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喜歡用電腦、word寫作的人,因為製作電子書、更新等都用它,所以我盡量都想使用。後來也回歸過一段時間用藍芽鍵盤在手機寫,始終這相對較快,做到我想做的事。至於痛便忍忍吧。
那塊痂還是那麼大。我當時是用普通藥用OK繃覆蓋著,所以指腹也被覆蓋著。我試了一下,用拇指和食指近第一節及指腹夾著,再將就一下位置,可以勉強拿筆寫。於是我買了第一塊最普通和便宜的手寫板。我記得當時剛過了MJ生日。
我只能說還好啦。比觸控板快和準確了一些。但這塊手寫板因為只是最便宜的款式,寫進去的字通常都辨認得不準確,也幸好我買了觸控板,右手在寫,左手便選字,但這樣子做久了很累,寫、停頓、選字、眼珠不停瞅來瞅去…
後來知道有一塊很貴,但能兼滑鼠功能的手寫板,選字不用另一隻手,書寫面也大得多。我一咬牙便買了。
這時痂已經掉了(被我撕了下來。我很想說我是個很「手多、手癢」的人,也是我一個非常大的缺點!我看見痂便很想撕下來!這次大家猜我不想撕嗎?但這次實在太傷、我太害怕沒了指頭!但這傷口復原得很慢,按下去痂還是軟和痛,說明傷口的肉根本還沒長回來。)
第三個星期是我最頹喪、心情最差的時候,怎麼快一個月痂還是軟和痛?不是說一個月便會康復嗎?我預計此時痂該掉了!
過了一個月,大約是第五個星期,我發現痂的邊緣開始鬆,也開始洗澡有點會進水。我都留意肉長回較多,痂看來要掉才撕。真是大躍進!我真的不知到底還是花多久!
一定有人會覺得我為了這件事又買觸控板、又買手寫板很浪費金錢,只不過頂多維持幾個月!或者可以說我的價值觀不同吧。當然我也有考慮過,但總覺得那刻幫助到我的話,便會買。其實我沒想過五個星期便會脫痂,以為會持續更久。能寫的話,我想寫。
如果說物品用得短時間便是浪費,我覺得去旅行也很浪費。短短幾天至少也得花以千計港元吧。去完也許很開心,但能開心多久?一個月、兩個月?有沒有半年?我買這些物品也沒有丟掉,說不定哪天又用得上(但絕對不希望是因為弄傷手,老實說我現在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對那些刨敬而遠之,使用利器也萬分小心。我到現在還不敢拿刀。)。只能說我跟別人的價值觀不同。
把痂撕下來後有點後悔。血早已止住(不然已經死了),傷口也不是血肉模糊,但是個兩層的洞。撕的時候也發現最中間有點離不開,其實那個位置並不是全部康復。但也沒有爛和流血,只是我覺得該再等一下。
我媽叫我要繼續用OK繃保謢著傷口。我手依然不沾水。
說起用OK繃。剛出事的時候,我媽用廁紙把我的指頭紮成豬蹄。後來那綑廁紙鬆脫掉下,也不能一直用廁紙。我便改用很普通的OK繃。因為一塊OK繃比指頭大得多,也要貼著指頭其他地方,而當時我洗澡會戴上一次性膠手套、而上完廁所也只會洗食指外其他地方(上廁所也會戴一膠手套),總之不能沾水。沾水是傷口的大忌!加上OK繃的膠,右手食指開始脫皮。
本來脫皮不是什麼大事,有時洗澡洗太久、新陳代謝、曬太久也會。現在食指看來跟普通的一樣,脫皮時也沒流血也不覺得脫得特別深,但摸起東西來,這手指的觸感特別粗糙、特別「有感」。可以說是這傷的後遺症吧。
這時也要繼續用OK繃包著保護,也不能沾水。生活跟之前一樣。但我都習慣了。只要不碰到傷口,拿手寫板的筆遷就一下位置,盡量用指腹,也算可以寫字,但只限手寫板那枝筆,用普通圓珠筆等還是寫不了。
當然手寫板比觸控板在螢幕鍵盤滑來滑去輸入快和準確,可是寫好幾百字便會很累。很少一寫便感應到寫什麼,都要選後面備選的字,又多了個步驟、眼睛又要瞅來瞅去。可笑的是很多時候都是備選的第二個字才是我想寫的字!很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感應不準。有時可能是我從小寫的筆順跟電腦的字有異,或者系統就是認不出很相似的字,有時寫十個、十二個也感應不到,出一堆完全沒見過的字。
能打字其實超爽!我當時真的決定要多享受打字的快感!
能重新使用鍵盤只是這十天的事。用手寫板的時期有時也會挑戰一下自己能不能用指腹來打字,但真的不能。其實這次受傷後,我非常害怕手會出任何問題,影響實在太大了!首先我不想痛,原來指甲下面那個位置使用率大得驚人,沒傷過用不到完全不知道,幾乎每個動作都會碰到,第二我的人生要用鍵盤的日子還相當漫長,我何必急在一時?此刻打得到又代表什麼?還是該讓傷口好好康復,萬一現在留下什麼後遺症,我真一輩也不能打字了。
可是我現在也不能使用普通電腦用那種大鍵盤打字,覺得很重很硬,打數行字便會受不了,希望漸漸能恢復使用吧。
買觸控板的時候,我順道買了個本來連接平板使用那種藍芽鍵盤,鍵較輕好按。現在都是使用這個鍵盤。
我在《尋》這個系列裏面我常提到我在這個傷下寫,不是想說我有多愛MJ、為他忍痛犧牲。聽起來很造作,尤其我說了那麼多次,很「無私顯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