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業機構投資人以外的一般投資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但開信用戶也有條件限制,如下所列,缺一不可
成交筆數與成交金額同樣都不限定單一證券商,也可以提供你在別間證券商的近一年交易資料。
雖說我在甲券商開戶滿三個月,但要以此為證明在乙券商開信用戶,需要臨櫃辦理,覺得太麻煩了,所以放棄這個選項。
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相較之下好解決許多,只要在線上簽署相關文件,就可以完成。
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選擇權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坦白說我沒有仔細研究這個方案,一方面是用權證就可以解決我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期貨、選擇權的相關規定和注意事項更細更雜,於是先pass。
確認採用一年內十筆權證的方式來達成投資者適格性的要求後,接著就是開始研究如何完成才有效率。最慢也是最穩的方法,就是認真把權證當成投資工具來操作。
因明確知道,權證不是現在的我會採取的投資方式,碰權證的目的就只是為了取得購買槓桿型ETF的資格,於是選擇稍微花錢但相對省時的操作方式:「選擇成交量高且低價的目標,不求獲利只求立刻成交,Day1分五次買五張、Day2分五次賣五張,兩天完成十筆權證交易的要求。」。
更快的方式是Day1分十次買十張,成交當天就完成任務取得資格,可以簽署「槓桿反向型ETF風險預告書」。
買賣權證前也要簽署風險預告書,簽署完成後就能正式下單了。
以市價$0.08來算,每張購入成本為$0.08元 × 1,000股 + 手續費$1元 = 81元,五張一共花費$405元。
以比買入價$0.08元略低的價格出售,每張售出獲利為$0.07元 × 1,000股 + 手續費$1元 = 69元,五張一共獲利$395元。
別忘了這是真實的交易,需要完成交割,否則一樣算違約交割,後果非常嚴重。
一買一賣的虧損 = $405元 - $345元 = $60元,單價低歸低,虧損高達14.81%。
但若想成是用$60元為代價,快速取得簽署風險預告書的資格,好像沒那麼難接受,至於划算與否,就因人而異、見仁見智了。
上面弄那麼久,就是為了取得資格以簽署這張風險預告書,完成後代表能將槓桿型ETF和反向型ETF作為投資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