩位不像是商人,所以上前來確認一下。很抱歉打擾你們,你們可以過去了。」

騎警讓我們通過,繼續攔住下一組人。

上橋走了一段距離後,泰格開口「居然說我們是傭兵,真是的,那種拿錢保護人的工作我才不幹。」

「如果她不這麼說的話我們過不去,別抱怨了,反正我們又不是真的傭兵。」

「喔好吧。話說這座橋有多長?」

「五百公尺左右,也就是河的寬度。」

「這麼長,怎麼建造的啊?」

「如果不是魔法,那大概就是天人的神祕技術。」

「天人這麼厲害的啊…如果有天人的技術,那很多地方都不用繞路了。」

過了約十分鐘,我們到了對岸,文就在橋邊等著我們,小女孩則不見蹤影。

「走吧,馬車在前面。」

往前約一百公尺,有輛外貌樸素的馬車,黑色鐵製車體上只有少數幾條金色花紋,在門旁邊刻著小小的文字;馬車前方有兩匹壯碩的黑馬,四周則有幾個騎著馬、配帶著劍的騎士,身上都穿相同的服裝,看起來是傭兵。

「這輛馬車能六個人,不錯吧。」

進入馬車,小女孩正在座位上吃麵包。安坐在小女孩旁,文坐在小女孩的另一邊,我和泰格則是坐在他們對面。不論是外觀還是內部,都只是個普通的馬車。

待我們坐好後,文叫了一聲馬夫,馬車開始移動。

「兩位是要去哪呢?也是一樣要去伊姆特嗎?」

「不,我們要去約塔。我的夥伴受傷了,聽說那裡有很厲害的祭司,想去看看能否治好。」

泰格將披風脫掉,安和小女孩倒吸了一口氣。

「嗯…對冒險家來說,確實是很嚴重的傷。對了,還沒請教兩位大名呢。」

我看了泰格一眼。

「呃」他愣了一下「名字的話,恕我們無法回答,我們在外探險難免會和其他人產生衝突,因此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換一個名字。我們才剛上路,還沒決定好新名字,所以無法奉告。」

「沒有名字啊…這可不好辦了,無法報答恩人有違家訓。」文皺起眉頭,很苦惱的樣子。

「要不我們馬上想個名字?」泰格湊到我耳邊「隨便講一個也沒差吧?」

我看了他一眼,搖頭「名字對蒙傑人來說意義重大,往後如果我們有需要協助,名字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兩位不好意思,如果讓我來為兩位取名字,你們能夠接受嗎?」

「你覺得呢?」泰格問我。

「沒問題,但請不要取蒙傑式的名字。」

「為甚麼?」

「要是有人根據名字尋仇,影響到你們那就不好了,再者我們沒有姓氏。據我所知,沒有姓氏的人在蒙傑是通緝犯的存在,雖說我們是冒險者,可我們沒有作奸犯科。」

「確實是我們的規定,小姐你知道的還真不少。姓氏不成問題,到了蒙傑可以報上我們家族的姓氏,雖然不是甚麼豪門但也小有名氣。」

「在蒙傑被冠上命名者的姓氏,不就等同於那個家族的人嗎?」

「是有這種傳統,不過最近反對的人越來越多,為他人命名對雙方來說都是很…嗯,很神聖,所以命名的過程需要舉辦儀式。然而儀式的舉行和準備很麻煩,再加上剛剛小姐說的,這項傳統正在沒落中。」

文突然想起了甚麼「但兩位也不用太擔心,沒有進行正式命名、也就是經過儀式的命名,是不會被歸類在家族內的。」

「可是會被認為是在你們底下做事吧。」泰格略顯不悅。

「確實是有這種可能」文顯得有點慌亂「我明白了,稍微給我點時間,讓我想一下。」

「沒問題。」我點頭。

隨即陷入一片短暫的沉默。

小女孩手上的麵包所剩無幾,因為震動的緣故,不少碎屑掉落在地板上,安發現了就會用腳將碎屑撥向門邊,將門打開一點讓碎屑滾出去,此外的時間安都直直盯著泰格看。

「你剛剛說的命名儀式」也許是注意到了安的視線,泰格打破沉默「那是怎麼樣的儀式呢?」

「命名儀式嗎?」文思考了一下「說出來應該也無訪。」

「首先,命名者要準備幾樣東西,分別是鳥人的羽毛、食人花的梗、巨魔之血、雙尾蠍的殼、眼球怪之眼,還有筆、羊皮紙、陶碗、黑石等等許多東西,這些通通收集好後,命名者與被命名者帶著這些東西移動到只有自己家族才知道的地點,這樣事前準備就完成了。」

「在儀式開始之前,要用筆沾黑石粉在地面畫上命名者家族的家徽,儀式才能開始。我補充一下,蒙傑有四大姓氏,是當初開國四人的姓氏,除了這四個家族不能為人命名及沒有家徽外,其他家族皆能舉行儀式。」

「畫好家徽後,就開始進行命名儀式。被命名者站在圖案中間,手拿著巨魔之血,接著把鳥人羽毛、食人花梗、雙尾蠍殼和眼球怪之眼放在圖案四周,放在哪個方位因家族而異。放好之後,命名者一邊詠唱著家族流傳下來的咒語、一邊用筆在羊皮紙上寫下名字,然後用自己的血滴到家徽圖案確認名字合不合適,假如圖案五秒內沒發光就得將紙上的名字擦去重寫另一個,不斷嘗試直到成功為止。這個過程是最困難也最耗時間的,平均要花三到四個小時不等,過程中被命名者不得離開圖案。」

「圖案發光後就會消失、轉移到羊皮紙上,接著被命名者要為命名者傷口上塗抹巨魔之血。最後,命名者把羽毛、梗、殼、眼睛和羊皮紙用布包在一起點火燒掉,將燃燒完後的灰收集放入碗中,然後放到『客它』,這樣儀式才算結束、命名完成。」

「真是麻煩的儀式」泰格皺起眉頭「只不過是取個新名字,居然這麼麻煩。」

「是很麻煩,不過經由這種儀式,我們每個家族才能如此團結。」

「爸爸」小女孩拉了拉文的衣角「爸爸也是這樣幫麗命名的嗎?」

「不是喔,麗的名字是爸爸直接幫妳取的,小可愛是爸爸的女兒,不需要舉行儀式。」

「可以直接取名啊?」泰格一臉困惑。

「自己家族的…嗯,直系血親。這麼說對吧。可以不用舉行儀式,事實上這個儀式主要是用在沒有後代、讓養子女或家族外的人繼承家族的時候,很少用在其他地方。」

「嗯,所以安小姐也沒有經過這種儀式,而安也是他自己的名字,姓氏也不是安諾斯囉?」

「不太對。」文搔了搔下巴「我先給兩位題個名字吧,沒有名字實在不好對話。救我女兒一命的少女,奧菲莉亞(Ophelia);少女的夥伴,你的名字則是菲狄南(Ferdinand)。」

「菲迪南先生」文似乎很滿意自己取的名字「安不是她原本的名字,姓氏當然也不是安諾思,這個名字就如同我為你們所取的名字一樣,主要是為了方便稱呼或掩蓋身分,也就是假名。」

「對我們而言,隨便告訴他人自己的姓氏是很危險的,過去曾有因為輕易告訴他人姓氏導致家族滅亡的紀錄。你們二位是我女兒的救命恩人,所以告訴你們也沒關係,希望有一天你們到蒙傑來能好好的招待你們。」

沒想到儀式的內容如此麻煩,而且有我不知道的法術,等泰格的手治好了就去一趟蒙傑逛逛。

我看了泰格一眼,他正在思考某些事的樣子,臉上盡是苦惱。麗正拉著文詢問剛剛所講的內容,安則是町著泰格看,似乎對他有興趣。

過了一段時間,泰格開口「我還是不懂為甚麼不能取蒙傑式的名字,文先生可以不用舉行儀式、像為安小姐那樣替我們取個假名就好,這樣不論有沒有姓氏不就沒差了嗎?」

「菲狄南,如果取了蒙傑式的名字,那就意味著我們一輩子都是文先生的下屬,因為我們沒有姓氏。安小姐有自己的姓氏與名字,所以就算被取了假名、也不會是一輩子的傭人,只要安小姐還記得自己的名字和姓氏,那對她而言『僕人』就只是工作而不是身分。再說了,沒有姓氏的我們要是被守衛盤查,就變成通緝犯了。」

「妳早該這麼告訴我,我現在懂了。」

看來泰格剛剛根本沒聽懂。

「爸爸,剛剛那個姊姊說的傭人是甚麼意思啊?」小女孩問。

文看了我一眼,然後對麗解釋。

那眼神。嗯,只好讓她睡一下了。

『睡眠術(Sleeping)

麗打了個呵欠,然後揉了揉眼睛,一下子便倒在文的腿上睡著了。

「謝謝,奧菲莉亞小姐。」

「沒什麼

。」

泰格…菲狄南和安一臉茫然。安問「請問,兩位是在說甚麼?」

「有些東西不是小女孩現在該懂得,我想她本身也累了,只是因為有客人在、以及讓她感到好奇的事情,才硬撐不讓自己睡著,所以我讓她休息一下。我沒說錯吧,文先生。」

「小姐果然聰明過人,不但知道我的想法,還聽的懂蒙傑語。」

「如果不懂一些他國語言,旅途中會有許多麻煩。文先生,請問妳預計甚麼時候到依姆特呢?」

「我想想…大概要一個月。如妳所見,我們幾乎沒有帶食物在身上,因此每到一個村莊我們就要停個幾天補充糧食,同時也讓我可愛的女兒休息,整天坐在馬車上對小孩來說是很痛苦的事。」

要一個月阿…這樣來不及。

「嗯。這樣的話,文先生,我們只能和你到丹里。」

「為甚麼?」回答的不是文,是菲狄南。

「菲狄南,你忘記了嗎?我們要去看結業式。」

「結業式…啊,你確實有提過。結業式到底是甚麼?」

「結業式是種代表學生完成學業獲得學校認同的儀式。兩位看起來不像是結婚的人,有朋友在約塔讀書嗎?」文幫我回答「現在是十月,我不太清楚它國的情況,不過我想大部分的學校應該十二月才舉行結業式,假如我說的沒錯,兩位和我到伊姆特在去約塔也不會趕不上才對。」

「你說的沒錯,不過我的朋友不是在學校讀書,而是在約塔的守備隊受訓。」

「約塔的守備隊?」

 

「對。除了成年的男子一定要受訓外,其他人都可以自願受訓,訓練期間表現優秀的可以成為真正的守備隊隊員。訓練一期為三個月,我朋友是八月進去的,一個月後剛好是結業式,我想去恭喜他完成了訓練,所以沒辦法和你們到伊姆特。」

「是這樣啊,嗯,那就沒辦法了,很抱歉無法送你們到伊姆特,這下子就不能報答女兒的救命之恩。」

「我不是為了得到報答才救你女兒的,不用感到抱歉。」

「不過,你們要怎麼在一個月內到達約塔?」

「穿越詘白山脈的話,大約二十天就能到約塔。」

「詘白山脈…兩位真的要穿越那個危險的地方?」文看起來很驚訝。

「不走那邊就沒辦法在一個月內到約塔。」

文露出苦惱的表情。

「這樣啊…我實在不建議兩位走如此危險的道路,不是不相信兩位的實力,只是要在一個月內穿越詘白山脈抵達約塔…」停頓一下「我還是覺得不太可能。」

「文先生,我們身為冒險家,難免會碰到需要冒險才能達成的事情,一旦我們下定決心,除了我們自己沒有人能阻止我們。」菲狄南看著文「或許你認為不可能,可是在真的做過之後,才知道會不會成功。就算失敗了,只要這條命還在,我們仍會繼續冒險。」

原來他有讀過「辰星的杉南達」。

安驚訝的看著菲狄南,文則點了點頭。

「我了解了,請原諒我剛才的無理。二位是冒險家,想去哪是二位的自由,而我居然想控制二位的行動,只因為我想報答二位的救命之恩,實在非常抱歉。」

「你能理解就好。」

「文,為甚麼你那麼急於報答?」

「因為先父曾經說過『受恩於人,必還其恩』,身為貴族,不喜歡欠人恩情,也不想欠人恩情,因為會招來許多麻煩。我想我該給你們一樣東西。」

文從背後拿出一個扇子,握把上鑲有綠寶石。

「假如你們來到蒙傑,拿著這把扇子到最高的建築,裡面的人就會帶你們找到我。」他把扇子遞給我「到時有甚麼需要就說吧,我不會虧待恩人們。」

我接下扇子並將其打開,上面畫著簡單的圖案和寫著一些蒙傑文字。

「如果有機會到蒙傑,我們不會忘記拜訪你的」我把扇子收進背包「我可以打開窗戶嗎?」

「可以。」

打開窗戶,清涼的風便吹了進來,同時一望無際的草原映入眼簾。

「文」一隻手靠在窗口,我看著外面「我和菲狄南不喜歡貴族。」

景色不停移動,卻沒有任何變化。

「大部分的貴族都是令人厭惡的,他們仗著自己的名聲與勢力,輕視並輕侮平民,剝奪他人財產、侵占他人領地,甚至奪去他人性命。有些會壟斷商機、有些會干預政治,為了得到想要的東西不惜使用任何手段。」

「然而並非全部的貴族都令人厭惡,就我目前看來,文,你不屬於前者,但不代表你是後者。我和菲狄南看過不少貴族,也殺過不少人,如果你的作為是會讓人民陷入痛苦,至少請你別讓你的女兒變得和你一樣。」

「我知道這些話不好聽,只是希望你能知道一些事。」

草原被風掀起波浪,天上的雲迅速移動、空氣中開始充斥泥土的味道,看來再過不久就會下雨。

接著好長一段都沒有人說話,只有馬車移動造成的聲音。

天空開始下起小雨。

「嗯,那個」打破沉默的是菲狄南「下雨了。」

「出發前已經施過魔法了」文像是知道他要問甚麼似的回答「奧菲莉亞小姐,雖然我不知道你為甚麼要和我說那些話,不過請放心,我不會做為害人們的事。不,應該說不會刻意去做。」

我把視線移回馬車內,文的雙眼閃過一絲光芒。

「不論是我或你們,都無法避免影響其他人,就算是自己認為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有可能傷害到其他人,所以我只能盡量避免。我不敢說自己從未傷害過人們,為了爬到今天的位置,沒有一定程度的犧牲是辦不到的。」

「過去的事情無法改變,現在我只能盡力回報人民,儘管有人認為我很虛偽,認為我只不過是在打造形象。對於我過去做過的事情,我已經盡可能地去彌補,即使得不到原諒…」

他往前傾,雙手摀住臉,聲音逐漸消失。

「主人您還好嗎?」安一臉擔心,想觸碰但又不敢動作,雙手停留在空中。

「想起甚麼不愉快的回憶嗎?」我問

「…嗯。安,我沒事。」

「引起你不好的回憶,我向你道歉。不過,我有個問題要問你」我停頓一下「近十年內有沒有蒙傑商隊被人襲擊的事件,請你回想一下。」

「商隊被人襲擊…」文抬起頭,接著凝視雙手「我不知道你為甚麼問這個。確實是發生過三次,分別是八年前、七年前和五年前,我的其中一個好友、仲,在七年前那次事件中不幸喪命。」

「抱歉」我看了一眼菲狄南,他輕輕地點頭。

「啊」安忽然叫了一聲,吸引了我們的目光「那個,啊,抱歉,菲狄南先生,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面呢?你長的和我記憶中的那個人一模一樣。」

在我翻譯完後,菲狄南回應「有嗎?」

等等。我舉起左手對著菲狄南『語言轉換(translation)』。

「我沒有認錯,我以前一定見過菲狄南先生,而且因為菲狄南先生的出現,我的人生變得不一樣。」

「我以前沒見過你,你認錯人了吧…等等,我怎麼聽得懂?他不是說蒙傑語嗎?」他愣了一下,隨即意識過來「原來是魔法。」

「不,就連聲音也都一樣,那個人一定就是菲狄南先生啊。」

相較於情緒激動的安,菲狄南則是一臉困惑。

安為甚麼會認識泰格?而且還很篤定有見過,該不會是泰格以前在旅行的時候抱的某位小姐吧。

「容我打斷一下,安小姐,現在我們兩個都不清楚妳在說甚麼,妳說妳以前見過菲狄南,請問是多久以前、還有是在那裡見到他的?」

「這個…我不知道在哪裡,不過時間是七年前,我十一歲時的事。」

「說起來,安也是在七年前進入我家工作的」文突然插進對話,雙眼盯著菲狄南「不是我想懷疑你,菲狄南先生,不過請你回想一下,七年前你有沒有到過蒙傑?」

「七年前…好像有這麼一回事」菲狄南抓了抓頭「不過因為語言不通沒有待太久。」

「嗯。」文的眼神十分銳利「七年前安的父母被不明人士殺害,而他當時太小不能工作、又沒有親戚有能力撫養她,因此我把她認為養女,儘管當時我還不算有錢,但多養一人不事問題,而我也發誓要幫她找到凶手,但至今都沒找到。」

語氣十分平淡,彷彿在等著甚麼「我剛剛也說過,我的一個商人朋友死於七年前的事件,我忘不了那天的,而我就在隔天遇見了安。那個事件的兇手至今不知道是誰,在當時少有旅人的狀況下,冒險家成了最有可能的嫌疑犯。菲狄南先生,你說過你七年前到過蒙傑對吧?」

「等等,文先生,你認為我是殺了安小姐雙親、或是殺了你朋友的人,只因為七年前我剛好去過蒙傑又是冒險家的關係,是嗎?」

「我確實是這麼想的。」

「甚麼?冒險家又不只我一個,怎麼可以因為安小姐的一句話就認為我是兇手。」菲狄南抱怨,語氣開始不太好。

「兩人都先等一下,不如我們先聽聽安小姐的說法」我打斷對話「安,妳可以說說妳的過去嗎?」

「咦?我十一歲的時候就在主人家工作了…。」

「不,麻煩妳說一下更早之前、在妳還沒到文先生家裡工作的事」我看相面無表情的文「文,你知道的話就說出來。」

「抱歉,我一向不過問傭人的私事,就算是安也一樣,每個人總會有一兩件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情。」

安沉默了一下,接著開口。

「我們家很普通,家中有一塊地,我們一家三口靠著那塊地生產的小麥維生,媽媽偶爾會幫忙做些小裝飾品之類的代工,爸爸就負責照顧那塊地,我則是在有市集的時候去幫忙賣東西。雖然不富有,但我們過得很快樂。」

「就在七年前的某天晚上,我們一如往常地一起吃飯,忽然蠟燭熄滅,等我重新點燃後發現爸爸倒在血泊中,媽媽則是不見了,接著我感覺到頭被人打了一下,就沒意識了。」

「當我醒來的時候,發現我的手腳被綁著,嘴巴也被布包著無法出聲,兩旁有許多被布覆蓋著的東西。我後來才知道我在馬車上。在清醒後不久,馬車突然停下來,接著外面傳來慘叫聲。」

「過了一下子,四周安靜了下來,然後有人-菲狄南先生把車門打開,把所有的東西搬到外頭,也把我抱了出去。幫我把繩子解開以後,他把馬放走、馬車和貨物全部燒掉,然後用布矇住我的眼睛。」

『不要看,抓緊我。』

「他將我背起來,不知道過了多久,把我放下時已經在蒙傑的沃爾了,他趁我在解布的時候把一個硬幣放入我的口袋,接著離去。我有試著追上去,但他轉眼間就不見了,我只好放棄,過沒多久我被巡邏的衛兵發現,在他們的協助下待在飯店休息,隔天衛兵就把我送到叔叔家了。」

「之後,叔叔介紹我給主人,我就被主人當作女兒住在主人家,直到現在。所以,我沒有記錯,那個人絕對就是菲狄南先生。」

我轉頭看菲狄南,他盯著安。

「所以」我開口「文,你也是第一次聽到對吧?雖然不曉得為甚麼七年前我的夥伴會在蒙傑,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並非殺了安父母的人,一個殺人犯沒理由會救他所殺之人的兒女。」

「嗯…不過也有可能是人指使」文的表情有些複雜「沒有冒犯意思,不過冒險家大部分都不怎麼有錢。」

「與其雇用冒險家,倒不如雇用成功率高的傭兵,一方面不怕被查到,一方面也不用怕人逃掉。」

「…也是。」

「另外,安有提到他被擄走,雖然有點突然,請問一下你那朋友,是在買賣什麼的?」

「你懷疑我朋友是人口販子?」文有些不悅。

「據說蒙傑有在販賣人口這類謠言存在很久了,我讀過蒙傑的歷史,也聽過一些消息。說實話,我一開始也認為你是人口販子。你還沒說你朋友是在買賣什麼的。」

「…我不知道,他從不跟我細說關於他的工作,只有偶爾會抱怨沒有好或什麼的。而且他出遠門的時間不一定,每次一去就是兩三個月,有時回來馬上就又出發,一年當中能見到他的日子不多。」

「那麼他有加入商人工會嗎?」

「好像沒有…不過他似乎跟工會某些人很要好,雖然現在都不在了,他們全都在五年前的事件中罹難。」

「是否從那時、五年前開始,人口失蹤的案例變少了?」

「…嗯。」

「雖然不能完全確定,不過你那位朋友從事人口交易的可能性很高,商人之間若沒有利益往來,是難以維持關係的,更別說交易對象不只一人。」

「仲那傢伙…」文皺起眉頭「嘖。可是,還是有個疑問,為甚麼菲狄南會出現在被襲擊後的商隊那邊,把馬放走、馬車及商品燒掉?我想一個路過的冒險家沒理由這麼做。」

果然注意到了…

忽然間馬車停了下來,發出了些許聲音,文差點壓到熟睡中的麗,安則被菲狄南扶著。

「各位沒事吧?」在我和菲狄南中間的小窗被打開,一個人臉盯著我們「主人您還好嗎?」

「嗯」文和安坐正,確認麗沒有受傷後,文發問「為甚麼突然停下來?」

「我們被包圍了,傭兵們全都在我們旁邊,對方叫我們停下否則就發動攻擊。」

「傭兵們在搞甚麼…對方有幾個人?」

「不曉得…看上去至少有五十人以上,現在該怎麼辦?」

「六對上五十,就算是身經百戰的傭兵也很難全身而退呢」菲狄南若有所思的說「奧菲莉亞,我們去看看吧。」

這戰鬥狂。

「文,還有安,不論如何都別下來」我和菲狄南下了馬車。

雨停了。

在馬車的周圍共有六匹馬,旁邊各站了一個傭兵,每個人都處於警戒狀態。以馬車為圓心、大約半徑五十公尺外都站滿了人,全都拿著武器。

我走向最近的傭兵。

「有多少人?」

「少說也有兩百人,嘖,就算是山賊也太多了。」

兩百多啊…

「有超過兩百人的山賊嗎?」菲狄南走到我旁邊「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囂張的山賊。」

「有這種速度,稱他們為盜賊比較恰當,雖然盜賊很少集體行動。」

「兩位應該是主人的朋友吧」傭兵快速的看了我們一眼「即使人數差異很大,我們也不會讓主人和主人的朋友受傷的,請兩位進去馬車裡面吧。」

「我們是自願下來的。對方有甚麼要求?」

「我不知道,你們去問迪。他在馬車正前方,是他最先和對方接觸並叫我們停下來的。」

「…我說了,就如同你們所看到的,我們只有一輛馬車,上面載的是人而不是貨物,我們是旅行家不是甚麼貴族,因此我們沒有甚麼值錢的東西…」

是通訊術。我伸出一根手指抵在嘴唇上,示意菲狄南別說話。

「…沒有的東西要怎麼給?馬車?開甚麼玩笑,馬車給了的話上面的人怎麼辦?」

「…兩個人?一男一女,馬車,下來?」迪迅速地轉頭,看見我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繼續回話「他們是我的同伴沒錯。」

「…?甚麼要我交出同伴?不可能,我不會出賣我的同伴…什麼?」

迪訝異地看著我,然後招手示意我過去「對方要和妳談。」

我點頭,走到他的馬旁邊。

「咳,有聽到吧,像平常一樣說話就好。」

「你們是誰?」

「我們是雷之矛。」

「芙司可最大的傭兵集團跑到塔烏斯附近搶劫行人,看來最近生意很差是吧。」

「是啊,因此我們需要一些實力堅強的人,妳的夥伴們看起來都不錯呢。」

「可惜我的伙伴都不想當傭兵,你們請回吧。」

「不行啊,我們都走這麼遠的路了,至少給個值錢的東西讓我們好好吃頓飯。馬車也行,反正你們有六匹馬,兩人騎一匹還有剩。」

「很抱歉,不行。」

「這樣啊,那就別怪我們了」他的聲調降低「如果我們搶劫的消息傳開就不好了,不過死人是不會說話的,是吧?」

如果沒有坐上馬車就好了…

「我可不記得雷之矛是這麼流氓的團體,你們真正的目的是甚麼?」

「無可奉告。要錢還是要命,自己選一個。」

真麻煩…

「我決定挑戰。」

「喔?你知道啊?那麼你要賭嗎?」

「假如輸了,我們也不會說甚麼;假如贏了,放我們走就好。」

「好,那麼人數你決定。」

「五人,讓我們準備一下。」

「沒問題。」

迪神情緊張的看著我「對方怎麼說?」

「迪,你們六個之中誰比較強?」我反問他。

「啊?」迪愣了一下「我們六個…很難比較,但就劍術而言,我、負責馬車後方的凱和馬車左後方的葛是比較強的。」

「嗯,你把他們叫過來,那兩人就好,我會說明現在的情況。」

迪有些疑惑的看著我,然後繞馬車一圈把凱和葛帶過來。

「冒險家小姐,現在是怎麼回事?」一個外表約十七八歲、看起來才剛成年沒多久的少年提問。

「對方是芙司可的傭兵集團-雷之矛,不曉得出於甚麼原因,他們似乎在獵人頭,就像這樣隨機攔住旅行者,奪走傭兵或錢財。」

「也許是芙司可發生了甚麼大事」菲狄南搔弄著下巴「就跟塔烏斯一樣,所以需要人手。」

「甚麼?」少年感到錯愕。

泰格在亂講些甚麼…我用力踩了他的腳。

「沒什麼,應該是我的同伴記錯了。總之,雷之矛這個集團有個傳統-只要向他們提出挑戰並且獲勝,就能得到他們的人及寶物。」

「如果輸了呢?」

「那挑戰的一方要全部加入他們的麾下,並永遠效忠他們。」

三個人都露出驚訝的神情,迪馬上回應過來。

「小姐,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他的神情越發憤怒「妳怎麼能這麼輕易的向對方發起挑戰,就算妳是主人的朋友,這也太超過了。」

「若是不這麼做,你覺得對方會放我們走嗎?」

「這…」他環顧了一下四周,神情十分懊惱「…哀。」

「我看得出來你們這幾位護衛的身手不一般,但是對方人數太多了,而且對方也沒有要交涉的樣子,不這麼做可能連你們的主人都性命不保。」

「這裡可不是城邦的附近,而是出了甚麼事情都不意外的野外,就算一兩個小商隊消失了也不會被發現。」

「所以他們才要這麼大費周章的動用如此多的人力來攔截旅人嗎」年輕人接著我的話「我是凱,小姐是否能在更詳細的說明關於挑戰的事情呢?」

我看向凱,雖然看上去十分稚嫩,但在衣服底下能瞧見經過充足鍛鍊的肌肉。

「挑戰-就是我們雙方各派出人去進行一對一決鬥,以車輪戰的方式進行,哪方先取得與人數相同的勝利就贏了。以我們等下的情況來說,先獲得五勝的一邊就贏得這場挑戰。」

「怎麼跟塔烏斯的戰士守則有點相似的感覺。」菲狄南說。

「相似但不相同。在雷之矛的決鬥中並沒有限制一個人上場的次數,可以同一個人重複上場,但獲勝的一方只有在投降或敗下戰鬥的時候才能換人,也沒有限制決鬥的時間。」

「此外也有一個對他們有利的規則,雷之茅隨時有中斷戰鬥更換人員的權力,並且在決鬥中是不允許殺人的。」

「這樣就不能以殺了對方來結束決鬥」凱像是鬆了一口氣「雖然不用擔心被殺,但這確實對他們十分有利,看來以迅速擊殺對手贏得比賽的方式行不通。」

雖然凱很年輕,但給人的感覺卻是久經沙場的老手。

「這也是為甚麼他們不怕接受別人挑戰。畢竟這規則對他們太有利了。」

「是阿。規則大致上就是這樣,雖然說不能殺人,但也代表除此之外的都可以,若是在決鬥中覺得不行就投降,沒有人會責怪的。」

「第一戰讓我來吧」一直沒出聲的葛稍微舉起手「雖然我不像你們年輕力壯的,但與人的戰鬥經驗非常多,也和他們的傭兵交手過數次,贏下決鬥應該不是問題。」

「我也贊成」迪似乎不苦惱了,但表情仍不太好看「在我們之中資歷最深的是葛,雖然我體力比他好、劍術也不比他差,但對練時總是他獲勝。」

「我也是一次都沒贏過葛大叔」凱幫腔「我的力量比他大多了,可大叔的劍總是以意想不到的角度穿過我的防禦。」

「大家對你的評價很高呢」菲狄南正打量著葛「你說你以前有跟他們的傭兵交手過?可以多說一點嗎?」

「那不是甚麼風光的事蹟」葛苦笑「只不過是來到文先生底下做事之前,擔任別家族傭兵遇到的紛爭罷了。」

「多少也會有些有用的情報吧?」

「我也僅僅交手過數次而已,他們其實就跟其他的傭兵集團沒兩樣,不過其中一次的對象力量大的很誇張、仿佛不像人類,雖然劍術稱不上厲害,但憑著那股怪力彌補了缺點,我的劍甚至還被他打斷。」

「真的假的,憑力量就能把劍打斷嗎?」菲狄南驚嘆,臉上露出了微笑「希望能見識一下。」

『…你們那邊準備好了嗎?』

『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快一點,我們可沒有這麼多耐心。』

真是心急。

「我們沒有時間可以繼續閒聊了」我打斷他們「那麼第一戰就交給你了,沒問題吧?」

「那當然。」

「不要勉強,如果覺得打不過就果斷投降,不用為了勝利而讓自己受重傷」我像他伸出手「可以把你的劍拿在手上嗎?」

雖然葛很疑惑,但仍把劍握在手上舉到面前。

反轉祝福(Reverse Blessing)

葛的劍身發出了微微的紅光,隨即消逝。

「這是…?」

「可以消去對方祝福的法術,至少不用擔心對面搞小動作。」

「真是謝謝了」葛退了兩步,揮動了幾下手上的劍「這樣就能憑實力分出高下,這樣再好不過。」

「比起勝負,性命更是重要」他回以我一個淺淺的微笑「就拜託你了。」

「我也還想多活幾年。那我上了。」

在前方約二十公尺處已站著一人,葛朝著對方的方向走去,那與其他傭兵相比瘦小的身軀,看起來竟是無比沉穩。

『看來你們已經派出人來了,那麼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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