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妳的愛情,我在對面1

呃……完蛋了!從暖呼呼的棉被裡探出頭來,我揉了揉眼睛,簡直不敢相信鬧鐘上的指針明明白白的指已經指向中午十二點,真是該死了我!

果真,當我左腳尖才碰到地板、人都還沒完全下床時,至翰就超準時的來了電話,而口氣是很不愉快:

「現在是幾點!」

「十……呃、十二點,其實嚴格說起來是11:50啦!哈~~」

我試著裝死,但沒用;聽到我刻意要故作沒事的笑聲,至翰八成是猜到我人這會還賴在棉被裡,於是他整個人更不愉快的又質問:

「妳人該不會還在棉被裡吧?」

「嚴格說起來我現在只剩半個人在棉被裡喲。」

本來我是想要幽這麼個默、裝這麼個可愛的,但想想搞不好這只會把至翰給惹的更火,於是我想想還是作罷,而只是故作鎮定的回答:

「沒有啦,我已經要出了門啦。」

「我們是約幾點!」

嚇!越來越兇了。

「好像是十二點耶,哈~~」

「我們是約十二點見面還是十二點出門!」

該死該死,看來至翰今天心情非常的不好,索性還是直接道歉吧:

「對不起我錯了,請原諒我這個遲到鬼。」

「算了,知道錯就好,那、我們改約三點吧。」

「疑?這樣會不會讓你等太久呀?」

「ok啦,反正我也才剛醒而已,天冷冷的、還真好睡。」

 

娘的咧!那你剛還在那邊裝生氣個屁!

當然這句話只是在我心裡的小小os而已,因為至翰覺得女人說粗話很不可愛,而他可不想跟個不可愛的女生交往,所以我無論如何都不可以讓至翰發現其實他的女朋友我、心裡面常常會有很不可愛的os。

 

今天是至翰和我交往兩週年的紀念日,而至翰也是我之所以大學畢業後決定搬來台北住順便找工作的初衷,只因為在畢業典禮之後,當時至翰咬著麥當勞的漢堡,還抹了兩根薯條往嘴裡塞,然後口齒不清的含糊說道:

「畢業後我不想假日還塞車來高雄看妳,那會把我給累死,所以、我看妳不如就搬來台北吧。」

「哦,好呀。」

這是我當時的回答,而至於往後小瑱知道這事的第一個反應則是:

「妳這個沒用的傢伙,女人的臉都被妳給丟光了!」

我想小瑱說的一點也沒錯,因為確實一直以來我就是個沒用又聽話的女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至翰才會看上我的呢?

我相當仔細的回想著。

 

至翰和我是大學同學,連我自己也難以置信的是,我們在當了三年的純同學之後才開始想到要交往,而實際情形是,那天至翰突然約了我吃麥當勞,同樣的他當時嘴裡咬著雞腿堡,並且往嘴裡稀哩呼嚕的灌了好大一口可樂,然後口齒不清的說道:

「反正我沒女朋友而妳沒男朋友,所以不如我們就交往吧。」

然後我們就交往了,真是沒想到要開啟一段感情居然這麼簡單;而當小瑱知道我這麼簡單就讓至翰給把到手時,她差點沒惱的把我揍成許純美。

 

真是搞不懂我最好的朋友幹什麼這麼討厭我的男朋友呢?

 

雖然至翰把見面的時間往後延了三個小時,但我還是乖乖的穿上至翰最喜歡的小洋裝、踏上至翰最喜歡的高跟鞋,然後先出門等他;畢竟沒錢買個像樣的禮物送至翰當作是我們交往兩週年的紀念,那麼就乾脆把難得的準時赴約當作紀念吧。

對!就這麼辦。

 

當我走了十分鐘的路程來到捷運站的時候,才驚訝的突然發現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皮包裡竟然只剩下一張千元大鈔了!

這對我來說是非常糟糕的狀況,那表示我很可能得開始過著三餐不濟的窮苦生活了!而且最該死的是,這還不知道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哎!我當學生的時候都沒有這麼窮苦過。

還好我還有至翰,還好在至翰大男人主義的想法裡,約會買單本來就是男人天經地義的責任,還好我的至翰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男人,而且是個畢業後馬上找到工作的幸運傢伙!

不像我,每天只能坐吃山空。

哎~~

 

因為想到反正還有至翰是我的靠山,所以我便很爽快的把最後的那張鈔票投進兌幣機裡,然後換來二十個重死人的硬幣;這對我來說又是一種非常糟糕的狀況,因為我天生有種怪毛病,那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老和口袋裡的硬幣過不去,我想這應該是和這怪毛病分手的最好時機。

否則我的日子就難過了。

 

「小姐。」

我轉頭一看,發現是一個長的很高而且感覺十分靦腆的大男生向我搭訕。

「我能不能……。」

能不能和我做朋友嗎?

「我能不能向妳借四十塊?」

「吭?」

恐怕是我多心了,原來他的目的不是搭訕而是借錢,真是掃興。

「因為……我只有一千塊找不開,所以……。」

他以為我身後這檯機器是裝飾用的嗎?忘了帶錢還不好意思直說,難怪他要靦腆成這樣。

「好呀!反正我零錢多的是。」

於是我笑著遞給他一枚硬幣,然後他以一副非常感激的表情直向我道謝,並且再三保證一定會還。

「哦,好呀!。」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形的時候,好像都會客氣的說不用了,反正沒多少錢,但是我卻沒有這麼做的原因,不是我真的要他還,而是我另外一個怪毛病,不曉得該怎麼拒絕別人。

尤其對方又是一個帥哥,靦腆又可愛的帥哥。

 

只是我總覺得那張臉彷彿似曾相識的感覺。

 

因為我這種沒辦法拒絕別人的怪毛病,以致於我在等至翰的時候,被一個笑容很慈祥的老婆婆要求買口香糖。

「哦,好呀。」

當老婆婆對我笑著說謝謝的時候,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這條口香糖該不會是我明天的午餐吧?真慘!

我左手拿著口香糖,右手放在口袋裡悄悄的數著錢--

九百塊!

當至翰終於出現在我的面前時,我僅存的財產只有九百塊,而時間是下午四點。

 

還不錯,至翰這次只遲到了一個小時。

還不錯,剛好差不多可以吃晚餐。

還不錯,我還有至翰。

還不錯,我的人生到目前為止,都只能勉強算是還不錯的狀態。

只是勉強欸!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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