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關於我想寫愛情小說

    我喜歡看小說,我也喜歡看電影跟電視劇

    如果我會寫小說,我可能是寫實派的那類型

    張三李四,生活在不同的地區,吃著不同的食物,過著不一樣的人生

    就像現在的我喜歡晚上寫文章,而有些人可以白天寫文章

    我是因為晚上安靜適合寫作再加上家裡的事情忙完了

    在沒有干擾的狀態下寫寫文章 也是整理思緒

    最近的我 腦袋是焦頭爛額中

    好多待溝通的事情要處理,我要一一克服自己時間管理的缺點

    深呼吸~放鬆心情,喝杯溫開水,繼續

    寫小說要寫什麼頓時腦袋空白 創造力跟想像力被現實磨光了

    於是我還是回歸寫時事新聞分析路線

    今天的新聞我會覺得婚姻在這個世代裡變得很現實跟計較

    某位前議員結婚懷孕產子後3個月開始跟男性友人走得很近

    沒有抓姦在床的事實

    而且男方發現後這段關係已經斷絕聯絡了,男方仍然直接告上法院

    男方在法院說

    妻子外遇讓他承受極大精神痛苦,甚至需到身心科就診,向謝男提告求償60萬

    法院的判決如下

    雙方已有親吻、擁抱等相互表達愛意等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往來的界線,判決謝男應賠償符男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而登山女神被遭爆不倫戀後,陳姓富商的元配告上法院,並在今年10月被士林地院判賠30萬元新台幣

    我在想 如果有婚姻關係存在,但有一方不愛對方了,雙方也無法和平相處了,這樣還是家人嗎?

    以往大家都說家和萬事興,但現在的社會,紛紛擾擾之下,破竟能重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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