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史的四個重要內涵:1.劇種源流史2.戲曲理論發展史3.戲曲表演藝術發展史4.戲曲文學發展史小戲是戲曲的雛形,如地方的採茶戲、花燈戲等,故事情節相對簡單。大戲是搬演曲折複雜的故事,以詩歌為本質,密切融合音樂和舞蹈,加上雜技,演員充任腳色扮飾人物,而以講唱文學的敘述方式,運用代言體,在狹隘劇場上所表現出來的綜合文學和藝術。大戲的構成元素有:故事、詩歌、舞蹈、音樂、雜技、講唱文學的敘述方式、俳優妝扮、代言體、狹隘劇場九個元素。戲曲也分雅俗,雅戲以文雅唱詞形成精緻的戲曲音樂,俗戲使用比較俚俗的語言寫出詩贊體,和用比較通俗的音樂,只用板眼的板腔體。在中國文獻上最早跟戲劇有關的是「方相氏」,其職責是「驅儺」,即是驅逐邪神。從小戲形成到大戲的奠定,歷經一千七百多年,原因在於大戲是眾多藝術的綜合體,要等待各個藝術都發展成熟才能綜合在一起。瓦舍勾欄是綜合表演場地,瓦舍本是寺廟,勾欄則是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