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有很多原因。
不一定就與當時的我一樣,是想要被愛。每個人都有自己追星的理由。
愛自己,大家都聽到爛了,不過,總有些什麼理由,讓這麼多人都在說。
在還愛不了自己,沒意識到自己可以愛自己的時候,向外尋求愛,向外體驗活著的感覺。
當偶像說愛你,給予關心時,我會想我可以嗎?可以被這樣愛著嗎?他會接受這樣的我嗎?會喜歡這樣的我嗎?(粉絲而言)
在這樣的過程中,我才發現原來
A. 我覺得自己不值得被愛
B. 覺得要足夠好才會被愛的信念
C. 並不相信自己值得自己喜歡的人的喜歡、愛
更後面看了演唱會以後,演唱會症候群讓我覺得活著其實沒有什麼理由,失去做些什麼的興致,覺得以前想做的那些事不做也行。但是在那時候,我愛的人,倒成了我想好好活著的理由。
然而,非常神奇的是在那之後二年,日期和當時看演唱會後的那幾天一樣,我又再次被提問了一樣的問題。只是我的答案已不再一樣:「去活出自己想活的人生,為自己而活」。
當一部分的人以有色眼光看待追星,另一部分的人卻又因此被救贖。
追一個自己喜歡的人
一個自己想成為的自己
另一部分的我
被愛
情緒價值
看到過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刻,說「我們能對遙遠的人那麼好,卻對自己身旁的人不聞不問。」
對此我只有一句話,身體上的距離不等於心理上的距離。
身旁的人,因為靠近,帶來的傷害是更大的。在身旁不代表就能給我們,我們所想要的被愛,反而可能因為靠得太近,而更容易受傷。倒是遠處的偶像,讓我們覺得自己被愛著。雖然說來說去,最該愛自己的人還是自己。
郭采潔有一首歌,叫你在 不在。
再厚的愛只是一疊紙片 你在房間 像幻燈片 你在我眼裡蔓延 你在手機 你在筆電 無法隔絕 你在深夜 像黑咖啡 你在我心裡面 陪我失眠 可是卻不在 我的身邊
這就是我當時追星的心聲——想要被愛。
即使有不少情緒價值,但比起真的被愛,還是不夠。
某一天夜晚,我在宿舍廁所,想著,我自己來愛我自己吧,不再等著誰來愛我,而是我來愛我自己。
那樣還稍顯笨拙、一點點的愛,卻是要開始愛自己最重要的點————「那樣想要來愛自己的覺心」。
覺心?
明白與其向外去愛其他人,以此來被愛,不如自己來愛自己。
追星就只是一種替換,一樣是從外界讓自己被愛。如果是愛情中愛另一個人,以讓對方愛自己的情況,也存在類似原因。
除了明白,也因為要有所覺察,看見自己在渴望的到底是什麼。
如今的我回看,也因為走的路長,能清楚知道當時那不僅僅是被愛的渴望。
在一個人重心不在自己身上時,他向外的一切,都是先找到一個重心。
身處的時代科技發達,讓我們可以非常輕易地接觸到,很多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生活,各種有趣、刺激的節目,透過這些,就像是自己也體驗了一回。
但是,人生還是在於自己實際去行動,所獲得的體驗、感受。
這只是開始,愛自己的路還長著。
體驗活著,更是時時刻刻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