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常請假的員工?勞工請病假的合法流程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raw-image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會建議就算要增加勞工請假的門檻,其實不是沒辦法,但必須做得漂亮又柔軟,有些公司甚至會用「無微不至的關心」,讓員工請假時得承受很大的心理負擔,所以方法不是沒有,只是要清楚法律的底線在哪。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員工一直請假怎麼辦?

  這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真的體弱多病,不得已必須一直請假,分外一種是比較不在乎職場壓力,遇到任何大小事都很容易想請假,對於後者,建議可在合法範圍內,增加請假的門檻,或是以關心來包裝,實質增加請假心理負擔的手法。

  比如請假時必須走請假流程批審,或是本人必須親自面對主管請假,有不得已的理由才可以先以通話的方式請假,更別說傳訊息就請到假。再來是請假時,主管要多關心生病的細節,用關心的角度告知員工工作可能會消化不完,若醫生評估允許,公司可接受讓員工晚點到公司,用補修的方式看醫生等等。

  員工考量到請假的各種成本,基本上不適任的自己會離職,留下來的也容易明顯減少請假的頻率。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公司不給請病假會有什麼後果?

  企業能做的就是增加請假的心裡成本,像全勤獎就是逆向操作很好的例子。有很多技術性刁難的行為,很可能會被勞委會「關切」,像是要求「員工當天一定要親自帶著證明來公司請假」、「一定得先用特休」,簡單的說,不能對員工的權力有負面影響,也不能做出「讓真實病患感到為難」的要求。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臨時請病假公司能拒絕?

  原則上不行,員工請病假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合法權利,雇主只能要求員工提供證明文件,無法選擇核准或反駁。所以就算員工真的裝病,還特地去診所開診斷證明,如果已經都做到這步,雇主真的很難主張什麼。

  有些人可能會想,那請假可以不支薪嗎?讓雇主失望的是,針對這部分法規也有限制!

病假上限:

病假類型法律規範普通病假一年合計不得超過30日住院病假兩年內不得超過1年普通+住院病假兩年合計不得超過1年  當然!連續多天或頻率極高的請假狀況,會需要相對有證明能力的證明文件。

病假支薪(以普通病假為例):

一年30天內的病假雇主每天都得支付半薪一年超過30天的病假雇主可以留職停薪

病假計算方式:

非連續30天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不列入計算。連續30天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要列入計算。

公傷病假

在法律上並無天數上限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員工請病假被刁難會怎樣?

  員工的病假、女性每個月的生理假,都是法律規範保障的範圍,雇主可要求透過口頭或書面請假;而如果有合理原因如急病、緊急事故,依法也可以請他人代辦請假手續。雇主若以不當程序刁難,或是拒絕病假,強迫員工必須出勤,恐違法勞基法43條規定,而被開罰2萬至30萬的罰緩。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要如何處理常請假的員工?

  建議可以建立「合理可行」的請假規範及流程「屬於考勤制度的部分」、以及透過每月全勤獎金來影響員工請假意願,除此之外,雖然雇主沒有「否決」員工請病假的權利,但可以技術性納入考績,讓員工意識到出勤的狀況,可能會影響到未來的前途、調薪、以及年終、三節獎金…等。

  而在合理可行的請假規範下,縱使公司對於病假沒有准否的權力,但是如果是員工沒有合理原因,沒有按照請假流程來請假,這時就可以主張不是雇主拒絕,而是勞工「未完成」請假,那就可能會有曠職的問題。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勞工請病假的合法流程

確認病假種類

比如是普通病假、住院病假、工傷病假等

確認病假天數

  請員工確認病假的天數,尤其連續請假是否會超過30天(非工傷),或是到達某個天數門檻需要由哪個層級批審。

病假證明文件

  像是就診的收據、或是醫師診斷證明,大多情況都是事後補上。

核准層級

  比如可規範什麼程度、天數的病假,須親自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哪個層級申請;急病或緊急事故,則可委託他人代辦。

核准

  事實上只要員工有提出相關證明,雇主基本上只是「審閱」,而非核准,但就算考勤制度的用詞是「核准」,只要沒侵害員工病假的權利,基本上是沒什麼受罰的案例。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員工裝病請假有什麼後果?

  如果被雇主證實是裝病,事實上就是變成「曠工」的行為,基本上只要員工連續礦工3天,或是一個月內累計超過6天,依照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僱員工,並且無須支付資遣費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要如何解僱不適任員工?分兩類!

  如果情況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或12條,公司可以依法解僱員工,前者(第11條)需要支付資遣費,可大概想成年終領0.5個月,最高上限可領6個月,以及提前發出「資遣預告」;而後者(第12條)比較屬於懲罰性質,雇主不需支付遣散費、也不需要提前預告資遣。

  有些雇主可能會問:「我已經找到人替補他的崗位,我不能要求他明天就走嗎?」很可惜!的確可以讓員工做到今天就好,但如果對方符合資遣預告的條件,預告期間就算員工不用來,雇主仍得給付預告期間的薪資喔!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資遣預告計算方式:

持續工作三月以上、未滿一年者。需於10天前預告持續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需於20天前預告持續工作三年以上者。需於30天前預告

 

預告假

每7天可請兩次帶薪求職的謀職假。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解僱勞工的條件

raw-image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不用給資遣費的條件

raw-image

✿免費線上法律諮詢:https://lin.ee/Ty8zixG

 


以上就是關於「員工請假太多」的內容,若是仍有問題也可以在留言版留言!我們會儘快回覆!

  

好文推薦

avatar-img
53會員
302內容數
有婚姻方面的煩惱嗎? 想寫離婚協議書卻無從下手? 老公外遇不知道該怎麼用侵害配偶權來對付小三? 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弄得焦頭爛額? 孝親費到底要給多少才算合理? 不想為了遺產問題和家人兄弟姊妹撕破臉? 您所關心的問題,就由我們來一一為您解答!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律師咖啡廳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受詐騙的金額多寡不一,不少大學生因社會涉世未深而誤入詐騙陷阱。一旦被騙,要拿回錢可能需要經過警局、地檢署、法院等多個程序。對於報案者而言,需詳審是否值得追究,並考慮律師費用是否合理。
身為勞工,面對公司不當行為時,不須預告便可離職。勞動法規定多種情況下,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例如僱主施暴或虛假招攬,且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此外,當公司違反法令或損害勞工健康時,員工也可不須預告離職。文章內容詳盡列舉勞工可選擇不預告離職的情形,值得一讀。
室內裝潢是消費糾紛的常見問題,裝潢結果有瑕疵客戶是否能拒絕支付尾款?本文分享客戶在裝潢結果有瑕疵時的應對策略。裝潢公司在外包裝潢工作、更換材料等情況下需注意的法律問題。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為你解答所有法律問題。
被告犯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1款至8款的犯罪(例如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竊盜、搶奪、詐欺、恐嚇取財罪等),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可能。如果能用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干預人民基本權利較小的替代羈押手段,足以達到目的時,就沒有羈押的必要,不得羈押被告。
借錢、欠錢,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撇開遇到投資詐騙被慫恿貸款、沉迷賭博大量欠債的極端狀況,大多數人會去借款,不外乎是遇到重大財務危機,像是公司破產、急需醫藥費、生活陷入困難……都是會讓人被逼急且不得不去借錢的狀況。
一年又過去了,不少人開始計畫今年的特休使用方式。但通常不太會有人剛好就是一月一日到職,所以直接用年初來計算一年又感覺怪怪的,可是如果把每位員工分開來計算,對公司來講又不太方便。究竟特休在勞基法上是否有被規範好的算法呢?還是說要怎麼計算才是正確的?
受詐騙的金額多寡不一,不少大學生因社會涉世未深而誤入詐騙陷阱。一旦被騙,要拿回錢可能需要經過警局、地檢署、法院等多個程序。對於報案者而言,需詳審是否值得追究,並考慮律師費用是否合理。
身為勞工,面對公司不當行為時,不須預告便可離職。勞動法規定多種情況下,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例如僱主施暴或虛假招攬,且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此外,當公司違反法令或損害勞工健康時,員工也可不須預告離職。文章內容詳盡列舉勞工可選擇不預告離職的情形,值得一讀。
室內裝潢是消費糾紛的常見問題,裝潢結果有瑕疵客戶是否能拒絕支付尾款?本文分享客戶在裝潢結果有瑕疵時的應對策略。裝潢公司在外包裝潢工作、更換材料等情況下需注意的法律問題。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為你解答所有法律問題。
被告犯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1款至8款的犯罪(例如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竊盜、搶奪、詐欺、恐嚇取財罪等),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可能。如果能用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干預人民基本權利較小的替代羈押手段,足以達到目的時,就沒有羈押的必要,不得羈押被告。
借錢、欠錢,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撇開遇到投資詐騙被慫恿貸款、沉迷賭博大量欠債的極端狀況,大多數人會去借款,不外乎是遇到重大財務危機,像是公司破產、急需醫藥費、生活陷入困難……都是會讓人被逼急且不得不去借錢的狀況。
一年又過去了,不少人開始計畫今年的特休使用方式。但通常不太會有人剛好就是一月一日到職,所以直接用年初來計算一年又感覺怪怪的,可是如果把每位員工分開來計算,對公司來講又不太方便。究竟特休在勞基法上是否有被規範好的算法呢?還是說要怎麼計算才是正確的?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根據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本文介紹了在災害發生期間勞工應出勤的規範,根據僱主和勞工間的協議以及相關勞動法規的解釋。
Thumbnail
勞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確實可以依法申請公傷病假,但請務必注意,並不是受了職業災害就能一直申請公傷病假、賦閒休息,公傷病假其實有其申請門檻,並不是有受傷就可以申請喔。「公傷病假」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假別,在實務中非常容易衍生爭議,若勞工對於公傷病假存有錯誤認識,嚴重者甚至可導致「懲戒解僱」的後果。
Thumbnail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勞工因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工因勞資爭議,告雇主了要給公假? 不是的。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01月13日(85)台勞動二字第100419號函: 「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加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
Thumbnail
聘僱員工請神容易送神難👉說給老闆們聽聽,怎麼樣合乎「法理情」 之下【請不適任的員工離開】👉說給廣大的勞工們聽聽,自己的權益、自己把關。
Thumbnail
請假是法律明文所賦予勞工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法否準合法行使請假權利。然而,若公司確實有制定明確、合法且可執行的請假程序,則勞工於請假時應該配合相關程序辦理,若無正當理由拒絕依規定請假,仍可能視為「未請假」而構成「曠職」喔。
Thumbnail
本文主要談論勞工請假規則與相關法律見解,包括勞工請假時的規定與意思表示傳達的認定。此外,文章也回應經理人雜誌,對於本議題中的見解似乎有誤,勞工是否完成請假程序,應該視公司有無制定請假程序,勞工有無跑完請假程序,而非雇主是否同意請假。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特別休假由勞工排定,僱主無權阻擋、阻礙或強制排定休假。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僱主只能提出協商的權力,無法強制排定。如果勞工是基於自由意願、自行選擇參加員工旅遊,並且同意使用自己的假別即無違法,但僱主若是強制員工參加旅遊且要求請假就屬於違法的行為。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
Thumbnail
根據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本文介紹了在災害發生期間勞工應出勤的規範,根據僱主和勞工間的協議以及相關勞動法規的解釋。
Thumbnail
勞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確實可以依法申請公傷病假,但請務必注意,並不是受了職業災害就能一直申請公傷病假、賦閒休息,公傷病假其實有其申請門檻,並不是有受傷就可以申請喔。「公傷病假」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假別,在實務中非常容易衍生爭議,若勞工對於公傷病假存有錯誤認識,嚴重者甚至可導致「懲戒解僱」的後果。
Thumbnail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勞工因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工因勞資爭議,告雇主了要給公假? 不是的。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01月13日(85)台勞動二字第100419號函: 「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加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
Thumbnail
聘僱員工請神容易送神難👉說給老闆們聽聽,怎麼樣合乎「法理情」 之下【請不適任的員工離開】👉說給廣大的勞工們聽聽,自己的權益、自己把關。
Thumbnail
請假是法律明文所賦予勞工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法否準合法行使請假權利。然而,若公司確實有制定明確、合法且可執行的請假程序,則勞工於請假時應該配合相關程序辦理,若無正當理由拒絕依規定請假,仍可能視為「未請假」而構成「曠職」喔。
Thumbnail
本文主要談論勞工請假規則與相關法律見解,包括勞工請假時的規定與意思表示傳達的認定。此外,文章也回應經理人雜誌,對於本議題中的見解似乎有誤,勞工是否完成請假程序,應該視公司有無制定請假程序,勞工有無跑完請假程序,而非雇主是否同意請假。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特別休假由勞工排定,僱主無權阻擋、阻礙或強制排定休假。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僱主只能提出協商的權力,無法強制排定。如果勞工是基於自由意願、自行選擇參加員工旅遊,並且同意使用自己的假別即無違法,但僱主若是強制員工參加旅遊且要求請假就屬於違法的行為。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