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熱衷「用手寫字」的人,但還是會想念手寫的滋味!比起「用鍵盤打字」,手寫可能比較適合我。(笑
又是關於一個廢話連篇的文章;工作繁忙到我腦袋裡塞不進去任何一個字,上個週末才買了一本書:《閱讀蒙田, 是為了生活 How to Live: Or a Life of Montaigne in One Question and Twenty Attempts at an Answer/莎拉.貝克威爾Sarah Bakewell 著》,內容即提到,為什麼英格蘭人會喜愛讀蒙田的作品,就因為整本隨筆集滿是「廢話連篇」,撇開政治與哲學立場,蒙田大概也是寫了很多字,才能在身處戰亂之中得著一點安慰吧。
所以寫作,是為了解放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