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同步分享於專精官網:https://specializedcpa.com.tw/online-shopping)
行政院環保署為減少網路購物包裝造成之環境影響與資源耗用制定「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及「網購包裝減量指引2.0」,持續引導相關業者達成長期網購包裝減量目標。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重點整理如下:
- 法令生效日:112/7/1
- 適用範圍:網際網路購物使用之包裝
- 適用對象:網際網路零售業者(但排除C2C之消費交易模式)
- 網際網路零售業者依「資本額」及「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分類如下:
- 大型業者:OR(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或 ROC 境內營運資金 ≥ 1.5億元 , 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 500家)
- 中型業者:OR(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或 ROC 境內營運資金 ≥ 5,000萬元 , 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 300家)
- 小型業者:非「大型業者」或「中型業者」屬之
- 減量三原則:
- 源頭減少使用:不影響包裝功能面向下,使用「最少」之包裝材料體積與重量。
- 循環使用:以達包裝循環使用之「最大」效益,對環境產生最小衝擊。
- 提升再生利用:應於包裝之「設計」、「製造」、「使用」三階段,考量提升包裝再生利用。
- 規範如下:
大型網購業者:需每年提報經「會計師確信」之年度減量成果報告
「大型業者」應於「每年3/31日前」提報前一年度之減量成果,並保存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材料來源憑證或經供應者簽章證明之紀錄等文件至少 5 年,其成果至少包含下列資訊且須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書:
網購包裝減量簡報分享
專精針對網購包裝減量2.0相關規定已整理成簡報,提供參考<簡報 Google Drive 雲端連結 >,歡迎轉載分享。
(未完待續)
全文詳盡內容同步分享於專精官方網站:https://specializedcpa.com.tw/online-shopping,誠摯邀請您前往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