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基督教】《登山寶訓》分享(4)

寫在前面:我以前有位認的姐姐,是基督徒,他大概十年前被騙了幾十萬人民幣。然後還債還了快十年。就在大概一年前打開電話說錢都還完了,但是自己也老了。

我問她:「有男友嗎?」

她說:「不找了,這輩子就這樣了。」

正文: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解讀:基督徒常常把人生遇到的挫折看成上帝的懲罰,或者是曾經的過犯,其實完全沒有這回事。因為如果以律法的標準來懲罰人的話,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存活。因為幹犯律法的就是死,所以這律法在世上也成為了必死的律例。

所以出於上帝對人的愛,就讓人跨過了律法,憑著應許,也因著信就進入到上帝的義裏面,讓人憑著信耶穌得救,而不是行律法。

現在讓我們回到經文,耶穌在文中把這信心的信仰比成了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指的是若是基督徒喪掉了對上帝的信心,回到了行律法稱義的信仰裏面,那麽上帝的國度怎能存放在他心裏呢?

「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指的是,就要被上帝從他的國度裏趕出去,因為行律法的都要面對上帝最嚴厲的審判,要被這個世界的義就是行律法的義踐踏踐踏。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意為因行信稱義的人就好像這個世界的光,照亮了那個行律法為義的的黑暗世界,就好像將城造在山上,是註定要顯出來的,因為上帝要將他顯出來。

所以「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什麽叫鬥底下呢?什麽叫燈臺上呢?

就是行律法稱義和因信稱義。行律法的註定要被審判的,所以就要被放在鬥底下。要被罪惡隱藏,而音信稱義的人註定要被神舉起,就放在燈臺上,照亮了所有信與不信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指的是這因信稱義的信心就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到了你不是因行為稱義,而是因信稱義的,就將頌贊歸給上帝。

因為因行為稱義的必將義歸給自己,外人的頌贊也終會歸給某個人。唯有什麽都不做,只單單仰望神而稱義的人,外人才能將這義歸給上帝,因為這人什麽都沒做,只是仰望了神。

保羅在《羅馬書》上說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麽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麽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 4:1-5 )

寫在後面:不禁感慨,在《創世紀》中上帝用生命樹和分辨善惡樹來顯出兩個律,然後又用正本聖經對其進行解釋。如果在閱讀《聖經》的時候,看不到兩個律的存在,那整本《聖經》都會變成無用。如果基督徒在生活中看不到兩個律,那麽信仰就無法變成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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