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在歷代不受重視的原因:
1.儒家觀念:把戲曲視為百工之一。
2.北魏時期設立樂戶,專門收編社會低下階層和亡國奴成為歌舞樂工,依靠表演維生。
- 到了鍾嗣成的《錄鬼簿》才真正記錄了戲曲作家的名字,當中又分成名公和才人兩類。
- 名公是做官的作家,多寫散曲。才人是無法做官的作家,多寫戲曲。
- 明代開始有些王族中心參與編寫戲曲,主要用作逃避政治、韜光養晦的藉口。
- 明代中後期開始有更多文人和知識分子參與創作戲曲,但他們使用化名創作,不敢用真實身份,創作心態顯然與主流詩詞有別。
- 真正地把戲曲當作戲曲來研究,而不是另一種文獻,用乾嘉的治學方法來考據、校勘,也不過是文革後才開始。(按:此句約在課堂46:00-46:35,結合上下文我聽了很多遍,並不了解所謂的「另一種文獻」指的是什麼。因為現代學者研究古代戲曲,不經考據校勘,基本上不能稱為嚴謹的研究了。還是院士的意思是:「把戲曲當作戲曲來研究,就不必考據和校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