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0|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Meet friends

    07/17/2010

    出國前就約好了幾個老朋友今天下午要見面去山上喝茶聊。

    結果昨天下午接到電話,一個以色列來的朋友也到台灣了。

    原本想約我去登山,但我己另外有約了。

    只好跟他說明了怎麼到登山口。

    和他約在捷運站,見個面,再送他去搭公車到登山口。

    真的很久沒見面了。

    見一面也好,三十分鐘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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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離職時的官司,告我違反競業條款,是非黑白是難以說分明的。

    誰對誰錯,也只好留給法律去分辨。

    雖然我贏了官司。但一個工作九年多的公司,結果卻是如此。

     

    和許多同事都沒有連絡了。

    或許是怪我,或許是不敢和我連絡吧。

     

    但是這位朋友從開始就告訴他完全不care這事。

    這是公司的事,而我們是朋友間的事。

     

    不過我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沒什麼埋怨。

    當初收到存證信函時,除了錯愕,其他也沒有想什麼。

    我還記得那天,接到家裏電話時,我在巴士上準備要去八通關古道了。

     

    實際上對我不錯的人是很多的。

    以前,現在。

    當然包括了我的前一家公司,官司的事還好有他們幫忙。

    還有次法院出來,我和對方證人手牽著手一起喝咖啡去了。

    丟下雙方都傻眼的律師,看著我倆就這樣離開。

     

    其實,那晚長談後我懂了。

    法律上,我沒錯。

    朋友的道義上我錯了。

    我被問了一個我真的回答不出的問題。

    原來真的有我回答不出的問題。

    從來沒有在朋友面前答不出來過。

    我無言了。

    原來那時我是這麼的自私只想到自己,我完全沒有考慮過他們怎麼想。

    我無愧公司,但卻愧對的朋友。

    後來我告訴自己,這是惟一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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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捷運站一見面,問我好嗎?

    我說我現在沒工作,己經辭職兩個月了。

    他看我曬的黑黑的,笑逐顏開的。

    他回答的更絕。

    他說:That is why you are happy.

     

    我真的高興嗎?

    不工作不可能會是件讓人高興的事。

    但和朋友見面的確是件愉快的事。

    可不是嗎?

    今晚,我們幾個老朋友,又由中午聊到了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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