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1|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無糖飲食記錄 Day 14

兩週了。

如果以無糖的標準來評價我的飲食,那大概可以寬鬆地算及格。如果以原形食物的標準來算,那應該有75分。

昨天沒講到的另外兩件事,一件過了一個晚上已經覺得不重要,另一件很短,就是昨晚心血來潮帶爸去吃菓然匯素食吃到飽。我已經能在吃到飽的場合先用肉和菜開頭抑制血糖驟升,不吃太飽,盡量選擇原形食物。老爸想喝汽水,我只拿了一罐跟他分著喝,我也喝少一點他也喝少一點。但看到各種甜點,我還是各種口味都拿了一兩塊。甜點真的很誘人。在吃到飽的場合做到這樣,我在心裡給自己一點小小的鼓勵。

昨晚的文章說到一句話:不喜歡自己的樣子,那就減肥就好了。年輕一點的時候我曾被這句話說服(只是行動跟不上心裡的想望),覺得不喜歡自己,就要減肥,瘦一點就會喜歡自己了。

不過我總覺得這句話很不健康,也一直覺得講這句話的人很過份。不喜歡自己,那就改變,這句話背後的意思就是,喜歡的自己不在這,在那。經過一些努力我有可能接近,有可能達到,但也有可能因為種種因素就遠離。於是我永遠必須花力氣維持某種狀態,我才能一直是喜歡的自己。再憤世嫉俗一點地想,說這句話的人,覺得自己已經「達到」喜歡的自己,所以有資格發表意見了嗎?

我如果不喜歡自己,那我的努力是為了誰呢?為了那個可能達到也可能遠離的想像嗎?

我以前很討厭這句話,我現在了解為什麼了。

前天為了頭髮崩潰大哭,我真的覺得鏡中的樣子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我已經很久沒好好拍照了,覺得拍了也不會好看,只是沒想到頭髮剪了以後,是連鏡中的自己都令人不忍卒賭。我好不喜歡自己的外型啊!

這句話一出現在腦海,好像是設定好的一樣,心中馬上接著:那就減肥/改變就好了!這句話。我覺得這樣的信念不知從哪裡來,我先前也分析不出哪裡怪,但是真的好可怕。我怎麼可能為了不喜歡的對象(就算那個對象是自己)行動呢?

我的改變不可以是因為我討厭自己。我要改變必須是因為我要對我自己好,我要讓我的身體舒服,我要帶著現在當下的這個我一起去到各種地方,一起去不同的身材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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