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02閱讀時間約 17 分鐘

閱讀摘要—書名:複利領導-簡單的事重複做就會有力量PART (18)page4+台南市政府含台南市民間團體及全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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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民間團體」、

及「全國性民間團體」

提供的獎助學金。

大概列出簡單的項目,有需要的族群,可以再自行查詢詳細的資訊哦!😘

●台南市政府提供獎助學金

一、 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對象: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臺南市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條件: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 中低收入戶學生。

(4) 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學生。

2. 清寒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1) 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2) 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3) 國民中學: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4) 國民小學: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9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前項在學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三)金額:

1.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1) 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每學期120名,每名新臺幣5千元。

(2) 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每學期80名,每名新臺幣3千元。

(3) 國民中學:每學期500名,每名新臺幣2千元。

(4) 國民小學:每學期700名,每名新臺幣1千元。

2. 前項名額及金額,臺南市教育局得視當年度申請情形及預算金額酌予公告調整。

(四)申請方式:

1. 學校受理申請後,應於下列期限內完成審查,並彙整申請人名冊函送本局審核:

(1) 第一學期:自9/15起至10/15止。

(2) 第二學期:自3/1起至3/31止。

學校逾期彙送或個別申請者,本局不予受理。

2. 清寒學生申請獎學金應繕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1)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2) 獎懲及出勤紀錄。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4)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5)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前項申請書格式由臺南市教育局另定之。

二、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對象:凡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臺南市國民中學之在學清寒學生。

(二)申請條件:

1. 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1) 低收入戶學生。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3) 中低收入戶學生。

(4) 家庭年所得50萬以下之學生。

2.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1) 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

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2)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

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惟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需80分以上。

(3) 國民中學:各學習領域均達70分(乙等)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前項在學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3. 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臺南市教育局得取消其資格。

(三)金額:

1.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1) 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120名,每名5千元。

(2)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80名,每名3千元。

(3) 國民中學組:500名,每名2千元。

前項名額,得視實際情形公告調整。前項金額,本局得視財源酌予增減,但應於申請日前一個月公告之。

(四)申請方式:

1. 本獎學金每學期受理一次,申請期限如下:

(1) 第一學期:自9/15起至10/15止。

(2) 第二學期:自3/1起至3/31止。

2. 學生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彙送臺南市教育局審核;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1) 申請書一份。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3) 獎懲及出勤紀錄。

(4)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5)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6)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三、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

(一)對象:設籍臺南市之16歲至25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之在學青年

(不含進修部、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申請條件:

可同時申多項項目補助

詳細資訊,請google「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查詢。

(三)金額:

可同時申多項項目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4萬5千元。

詳細資訊,請google「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查詢。

(四)申請方式:詳細資訊,請google「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查詢。

●台南市民間團體提供獎助學金

四、 臺南市聖恩關懷協會獎學金

(一)對象:就讀台南市國中一到三年級之低收入戶在學生。

(二)申請條件:

1. 成績單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等(請附上成績單證明)。

2. 低收入戶請附上證明文件,可附老師推薦函(加分)。

3. 詳細資訊,請google「臺南市聖恩關懷協會獎學金申請」或逕洽該協會諮詢蔡雅惠總幹事(電話:0911-677-478)。

(三)金額:總名額:20名。每名可獲得新臺幣 2 千元獎學金。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期間:113 /9/1至113/10/20止。

2. 填寫完整申請書寄至「 710 臺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06 巷 22 號」。

詳細資訊,請google「臺南市聖恩關懷協會獎學金申請」或逕洽該協會諮詢蔡雅惠總幹事(電話:0911-677-478)。

五、 社團法人臺南市重症兒童關懷協會獎學金

(一)對象:

1. 臺南市全區/嘉義縣市全區國小學生(1-6年級)及國中學生(1-3年級)。

2. 為重症兒童(須附重大傷病卡影本)。

(二)申請條件:

1. 操行優等。

2. 附上老師推薦函(在申請表上填寫)。

(三)金額:獲獎學生本協會將個別通知領獎時間,並前往學校頒發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期間:113/9/1至 113/10/20止。

2. 填寫完成申請書,並請寄至「710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06巷22號2樓」,封面註明「獎學金申請」。

3. 詳細資訊,請google「社團法人臺南市重症兒童關懷協會獎學金」或逕洽該協會諮詢蔡雅惠總幹事(電話:0911-677-478)。

●全國性民間團體提供獎助學金

六、 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

(一)對象: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共六縣市之國小、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

以及友達永續基金會核定當年度挹注之非營利組織所扶助之國中小學。

(二)申請條件:

1. 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1)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3)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4)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2. 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3.其他表現條件:

(1) 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 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

(三)金額:

1. 補助金額: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3,000 元,國中在校生為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4,000 元。

2. 補助名額如下:

(1) 桃園市補助名額:國小 40 名、國中 40 名

(2) 新竹市補助名額:國小 40 名、國中 45 名

(3) 新竹縣補助名額:國小 40 名、國中 35 名

(4) 台中市補助名額:國小 100 名、國中 90 名

(5) 台南市補助名額:國小 40 名、國中 35 名

(6) 屏東縣補助名額:國小 40 名、國中 35 名

(四)申請方式:

※申請本獎助學金的國中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始發給獎學金:

1. 對自然科學有高度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本獎助學金舉辦的「達達魔法科學營」課程,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

2.「達達魔法科學營」課程分為實體與線上非同步課程(實體課程若未達 30 人,則改為線上非同步課程,將另行 Email 通知申請學校)。

(1)台中市學區之國中生為實體課程,日期為 11/3(日)、11/10(日),請擇一日參加。

交通方式:台中火車站附近集合點搭乘免費專車前往,或自行前往至台中科博館。

(2)活動地點: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台中市北區館前路 1 號)。

(3)活動費用:免費,由友達永續基金會全額支付(包含午餐)。

(4)報名:獎學金線上申請時同步完成報名程序。

(5)行前通知:審核通過後將以平信寄出紙本營隊通知,同時 Email 至線上報名時所留信箱。

3. 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南市、屏東縣之國中生為線上非同步課程,需完成動手做作品並填寫學習單始核發獎學金。

線上非同步課程將於 10/14~10/18 間郵寄線上課程說明、教具、手冊及網址資訊等資料至學校,請承辦老師轉交學生,鼓勵學生完成線上動手做課程並填寫線上學習單,影片於 10/21~11/17 期間上架,請學生自行安排時間上線學習。

4. 台中市學區之國中生於活動前若因疫情確診、隔離等因素無法參與實體課程,請立刻通知課程聯絡人,將安排改採線上非同步課程,完成動手做作品並填寫學習單,不影響獎學金資格。

5. 課程聯絡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02-2363-3118 分機 17 李小姐

獎學金聯絡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02-2363-3118 分機 11 陳小姐

6. 申請時間:113/9/2至113/9/25止。

7. 審查時間:113/9/30至113/10/4。

8. 審核完成公告時間:113/10/9。

9. 撥款與獎狀發放時間:113 年 12 月。

10. 各校務請於113/9/25前,至本會委辦之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網站,填寫並上傳申請資料,以供友達永續基金會審查。

11. 台中市、新竹市學區委由教育局(處)審查,並請於113/10/7提供審核通過名單予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12. 申請者應繳驗之文件:

(1) 清寒證明文件。

(2) 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乙份。

(3) 學業成績證明。

(4) 各校印領清冊及收據證明收件期間

(a) 國小:113/10/14至113/10/28.。

(b) 國中:113 /11/4至113/12/1。

(5) 收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238 號 4 樓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小組收

電話:02-2363-3118 分機 11

※詳細文件表格資訊,請google「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 【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實施辦法」,自行下載。

七、 台南市永康區博愛菁莪愛心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對象: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持有其他公家機關困境證明文件的學童。

2. 學期成績 60 分以上。

(二)申請條件:各校名額不同,詳細資訊,請自行詢問就讀學校承辦單位。

(三)金額:一人新台幣2,000元。

(四)申請方式:

1.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至就讀學校之承辦處室領取)。

(2) 以下文件擇一檢附

(a) 低收證明、

(b) 中低收入戶證明、

(c) 特殊境遇證明、

(d) 請導師在申請表上簡述說明。

(3) 國二及國三成績單(各領域 60 分以上)、國一新生請向國小申請成績單。

(4) 頒獎時間:預定於 112/10/19(六)上午 8 點舉行。

2. 有意申請者請於自行向就讀學校承辦處室詢問申請期限。

3. 將於113.10.19 (六)辦理頒獎典禮,當天擴大合併園遊會活動,因此每位受獎學生(當天到場者)另行發放等值新台幣150 元之園遊券(家長請自理)。

八、 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寶貝我們的希望」補助國中小家境弱勢學童助學金

(一)對象:

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 112 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

(二)申請條件:

1. 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

2. 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

3. 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三)金額: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新台幣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方式如下流程:

(1) 本會發函補助認養學校標準(113年8月1日發函)

正本: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各縣市教育局/處)

副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 各縣市教育局繳交(表一至表三)推薦學校名冊、學校簡介、學生資料至本會(電子檔) (113年9月27日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本會審核後,通知各縣市教育局,即通過學校及學生名單、被抽查學校名單

(本會發E-mail通知各縣市教育局承辦人)(113年10月15日前)

(4) 各縣市教育局繳交「申請通過學校帳戶」及「學校帳戶資料暨領據」,

郵寄「正本」至本會(第一學期113年10年31日前、第二學期114年3月5日前)

(5) 本會匯助學金款項至各申請學校教育專戶

(113年11月15日開始匯第一學期、114年3月20日開始匯第二學期)

(6) 各縣市教育局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郵寄至本會(正本)

2. 第一學期「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與第二學期「學校帳戶資料暨領據」,合併於114/3/5前繳交即可。

第二學期「助學金使用明細表」於114/6/20或結業式前繳交。

3. 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該基金會於 113 學年度將進行抽查本市 2-3 個申請學校,被抽查的學校需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及其相關憑證(收據/發票)正本。

4. 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5. 助學金相關申請表格下載,請google「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專案」,自行下載使用。

6. 如有涉及其他處室相關業務,請橫向協調聯繫。

🗒本篇分享閱讀摘要—

書名:複利領導-簡單的事重複做就會有力量PART (18)_p.4

作者:賴婷婷

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想像一下,某天你在種子堆裡挑選種子。你拿了一顆不起眼的小種子,並將它埋在土壤中。幾個月後,驚喜!這顆種子長成了一棵茂盛的大樹。🤩

這,就是「複利」的力量。而「複利領導:簡單的事重複做就會有力量」這本書,就像是你手上的那顆種子。😀

這本書不是在教你複雜的領導理論,也不是那種讓你眼花繚亂的管理策略,而是告訴你領導力的核心——「簡單的事重複做就會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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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章節都像是一個友善的教練,在耳邊輕聲提醒你:只要堅持,複利的力量將在不知不覺中幫助你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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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結
複利領導_簡單的事重複做就會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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