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攝影師Becerra Govea 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5845461/
這陣子沸沸揚揚的新聞議題,或許已經討論到翻,但當未成年與戀童被畫上等號時,這個討論對我來說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而我想分享的是另一個故事。
「我只是想和你跳支舞!」
90年代附近出生的孩子的父母,大多處在那個「台灣錢淹腳目」的黃金年代,孩子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生兩胎算是平均的年代裡,女孩更是如形容般地的貼切,那年代的親子教育裡男生多被教導要有「紳士風度」;而女生則是要有「氣質的優雅儀態」,父母親也會再三叮嚀要提防男生的各種舉動,小心不要讓自己被侵犯。
青春期來臨,男女逐漸開始對彼此感到好奇,男生開始用自信(自我感覺良好)但笨拙的方式吸引女生注意,卻反而收到反效果,這就是所謂「臭男生」的由來吧!有這樣經歷的女生對男生大多「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會一直持續到大學或出社會。
假如今天有位男性想送禮物給心儀的妳,當你知道這個男性是誰時,你會有何感觸?通常如果不是有好感,就是尊重但略微感到負擔吧?但如果這個感受還帶了一股厭惡和憤怒,覺得對方憑什麼喜歡上我,或者對方為什麼會對我有好感?如果妳會有這樣的想法或感受,男女之間倒過來,是不是也是另一種無形傷害呢?
而在台灣的教育裡,沒有社交這類的必修課程,甚至連「化裝舞會」,還得在大學的社團自組發起和籌辦,男女之間的本來就沒有正常的人際互動可以學習,我們又要如何檢討其他男女之間的「人際相處」和「性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