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事件」過後
因為生活驟變
與小孩相處的時間被大量剝奪
我也從未經歷過或聽聞過相關的事情
因此一直在思考要如何處理
最後我覺得實在太痛苦
因此找了兩個律師諮詢
第一位是跟新竹市政府預約的律師諮詢
印象中要事先申請並且按照申請當日的順位等候
等候期間需要完成一張表格
填寫上需要諮詢的事項
之後會被帶到一個會議室
律師在裡面
有十分鐘的時間可以諮詢
第二位是我後來委任的律師
約定諮詢的時間剛好排在市政府之後
於是第一位律師諮詢完就前往我的委任律師事務所
時間比較充裕
細節交代的比較多
大約談了半小時左右
對於我遇到的「配偶將小孩帶走不回家」情況
兩位律師同時給我以下兩點的建議:
建議必須要用文字訊息(效力等同發存證信函)
而我的確按照兩位律師的建議這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