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1|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史可法:史冊流芳,雖未滅奴猶可法

近日拜讀顧誠先生所著《南明史》,書中探討了史可法在南明第一個政權:弘光政權里所扮演的角色,令筆者收穫良多。遂寫下此篇筆記,用以記錄筆者的思考,以及為和廣大歷史愛好者探討提供一個基本材料。

有必要先瞭解一下史可法的生平:

史可法的家世和出生:

史可法(1602年12月16日 — 1645年5月20日),字憲之,祖籍大興,出生於開封府祥符縣。 史可法出生官宦世家,其祖父史應元,官至黃平知州。父親史從質,母親尹氏。《明史》史可法傳記載:其母親尹氏懷孕時,夢見文天祥來到屋子里,然後生下了史可法。

史可法的仕途-第一階段:崇禎元年(1628年)- 崇禎十七年(1644年)

史可法的仕途應該是從崇禎元年(1628年)考取進士,被授予西安府推官開始的。推官的職務主要是處理民刑訟事。之後歷任戶部主事,戶部外郎以及戶部郎中。可以看到此時他的升遷之路還算比較順利,主事是正六品,外郎是從五品,郎中則是正五品。

崇禎八年(1635年),史可法升遷至右參議。明朝有兩個右參議的官職:一個是承宣佈政使司右參議(從四品),另一個是通政使司右參議(正五品)。考慮到史可法之前已經是戶部郎中正五品,那麼此職應是承宣佈政使司右參議。從他擔任的職責:負責鎮守池州、太平兩地來看,也應是承宣佈政使司右參議,因為承宣佈政使司是地方行政機關,擁有最高行政權。

從崇禎八年到崇禎十七年之間,史可法主要負責在所轄地鎮壓民變。此時還屬於明朝內部矛盾,外來侵入者如清朝還沒有涉足到南方。從已有的史料來看,史可法做的還不錯。他已經開始參與軍事鬥爭,與武將合作擊退民變。雖偶有波折,終有所斬獲。比如他和潘可大,以及左良玉等武將一起合作擊敗變民軍。 崇禎十年(1637年),史可法升任右僉都御史(正四品),在之前管轄池州和太平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兩個管轄地:安慶和廬州。

《明史》記載史可法身材短小精悍,膚色黝黑,雙目炯炯有神。他本人廉潔守信,與手下的人同甘共苦。比如行軍時,士兵沒吃飽前他不先吃,士兵衣服沒發下前自己決不先穿,所以士兵都願意為他盡力。 以此可看出史可法因為自己優良的人品和行為而深得人心。

崇禎十二年(1639年)夏天,史可法因岳父離世去職。除下喪服後,升任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戶部副長官,正三品),同時總督漕運。因為他的作為,使得漕運大有整治。後拜官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此處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明朝的兩京制度。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之後,並沒有廢除南京的首都地位,同時仍保留了一套中央機構在南京。南京和北京一樣,設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軍都督府、翰林院、國子監等機構,機構官員的級別也和北京相對應的官員級別相同。需要注意雖然品級相同,但南京官員的權力遠遠小於北京官員的權力,這不難理解。 史可法升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是在南京留都中僅有的三個握有實權的官員,其他兩個分別是南京守備太監和提督南京軍務勳臣。

史可法的仕途-第二階段:崇禎十七年四月初一(1644年)- 崇禎十七年五月十五(1644年)

這個階段可以說是史可法人生和政治生涯中最重要的階段。此後的歲月,史可法無時無刻不受此階段政壇變換的影響,最後以致功不成,身先死。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闖王李自成進攻北京。時年三月十九丑時,崇禎皇帝自縊於景山。

在四月初的時候聽說李自成進軍北京,史可法誓師勤王,渡江到達浦口(今南京浦口區),聽說北京淪陷,崇禎殉國,史可法失聲痛哭,穿縞衣發喪。明朝廷已經覆亡,此時作為留都的南京自然成為了留存下來的明朝遺老半壁江山的政治中心。對他們來說,此時當務之急是擁立一位新的皇帝。由於崇禎的三個兒子沒能逃到南京(下落眾說紛紜,不知所終),在沒有崇禎直系皇位繼承人的情況下,在南京的眾多勳貴,大臣,太監以及擁有武裝力量的武將就擁立哪一位藩王即位展開了各種爭執與鬥爭。

主要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福王朱由菘:明神宗朱翊鈞之孫,福忠王朱常洵之子。是明熹宗朱由校、崇禎帝朱由檢的堂兄弟。

惠王朱常潤:明神宗朱翊鈞庶六子。

桂王朱常瀛:明神宗朱翊鈞第七子。

潞王朱常淓:明神宗朱翊鈞之侄,潞簡王朱翊鏐三子。

顧誠先生在《南明史》中認為:按照封建倫序觀念,應該首先考慮福王,桂王和惠王。而在此三王中,應該首先考慮福王朱由菘,理由有三:第一,三藩中,福藩居長(這是因為老福王朱常洵最大);第二,桂王,惠王是崇禎的上一輩,不如朱由菘援引「兄終弟及」繼承大統更為合理;第三,福王現身居淮安,而桂,惠二王此刻在廣西,距離南京較遠。朱由菘不論從倫理和地理上都佔據有利地位。史料記載,當時有識之士幾乎都主張由福王朱由菘繼承大。然而,在這個問題上,東林-復社黨人持不同意見,用顧城先生的話說:在繼統問題上,他們起了惡劣作用。

東林黨人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強烈反對福藩繼統。原因在於從萬曆到天啓年間,朝野圍繞著儲君問題展開了一系列的明爭暗鬥,史稱:國本之爭。這場爭論的焦點就是應該立哪位皇子為太子:朱常洛還是朱常洵。 在這場爭論中,東林黨人擁護朱常洛為太子,反對擁立朱常洵為太子。正因為此,他們擔心一旦朱常洵的兒子朱由菘即位而引起舊案重翻,從而自己在政治上失勢。以錢謙益為首的東林黨人,以「立賢」為名,提議擁立潞王朱常淓。

本文的主人公,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心裡是傾向於東林黨的,他因此對擁立朱由菘有所顧忌,又矛盾的認為應該按照倫序迎立福藩繼統。史可法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據《南明史》載,史可法經過反復考慮,決定前往浦口同鳳陽總督馬士英商量在桂王與福王中擇定一君。史,馬二人合議的結果是:從親疏和賢能角度,唯有桂王可繼承大統。惠王被排除是因為他本人迷信佛教,不理世事。翌日,史可法親自寫信給南京眾官員說明定策之見。南京的官員對這個折中的方案表示滿意。南京禮部準備前往廣西迎接桂王。然而在這關鍵時刻,發生了意想不到且不可逆轉的局勢變化。

據《南明史》載,馬士英由浦口回到鳳陽後,得到報告守備鳳陽太監盧九德勾結總兵高傑,黃得功,劉良佐決定擁立福王朱由菘。馬士英眼看手下大將站到福王一邊,如果仍然遵循和史可法的約定,自己恐有被架空甚至被除掉的危險,更談不上在新政權中追求高的政治地位了。於是他馬上改變主意,向福王表示效忠。此時史可法仍不明就里,寫了一封信給馬士英。就是這封信,導致史可法在後來的政治環境當中被挾制。

史可法給馬士英的這封信中,列出了朱由菘不可以繼統的七個理由:「貪、淫、酗酒、不孝、虐下、無知和專橫」。馬士英既已變節,史可法的這封信變成了讓馬士英在隨後的新政權中壓制史可法的法寶。權力的寶劍已經向馬士英傾斜。馬士英隨即以鳳陽總督和三鎮名義向南京宣佈朱由菘即位。當南京的大臣聽到這個消息時,有東林黨背景的人深感震撼,但又無可奈何。他們沒有兵權,又沒有替代方案實行,只能人云亦云表示同意。

以上所述的定策過程以及結果,對隨後的弘光政權影響極大,對本文的主人公史可法同樣如此。前已敘述,東林黨人以「立賢」的名義擁立潞王朱常淓,事後證明朱常淓並不是有賢如此。 東林黨人真正的用意仍然是排除福王登基後可能給他們帶來的政治上的打擊。史可法當時位於權力中心,但他優柔寡斷,不能快速決定,最後提出折中方案。但這個折中方案最後胎死腹中,而新皇帝朱由菘此時已經知道史可法是自己登上寶座道路上的攔路虎。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正是由於史可法的猶豫不決,沒有殺伐果斷的特質,在定策這件重要的事情上,事與願違,自己的政治前途也撲朔迷離。

從定策這件事可以看出,南明的第一個政權弘光朝廷在建立之初,就已經黨爭矛盾激化,武將跋扈不受節制。而史可法自己也喪失了奪得定策之功的機會,從此大權旁落。

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初三,朱由菘監國於南京。隨後史可法拜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仍掌兵部事。馬士英也同時入閣辦事。之後據《明史》記載,馬士兵日夜想當首輔,便把史可法給自己的那封敘述朱由菘七不可理由的信交給了朱由菘。史可法知道後,只能請求外出督師,鎮守淮、揚兩地。史可法至此離開了權力中心,由此失勢。

顧誠先生在《南明史》中有如下觀點,他認為即使史可法仍然留在權力中心,但仍然無法改變弘光政權夭折的結局。究其原因在於,史可法在定策這個關鍵時刻,犯下不可輓回的大錯,其關鍵在於,朱由菘因為看到自己被朝中的東林黨文人所拋棄,為了登上帝位,不得不求助於盧九德和一乾武將,這樣造成了本來沒有任何戰功的武將得以竊取定策元勳之功,隨後導致了武將跋扈無法節制的情況。政治投機分子馬士英雖然靠自己的變節換得了一些政治利益,但武將跋扈擁鎮自重的局面業已形成。一度掌握著定策大權的史可法, 在稍縱即逝的機會面前,沒有足夠的殺伐果斷,導致定策之功落入軍閥之手。弘光朝廷,無論史可法在內,還是在外,都無法改變武將挾制朝廷,不思進取,貪圖個人利益以致最後幾乎全部叛變投清的局面。顧誠先生有一段總結性議論:當權者可以犯各種錯誤,但在一些關鍵時刻的關鍵問題上,如果犯錯,則是一步錯步步錯,史可法正是如此。

攘外必先安內。古今中外每一個政權想要立足,必須有一個穩定的內部政治環境,中央有能力節制地方行政軍事,這樣子文武大臣才能齊心協力做出業績。在此有必要稍微介紹一下明朝的文臣武將的博弈情況:有明一代,文臣武將良方力量此消彼長,但朝廷的中央權威還是凌駕於一切之上的。明初期,重武輕文。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本身都是歷經戎馬倥傯,馬上得天下者。他們有駕馭武將功勳的非凡能力,所以開國元勳並沒有對中央構成什麼威脅。明中期後,時天下承平日久,民不知兵,重文輕武之風開始蔓延以致根深蒂固,以用兵為例,出任統帥者均為文臣。直至崇禎年間,武將用兵自重雖已初露端倪,但直到明朝北朝廷覆滅前,除崇禎有意包庇的左良玉外,武將們還不敢公然違抗朝廷,更不必說武將影響朝政了。顧誠先生論斷:南明的第一個朝廷,包括之後的幾個政權,其最大的特點和致命的弱點恰好是朝廷依附武將,武將跋扈,國家大事竟成門戶私計。擁兵自重的武將因為知道朝廷有求於自己,所以視中央政權乃至皇帝為傀儡,肆意干擾朝政。文武內訌,將兵內鬥,內耗之劇烈,根本無暇他顧,更遑論北上進取,恢復故國,南明最後失敗的原因在此。顧誠先生在《南明史》中毫不客氣指出,這種境地的始作俑者正是史可法。史可法在定策問題上的優柔寡斷,導致定策之功流落到武將手中: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等敗軍之將坐收定策之功,武將軍閥操縱干涉朝政的局面已經形成。

史可法在這一時期的政治活動基本上圍繞著一個關鍵點:聯虜平寇。處於滿清和大順軍兩方軍事威脅的情況下,以史可法為首的弘張政權,幻想借助滿清的力量消滅大順軍,然後再謀大業。史可法在意識到上述定策的大錯業已鑄成之後,盡量籠絡四鎮換取朱由菘和其黨羽的好感,以便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他啓奏說:有四鎮,應該有督師,還應該駐紮在揚州,以便隨時調遣。史可法提出的四鎮駐地和所謂進取之基都在南直隸(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隸州的統稱)境內。當時的一些人已經看出史可法毫無進取之意,其意在守住江南半壁江山。

顧城先生認為,史可法有無法言說的苦衷。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六月間,南方弘光政權只知道大順軍已佔領黃河流域,接下來兵鋒直指淮上。在這種情況下,為防止叛軍染指長江,史可法布陣淮左,可以說有其特定的背景。六月中旬後,大順軍兵敗西撤,山東,河南等地的官紳趁機反對大順政權,時局一片混亂。對於南明弘光政權來說,如果趁清軍還未南下,此時發兵北上,加上當地仍然尊明朝為正朔的官紳的協助,收復一些失地不啻為一個進取的戰略,史可法未必看不到這一點。但他已沒有能力節制因為定策而擁功自重的一眾武將。高,黃,二劉不思進取,貪圖富貴,只想守住江南繁華之地,實在沒有理由出發北伐。史可法雖是督師,卻已是「失勢憫墨」之人,既然無能力調遣節制,便只能東奔西走,修補平衡四鎮的關係。

南明的幾個朝廷都是靠武將擁立,依附於軍閥。所以朝廷根本無法節制武將,無法因戰功而陟罰臧否。這些武將靠要挾朝廷獲利。所以之後滿清打過來,清軍實力遠在這些紙老虎之上,這些武將便望風而降,毫不猶豫,以此保全富貴。顧誠先生認為,南明政權的底子就沒有打好,這歸結於史可法當時沒有果斷的擁立福王繼統,從而利用皇權穩定大局,這是重大的失策。

前述所說以史可法為首的南明當權者幻想「聯虜平寇」,是有一定現實依據的。清軍入關初期,兵力人口有限。在吳三桂的帶領下,佔領北京和畿輔之地已是意外,以多爾袞為首的滿清當權者當時的意圖很可能就是聯合南明平闖寇,南北分治。然後,清廷的政策發生了變化。原因有三:第一,降清的一些漢族官員非常清楚江南之地非常富庶,是財政收入的最大來源,於是建議多爾袞一定要奪取江南。第二,降清的一些漢族官員府上南方,留戀故土。他們擔心一旦南北分治,會給自己和家族帶來不便,所以極力慫恿多爾袞等當權者南下進取。第三,多爾袞等滿清統治者已經看到南明弘光政權的軟弱和不思進取的消極態度,所以多爾袞等認為沒有必要承認這樣一個軟弱的政權,於是決心南下平南明。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七月二十八日,史可法收到了多爾袞的一封信,在這封信中,多爾袞自稱正統,否認弘光政權的合法地位和根基,字裡行間充滿了武力的威脅,甚至發出「聯闖平南」的恫嚇。史可法的回信並沒有針鋒相對的提出我方自強之道,反而想通過和平談判的手段企圖改變多爾袞的意圖,甚至親自「刪潤」定稿,口氣措辭極其軟弱。信的內容也乏善可陳,並沒有提出我方軍事的應對之道,反而在為南明弘光政權進行辯解。這一切只能讓多爾袞平南的戰略更加堅定,也敲響了弘光政權湮沒的喪鐘。

據《明史》記載,四鎮中的黃得功,劉澤清,高傑都看上了富庶之地揚州,都想駐紮在揚州。高傑先率軍到達揚州,一路縱兵大肆擄掠,屍橫遍野。揚州城民恐懼,登城牆據守。劉澤清也率部在淮上大肆掠奪。臨淮地區也不接受劉氏部隊,相互攻擊。朝廷命史可法前去調合勸解。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都聽從史可法的命令。然後史可法到高傑部,高傑本來就忌憚史可法,眼見史可法到來,就連夜挖掘上百個土坑埋葬暴露的屍骸。第二日史可法到高傑部,高傑汗流浹背,顏色大變。但史可法仍然開誠相見,坦懷相待。對待高傑部的偏將,史可法也仍然用溫和的言語相待。高傑大喜過望,也從這時候開始有點輕視史可法。高傑讓自己的心腹保護自己左右,文檄一定自己過目後才後行。史可法上書朱由菘,並沒有陳列高傑的惡行,反而只是簡單的敘述一下就作罷。之後史可法把高傑部駐紮在瓜洲,高傑對此很高興。等高傑部離開揚州後,揚州才安定下來。史可法在揚州開設府署。從上述可以看出,四鎮剛開始還給史可法面子,但骨子裡已經開始囂張跋扈。之後史可法擔心高傑不受節制,調黃得功部駐儀真牽制高傑。之後二部果然發生衝突,高傑理虧,得史可法劇中調和才平息的衝突。

崇禎十七年(1644年)六月,李自成被滿清軍隊擊敗。之後史可法請求皇上頒布詔書,安慰山東,河北軍民。並且開設禮賢館,招納各方賢才。同年八月,史可法檢閱劉澤清人馬,之後返回揚州,上書請求糧餉,但被馬士兵拒絕。史可法上疏催出馬士英,無果,只得到朱由菘的口頭誇獎。

同年十一月四日,聞訊清軍已抵達宿遷境內。史可法速遞奏章報告朝廷。可馬士英認為史可法只是想為防河將士紀功罷了,反應緩慢無應對。各鎮將兵猶豫不決,沒有發兵進攻之意,而且相互之間幾次內鬥。真所謂勇於私鬥,怯於公戰。第二年,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南明前線糧草缺乏,軍士飢餓。不久,黃河防線告急,皇上下詔劉良佐、黃得功率部鎮守潁州和壽州,高傑率部鎮守歸州、徐州。高傑在行軍到睢州時,被降清的許定國殺死。高傑部看到主帥被殺,一片大亂,把方圓二百里的平民百姓屠戮殆盡。史可法聽說後,流淚跺腳感嘆道:中原已經不可收復了。史可法之後到徐州,任命李本身(高傑的外甥)為軍隊領袖,統領高傑舊部。史可法又做了一系列的事情來穩定軍心,包括任命胡茂順擔任督師,李成棟擔任徐州的軍事主官。任命每個將領管轄一地,同時史可法又立高傑的兒子高元爵為世子,上奏請求朝廷撫卹慰問。從中可以看出,史可法有一定的管轄軍隊,駕馭將才的本領。這在弘光朝中不可多見。高傑舊部既還,大梁(開封)以南的地區全部失守。此處顧誠先生在《南明史》對史可法提出了批評,他認為史可法此刻應該趁高傑部將因主帥被許定國殺害的同仇敵愾之際,改弦更張,作出對清軍的戰略部署,至少應該利用許定國逃亡北方,清軍沒有南下之際,穩定和南局勢。可他只是穩定了軍心,便往南撤回,絲毫沒有進取之心。

據《明史》記載,此時馬士英仍然嫉妒史可法的名聲威望,便任命自己的首先擔任兵部右侍郎,總領興平軍(駐揚州附近),借此分走史可法的部分權力。來年二月,史可法返回揚州,此時黃得功又挑起內鬥進攻興平軍,史可法從中調解,平息。四月,史可法打算率領軍隊駐紮到泗州,意欲保護明朝祖陵。此時,左良玉部叛變,進攻南京。史可法奉召討伐左軍,到達燕子磯時,黃得功已經打敗左良玉軍。

於是史可法率部到天長,給諸位將領發送檄文要求他們救援被清軍攻打的盱眙。可是不久,盱眙陷落降清。史可法馬上日夜兼程返回揚州駐防。當時有流言說許定國率領部隊馬上到揚州,目標全殲高傑舊部。聽到這個傳言後,揚州民眾砸壞城門逃出,船隻空空。此時史可法發檄文號召各鎮兵馬來援揚州,可沒有一處響應。四月二十日,清兵到達斑竹園,第二日,總兵官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臨陣倒戈投降清朝,史可法部更加勢單力薄。史可法命令文武手下分城樓據守。揚州舊城的西門形勢險要,史可法親自把守。史可法打算捐軀赴國難,寫信給母親妻子說:我死後把我埋葬在高皇帝(朱元璋)陵墓的旁側。苦苦支撐了兩日,清兵攻入揚州城,史可法自刎不成,一個參將護送他出揚州城小東門,遇清軍被捕。史可法大聲說:我是史督師,隨即英勇就義。弘光政權的一乾揚州官吏皆被殺。

顧誠在《南明史》中說到,應當充分肯定史可法的民族氣節。但他在定策問題上的優柔寡斷,導致武將竊取定策之功,從而大權旁落。作為軍事家,督師江北近一年,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卻一籌莫展,毫無進展。清軍南下,他所節制的武將蕃鎮臨陣倒戈,變成了清朝政府南方的利器。史可法駕馭武將之無能由此可見。顧誠還說到,史可法有兩點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清廉,二是直到最後寧死不屈,捐軀赴國難,但其整個政治生涯不值得過分誇張捧高,因為他在南明弘光政權建立之初,手握大權,卻沒有為南明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為南明的覆滅買下了致命的禍種。

可以看出《南明史》中對史可法的評價並不太高,和主流的一些觀點不盡相同。

《明史》史可法傳中提到史可法初以定策之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之後因為太后到南京,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又因為江北的戰功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後又加太傅,但史可法都堅決辭讓,不被允許。後來南京宮殿建成,加太師,史可法又一次辭讓,這次被允許。中國政治生態上有這樣的傳統,面對榮譽的時候,一定是要再三辭讓的,最後皇帝不允許,才「勉強接受」。但筆者不認為史可法是這樣的一個沽名釣譽之人,他可能因為知道自己在定策過程中的一些作為,而慚愧不能接受,或是做一種謙虛狀態,以博得政治對手馬士英和他背後的武將在內的好感。可這並沒有讓馬士英等人放棄對史可法的政治壓迫,反而愈演愈烈。《明史》接著提到,在督師江北的過程中,史可法與將士同甘共苦,摘錄原文可見端倪:可法為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寢不解衣。接著提到,史可法四十歲仍然沒有兒子,他的妻子想讓他娶妾生子,但他拒絕: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頗有與霍去病的「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異曲同工之志。史可法有一次除夕之夜簽發文書,工作至半夜,感到疲倦想要點酒喝,廚師說:肉已經分發給將士,沒有什麼可以下酒的了。史可法於是拿了點鹽鼓當下酒菜。史可法素來酒量很好,喝幾鬥也不醉,但是他在軍中滴酒不沾。當天晚上,喝了數十杯,想到先帝,涕泗橫流,靠在椅子上睡著了。等天亮了,將士聚集在轅門之外,可是門並沒有打開,大家都不知何故。瞭解實情的知府任民育說,史公睡一夜覺,可不容易,不要輕易打擾,讓他多休息會。所以,命令報更的鼓手仍然敲報四更,告誡侍衛官不要驚動相公。不久,可法醒來,聽見鼓聲,大怒,問誰違反了他的命令。左右將士告知任民育的話,史可法才沒有處罰任何人。史可法經常一個人在辦公地點或者戰船中,有人說要注重警備,史可法說:命在天。史可法犧牲後,尋找他的屍體,但因為天氣炎熱加上揚州城內屍橫遍野,早已無法辨別。第二年,家人用他的官袍和笏板為他招魂,葬於揚州城外的梅花領。

明史/卷274:卷尾語贊曰:

贊曰:史可法憫國步多艱,忠義奮發,提兵江滸,以當南北之衝,四鎮棋布,聯絡聲援,力圖興復。然而天方降割,權臣掣肘於內,悍將跋扈於外,遂致兵頓餉竭,疆圉曰蹙,孤城不保,志決身殲,亦可悲矣!高弘圖、姜曰廣皆蘊忠謀,協心戮力,而扼於權奸,不安其位。蓋明祚傾移,固非區區一二人之所能輓也。

這段話高度贊揚了史可法在國難之際,仍然赤膽忠心,忠義盡責。但指出,因為政治對手掣肘在內,武將跋扈在外,導致軍隊受挫,國土漸失,揚州失守,以身殉國,可謂悲壯。最後總結,明朝國祚傾移,不是一兩個人能夠輓回的。

筆者寫到這裡,談一下自己對史可法公的一些微不足道的見解。首先史可法的民族氣節值得永遠的被銘記,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我們需要楷模,提醒我們有人做到過,這是一種緬懷,更是一種激勵。關於顧誠先生提到的猶豫不決的史可法以及他之後軍事上的無所作為,這些不能否認。史可法已經盡心盡力了,可是他的掌控大局的能力是薄弱的,在風雲激蕩的時代,權力中心正義之士如史可法等,需要有殺伐果斷的政治魄力,適當的孤注一擲以及超前的戰略宏圖,才能輓救或者至少繼續延續朝廷的國祚。很明顯,史可法史相公缺乏這些要素。

但在另一方面,在那個國亡家破的特殊時期,再加上明朝後期黨同伐異嚴重,這種大環境已經不是史可法可以改變的了。即使可以倒轉歷史,史可法佔據定策之功,而沒有讓馬士英和武將染指,可是之後史可法依然需要各方勢力守住弘光政權。東林-復社黨人清談誤國,不堪重用,馬士英等以自己政治私利為重,自然不會對新政權盡心盡力,更遑論那些擁兵自重的武將。之前提到的四鎮:劉良佐、劉澤清、高傑和黃得功,劉良佐和劉澤清之後投降清朝。只有高傑和黃得功戰死。那如何保證大權在握的史可法任命的其他武將不會臨陣倒戈?如何能保證朝中沒有掣肘之人?最重要的是,朱由菘本人並不是一個可以擔起救亡圖存重擔的皇帝,他不是雄才大略的軍事指揮家,也不是善於駕馭人臣的政治家,他借別人的力量登基,則必然受制於人。即使他借助的人是史可法。

對比一下南宋,可以看出南明的運氣是多麼糟糕:第一,北宋滅亡時,宋徽宗的好幾個兒子都已經成年,並且有了一定的政治經驗,雖然他的一個兒子宋欽宗趙桓也被俘虜,但九子康王趙構卻在國破前逃到南方,隨後繼統,南宋開國。可以看到南宋根本就沒有定策的問題,趙構登基無論是從倫序還是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都是最合理的。且看南明,崇禎殉國時,三個兒子都很年幼,根本不具備主觀能動性出逃。因為沒有直系繼承人,所以南明建立前,發生了定策問題的爭鬥,朱由菘即位本不是眾人皆擁戴,隨後造成權臣內鬥,武將跋扈,內部根本無法統一,滅亡就是必然的了。

第二,趙構即位時南方半壁江山仍然完整,整個文官武將體系仍然發揮作用。武將本就在宋朝被壓制,所以不可能出現武將擁鎮自重的場面。相反,南宋初名將輩出,中興四將煊赫中華,而且這時有了一個新的政治核心,政局穩定,就可以團結起來守住這江南國土。再看南明,南宋具備的這些良好條件南明都沒有。沒有任何戰功的武將因為定策之功獲得榮華富貴,來的太容易自然不會珍惜,而且以私利為重,一旦風向不對,為了自己,臨陣倒戈經常發生。四鎮之一隨後叛清的劉良佐,之後竟然奉多鐸之命去追捕朱由菘,恰好印證這一點。

對於明朝以及南明的滅亡,要追根溯源,恐怕要往上倒騰朱家好幾代,才能罷休吧,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甲申三百七十九年之後,再此讀到那段風雲激蕩的歷史,瞭解到南明是如何禍起蕭牆,自毀長城之後,只細細回味,獨對中天明月。

最後以一副時人的對聯結束這篇筆記:

史冊流芳,雖未滅奴猶可法;

洪恩浩蕩,未能報國反成仇。

也許讀者注意到了,上聯的第一個字和最後兩個字連起來就是我們的主人公:史可法。下聯推導出的名字洪成仇,是誰呢?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了,我們下篇文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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