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要做哪些事才會喪失對小孩的監護權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

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 由大S單獨行使,

並且運作順利(應該啦,至少汪小菲沒有提出挑戰,沒有請求法院改定)。


然而,在大S意外去世後,

這時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由生父當然的行使?

其他親屬(如:外婆、阿姨小S)是否能夠爭取監護權?


先說結論,

要從汪小菲手上拿走小孩的監護權,機會相當低。


本文以假設的立場,

假設汪小菲得要作出什麼樣的事情,

才會喪生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

用逆向思維的方式,

理解為何剝奪生父對小孩的監護權的困難之處。


如果汪小菲出現以下行為,那麼有很大的可能會喪失監護權:

  1. 家暴或對子女有不當對待記錄 📜
  2. 酗酒、吸毒、長期失業,無法提供穩定生活環境 🍺
  3. 重大犯罪紀錄(如暴力、詐欺)⚠️
  4. 長期疏於照顧子女,無實際扶養關係 🏚️
  5. 子女能表達出不想與父親共同生活之意願👦👧。
  6. 其他符合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之情事🏡。


從上述幾點來看,

要讓生父失去監護權的難度相當高。

為何會這樣呢?

這是法律制度設計下的必然。


監護權的基本原則


1️⃣ 生父原則上為優先監護人 👨‍👧依據《民法》第 1089 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權利義務。當一方去世時,原則上 存活的一方(生父)會自動成為監護人

2️⃣ 例外情況:法院可停止親權 ⚖️若有證據證明 生父不適任(如家暴、犯罪、酗酒、無照顧能力),其他親屬(如外公外婆、叔伯等)可依法向法院聲請停止其親權,並由法院裁定最適合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Q&A


Q1:母親單獨行使監護權,生父是否自動喪失權利?

A1: 母親去世後,生父即具有監護權,除非法院認定其不適任。

Q2:生父如果多年未與子女聯繫,是否影響監護權?

A2可能影響。 若生父未曾履行扶養義務,法院可能傾向轉交監護權給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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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提供一個逆向思維,如果有人離婚後不養小孩,若對方未依協議支付撫養費,可透過訴訟取得法院判決,即便無財產可執行,該判決仍可長期保留,作為未來子女免於撫養義務的法律證據。提早行動不僅能確保子女的權益,也可避免未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本文提出要讓交通事故調解破局的方法,提供逆向思考的方式,讓想完成調解,就需要理性對待,避免指責對方、情緒化反應及未請保險公司等常見錯誤,以確保順利達成和解。準備充分資料、靈活溝通並掌握保險細節,能有效提升談判成功率,避免進一步訴訟。
酒駕行為涉及刑事責任,刑期由法院裁定,是否可易科罰金則由檢察官決定。累犯者通常無法獲得易科罰金機會,並可能面臨實刑。避免酒駕是降低法律風險的唯一解決方案,建議代駕或提前規劃交通方式。
年關將近,面臨家事訴訟的父母需理性協商未成年子女年夜飯安排。法院尚未裁定時,雙方應以子女利益為核心提出合理要求,避免情緒化行為影響心證。若協商困難,可透過律師協助解決。
別人的經驗不應作為交通事故處理的標準,尤其在進入訴訟程序後,法律規定才是關鍵。朋友經驗的參考價值在於其資源和專業建議。處理事故時,應尋求專業意見,依法律規範行事,避免因錯誤參考導致權益受損。
在12月所發布的文章,共有7篇,文章摘要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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