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過去幫某教會在讀經之外,幫助信徒能更明白聖經相關背景所寫,
力圖用字精簡,外加少許的信仰反省。
至於未來是否還會繼續更新,尚不得知……
所有相關內容的的標籤,都會加上「讀經簡要」。
《利未記》簡介
《利未記》在希伯來文的書名是 wayyigrā’ 意思是「他(上帝)呼叫」,也就是上帝在召叫百姓與他同行的意思。然而,不聖潔的百姓如何與聖潔的神同行呢?答案就是,讓這一群百姓成為「聖潔」的子民。因此,如何成為聖潔,就是《利未記》的中心主題。
我們對於聖潔會有許多迷思,會誤以為那是一種極為崇高的道德行為或是外在表現,但這卻不是聖經的觀點,因為除了上帝以外,再也沒有任何其他人、事、物是聖潔的。也因為祂是聖潔的,所以祂要求我們也要成為聖潔(11:44, 19:2)。舉例來說,當摩西第一次看見上帝在荊棘對他說話時,要求他把鞋子脫下來,因為那地方是聖地(出3:5)。荊棘本身並不是聖潔的,而是因為上帝在那裡,荊棘與周遭的地方才成為聖潔。若用宗教學的術語,這就是「神聖空間」,因此任何進入到神聖空間裡的人,都是聖潔的;但只要一離開,就也等於離開聖潔的狀態。
與聖潔相反的概念是「俗」,因此「聖」與「俗」是相對地,而「俗」之下還區分成「潔淨」與「不潔淨」。在俗世生活中難免會遭遇到「不潔淨」事情,故要讓自己(無論是祭司、利未人或百姓)常常保持或恢復在「潔淨」的狀態,以便時常可以進入會幕事奉或獻祭。因此,「聖潔」與「不潔淨」都有感染力,會影響週遭事物的狀態,因此人們要努力地讓自己保持潔淨,好隨時朝見上帝。
《利未記》對於基督徒的提醒:那就是我們需要時時刻刻靠近聖潔的源頭,才能去除那不潔淨的心思意念;因為我們無法不藉著聖靈,讓我們自己成為聖潔的百姓。
《利未記》分段
祭司制度條例(1-16章)
獻祭之條例(1-7章)
祭司就職禮與制度設計(8-10章)
潔淨與不潔淨之分(11-15章)
贖罪日的教導(16章)
「聖潔法典」條例(17-27章)
祭司有兩項基本的任務要做:教導以色列人避免使玷污發生、及每逢會幕(聖殿)被玷污時,就去潔淨。1
《利未記》的神聖時間
除了神聖空間外,《利未記》也沒有忽略「神聖時間」的觀念。安息日、贖罪日、安息年、禧年,及其他節期,皆是將時間標記起來,提醒人們聖潔不只是區域性的分別,在時間性上也要將自己分別出來。對於某些弱勢者來說,或許他們一輩子進入會幕獻祭的次數寥寥可數,但「時間」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公平的。每一個人,都可以在特定的日子,領受贖罪、成為潔淨與進入安息,只要他們願意。
「安息」是上帝的創造,也是給予每一個人的恩賜與禮物。
獻祭的豐富意涵
雖然當今的新教已經沒有宰殺牛羊的獻祭儀式,但在今天許多的教會崇拜裡面,依然有著獻祭的豐富意涵。比如說,金錢的奉獻、各類型的教會服事、甚至是預備愛宴、聖餐等,都是在轉化獻祭成為當今的象徵。
獻祭主要有兩個核心思考2:
1. 慶祝上帝與以色列有恰當關係的行動。
2. 當關係受到以色列人的罪及不順服而破壞時,就作為潔淨、除罪、復和的行動。
獻祭不單單只是獻祭者、祭司、上帝這三者的關係,獻祭也重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也是為什麼耶穌提到:
因此,你在祭壇前要獻供物給上帝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你就該把供物留在祭壇前,立刻去跟他和解,然後再回來把供物獻給上帝。(太5:23-24《現修》)
潔淨與不潔淨的重新思考
利未記的「不潔淨」(11章~15章)包含了許多面向,有一些是關係到公共衛生的,比如說:屍體、大痲瘋、發霉等等。但有一些是生理上的因素,而被視為不潔淨,比如說:漏症、月經、懷孕等等。目前釋經學者對於後者的解釋上,有兩種看法3:
1. 不論是漏症或是月經,皆視為生命潛能的喪失。而一旦這些體液離開人體也立即失去生命力,皆有很強的感染力,也使當事人以及接觸到的旁人也跟著不潔。
2. 古代中東的異教習俗相信,當人們患漏症或是月經時,會遭遇到鬼怪的襲擊,所以需要請巫師實行法術來驅鬼。因此,《利未記》要將人們從異教觀點解放出來,提醒人們只是暫時性的不潔淨,而不用害怕被鬼攪擾。
若再加上現代的詮釋觀點,古代的營養及衛生條件都不如現代環境,此時的身體機能確實較為衰弱,更需要保持社交距離,降低不必要的感染。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猶大禮儀的資料,可參考這邊:
1.以斯拉培訓網路--〈猶太潔淨條例〉
2.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猶太文化-猶太潔淨條例
《利未記》的性倫理
在被許多性議題掩沒的今天,如果不在經文的脈絡探索相關議題的話,似乎不太負責任了。在19章2節,也是整個《利未記》的核心:「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而之前也提到,人類無法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聖潔,而必須藉著祂的靈才有辦法。因此,聖潔是與祂相連的一種狀態,而不是讓自己維持在某種高道德標準裡面。
但即使如此,《利未記》裡面還是列舉一些拜偶像、以及一些不道德的行為,若一發現是要被剪除或是處死的;這已經不是「不潔淨」的問題,而是會失去生命的問題。相較之下,休妻(離婚)還不至於失去生命,甚至如果被休的對象如果是祭司的女兒,回到娘家後還可以吃祭物(22:13)。
因此在同性性行為上(18:22, 20:13),《利未記》是不含糊地。有人會辯稱:聖經禁止同性性行為是因為那是拜偶像的異教儀式;若是一對同性戀情侶互相委身並忠貞,彼此之間發生關係是可以被接納的,而且聖經也沒有明文禁止。雖然這樣的詮釋很有創意,但卻沒有足夠的經文佐證,證實他們的想法是對的。
「性」在聖經裡面的積極性意義,就是「生養眾多」。甚至當時的習俗認為,無法生育是一種羞恥和咒詛,因為沒有後代可以繼承產業,更無法「留名」。這也是為什麼當某位兄長過世後如果沒有留下男丁,弟弟要把嫂嫂接回家,讓哥哥的名下有後代,可以繼續傳承家業下去(申25:5-10)。因此在聖經,同性性行為找不到任何一絲的合法空間。
活出聖潔的見證
然而,《聖經》規範的是基督徒而不是非基督徒,甚至聖經對於非基督徒沒有任何強制力與命令要求。把《聖經》的規範錯用在世俗世界,是對於傳福音與宣教的誤解。
《利未記》提醒我們,要活出聖潔必須先願意與祂相連,各式各樣的條例與規範,只是提醒我們隨時要警醒自己的狀態。更何況,就連我們自己也無法完全遵守耶穌的教訓,我們也總是需要不斷地被提醒。然而,祂也確實知道我們的軟弱,也總是不斷地鼓勵我們往祂的方向靠近,而這也是保羅的經驗: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
這世界需要你我更多地代禱,而不是爭辯與勸導;因為唯有與祂連結,才能使我們的生命真正地容光煥發,映照祂自己的形象。唯願我們更多地看見祂要做的工,並跟上祂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