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移轉』,近年來的財產移轉,己被國稅局鎖定並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國稅局解釋,個人將手中財產出售給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出售給二親等以內的親屬,目的是用來規避贈與稅。
「血親」,舉例有父子、兄弟姊妹。
「姻親」,舉例有兄嫂、弟媳、妯娌、連襟。
國稅局亦分享查獲案例:
案例1:老張(化名)2021年2月把持有的甲公司股票,股權淨值約4,000萬元,全數賣給乙公司,乙公司隨即在6月30日又把股票出售給老張的兒子小張,最終依遺贈稅法規定核課贈與稅,連補帶罰共處756萬元罰鍰。
案例2:父親賣房,請買方將價款直接匯到兒子的戶頭。
案例3:出售營利事業價值50%以上係由境內房屋、土地構成之股票或出資額,也被視為賣房子,若涉及『三角移轉』,均是國稅局稽核重點。
以上的案例,一旦查獲採迂迴方式避稅,實質將財產贈與子女,卻未依法申報贈與稅,將會補本稅加罰鍰。
若情節嚴重者,還可能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43條,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幫助他人逃漏稅等,嚴重者將涉及刑罰,呼籲納稅人應避免以身試法。
部份資料轉載自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