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索引會不斷更新需要參考的讀者可以直接根據連結去到需要的內容:Ver. 20240601● 被提離婚,對方要求進入法院離婚調解程序:離婚訴訟前程序:上課、調解● 對方把小孩帶走:配偶把小孩帶走時,律師建議必須做的兩件事● 對方或對方家人有情緒管理問題:被咆哮、騷擾經過整理及尋求專業協助● 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遭遇阻難:提交律師處理:會面交往受阻● 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可以提出一件本案,另外可以聲請暫時處分,由法院判決聲請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細節:訴訟兩件:履行同居義務&暫時處分● 聲請暫時處分後:聲請暫時處分後家事調查官開始調查● 遭遇家暴:家暴通報● 如果需要聲請保護令:聲請保護令● 聲請保護令後如果後續需要向警局補足證據:聲請保護令事證後補● 通報家暴後社工會進行聯繫:通報家暴後社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