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1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阿莫多瓦:我一直夢想寫一本蹩腳的小說|《最後的夢》

以首部英語長片《隔壁的房間》拿下2024威尼斯影展金獅獎的西班牙導演阿莫多瓦,向來以原創劇本自編自導而聞名的他,近年也嘗試各式作品的改編,《隔壁的房間》即改編自西格麗德努涅斯原著小說。近日新片也在台灣上映,引發許多討論,而他也在自己的自傳式故事集《最後的夢》中針對小說與電影創作之間的關係抒發了自己的想法。

(以下節錄自<一本蹩腳的小說>)

我一直夢想寫一本蹩腳的小說。當時我還是個年輕小伙子,我的志向是成為作家,寫一本偉大的小說。時間荏苒,現實讓我意識到我寫的文字最終都變成電影,最初是八釐米影片,後來是在電影院上映的劇情長片,並獲得成功。我明白那些文字不是文學作品,而是電影劇本的草稿。

乍看之下,一個好劇本的作者似乎有能力(並被期待)寫出一本好小說。我本來以為這一切只是時間問題,需要成熟的過程、累積經驗,擁有某些天賦、眼光,和獨特的世界觀;但是,儘管我相信自己具備這些條件,我還是感到我在自欺欺人。寫一齣好劇本並不簡單,需要的是時間,和獨處的時數(和說故事的天份),還要對自己有點殘忍;但是全部加起來也不能讓一個好劇本變成一本小說。沒有人會笨到以為,寫好劇本就能接續寫出一本好小說,更不用說是小說巨作。然而,這是我身為人的真切渴望,有必要加以捍衛;想要實現,重要的是不能醉心於自己的作品。

我相信我已經克服這個弱點,或至少能堅定地自制。我想給所有普通和中上資質的作家,一個由我親身實踐的忠告,那就是練習自我批評。自我批評能讓你得到無價的東西:保持靜心,知道等待。而我的確做到等待(我等了超過四十年)。自我批評的另一個正面影響,是讓人能夠比較能承受失望的結局。


(圖/威尼斯影展官方網站)


還有種類型是將劇本改編為同名小說,有些電視劇本已如此嘗試過了,而別捨近求遠,著名的昆汀.塔倫提諾(Quentin Tarantino)就為他最新的一部電影《從前,有個好萊塢》(Once Upon a Time in... Hollywood)寫了同名小說(台譯:《從前從前,有個好萊塢》),書中人物與電影角色同名。我不知道他是在電影拍攝之前還是之後完成的;我想他可能先開始寫小說,寫了幾章之後,覺得應該拍成電影才對,於是他完成劇本,並獲得奧斯卡最佳原創劇本獎提名,儘管最後敗給《寄生上流》,後者是一部精采的電影,如果你不愛這種不停反轉和變化的劇情,那麼你可能會質疑這樣的結果。總之,我現在談的是將劇本改寫成小說的情況,還有許多其他例子,只是不如我剛剛舉例的兩部來得知名。

在大多數例子中,劇本同名小說是一種將原作的成功延續下去的策略,我相信由劇本改編而成的小說會有一定的讀者群。事實上,我很高興這會有一定的受眾。一直以來,我鍾愛這種「替代品」的概念,不只是文化領域,美食、時尚等各方面都是。這種無法實現的渴望,有一種令人感動的天真。

但是作者如果只想著自己,忽略了觀眾的存在,那麼即使是根據自己真實經歷改編的劇本,也是一種自我欺騙。劇本和小說之間有什麼差別?一個是以文字為主要敘述工具的故事,一個則注重影像的效果,還要兼顧文字,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劇本被評價為文學性很強,因為角色台詞很多。艾力.侯麥 (Éric Rohmer)是最佳例子。英格瑪.柏格曼(Ingmar Bergman)更具代表性。我想,他們其中有人的劇本被改編為小說,或直接出書上市,不確定究竟是在電影拍攝之前還是之後。但或許柏格曼因為出身戲劇界,他算是少數幾位值得將自己的劇本改編成小說的導演之一,前提是編劇就是他本人。

老實說,這篇文的第一句話並不完全正確,但我不想刪掉。我並不是一直夢想著寫一本蹩腳小說。我花了很多時間,拍過許多電影,才承認自己不夠資格當小說家,儘管我的劇本越來越有文學味道,如果我有足夠的天分,其中幾部電影可能會是更好的小說,因為有很多素材由於電影的節奏和手法問題,無法全部放進片子裡。我所說過的故事,我所創造的角色(我是指好的角色,而不是很差的角色),都擁有幾乎雙倍的故事材料無法整合塞進最後的電影成品。我還有更多螢幕上角色的背景和故事資料。如果寫成小說,這些多的資料就能找到容身之處。


(圖/威尼斯影展官方頻道)


導演和編劇恰恰是與小說家處在相反的兩端。導演是行動派,要懂得心狠手辣砍掉台詞、反應、場景甚至整個角色。導演必須為所要敘述的故事做牛做馬,還要回應來自整個劇組團隊的幾百個問題(我毫無誇大),才能把故事搬上大銀幕。他永遠沒有足夠的時間,如果電影是在攝影棚拍攝,奔波的路程或許比較短,但還是得重複無數次去回。如果你有養寵物,也無法隨時帶在身邊。然而,小說家的工作型態是久坐,想待在電腦前多久就能多久,心血來潮也能馬上出門散步。他不用跟任何人說話,更不用在寫作過程中回答問題。他或許養了貓,可以撫摸牠們。還能喝酒,也可以不停地抽菸。他是個自由的人,他和所有人一樣,人生中或許避免不了不幸的事,但小說家總是能把不幸化為故事中最生動的部分。

儘管如此,回到劇本和小說有什麼不同的問題,我的腦中浮現好幾個答案。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領域。這也難怪,好小說最後能拍成等同名聲電影的屈指可數。連偉大的庫柏力克拍的《一樹梨花壓海棠》都沒能達到納博科夫的原著小說《蘿莉塔》的高度。當然,還是有些例外,約翰.休斯頓(John Huston)拍攝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的《都柏林人》,或者維斯康堤(Visconti)拍攝蘭佩杜薩(Lampedusa)的小說《豹》.......

我來舉個例子。你在一個劇本創作一個角色要開門。先前有人敲門。在劇本,你只需要描述動作,也就是說,某某人開門。在小說中,在這短短的路線(男人走向門口),你可以詳述角色的背景和他與世界的關係。你可以鉅細靡遺地交代這一切。

電影中不存在這種內在聲音,電影有的是旁白和閃回手法,但這兩者無法相比。兩者都是需要小心處理的敘述元素,除非你是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擅長以旁白駕馭閃回手法,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圖/華納兄弟FB)


多年前,我曾有一段時間放棄成為小說家的渴望,但是讀了安立奎.維拉馬塔斯(Enrique Vila-Matas)的《馬克和他的厄運》( Mac y su contratiempo)之後,書中主角決定重寫一部已經存在的作品《華特和他的厄運》( Walter y su contratiempo),這本書拓寬了我的視野,讓我知道如何用有限的天份來創作小說。

我不覺得寫下關於自己的事情會有什麼不便。我會說,這幾乎是我一直在做的事。寫關於「我的女人」或「我的男人」就比較困難,我不想把任何人牽扯進我在寫的東西裡,除非將他們虛構得夠模糊,直到無法認出原型人物。

至於土耳其戰爭和歌德,恐怕我需要做些研究熟讀文獻,這個點子不太吸引我,無論如何我會花上超過三天的時間。至於馮克案,我想我可以寫每天出現在新聞報導的任何命案。而我的上司?我沒有上司。我就是自己的老闆。

既然我做不到,我太懶惰,不想去查土耳其戰爭、馮克案和歌德,因此我決定尋找比較貼近自己的題材和人物。或許這是個好的開始:

「我生於1950年代初,對西班牙人來說那是個悲慘的年代,但也是孕育電影和時尚的肥沃苗圃。」


(本文摘錄自原點出版, 佩卓.阿莫多瓦《最後的夢:阿莫多瓦的自傳式故事集【首刷限量印刷簽名扉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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