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在議會答詢時竟指稱「法院是執政黨開的,大法官也是他們的人」,法官協會今天表達嚴正抗議,強調政治人物隨口一句發言,就把「司法偏頗不公」的大帽子恣意套在全國法官頭上,無疑是一種公開羞辱,完全不能接受。
法官協會強調,「隨意對法官潑髒水、抹黑法院容易,但把司法踩在腳底,妨害社會對法院專業中立的期待,助長社會輕視法律的氛圍,法官們再怎麼努力審案寫判決,都敵不過特定政治人物的武斷發言」,把司法政治化,人民不再信賴司法,最終,受害最深的還是全體國民。
法官協會指出,懇請政治人物停止這樣粗暴的批評,不要把司法當作政治操作的工具,留給「司法」一塊不受政治干擾的獨立審判空間,相信司法改革一定能更加穩健前行,法官們必然願意堅定地為此目標持續努力,誠摯回應全民最深的期待與託付。
(See:2025/06/13,中央社,盧秀燕稱法院是執政黨開的 法官協會嚴正抗議、自由時報,盧秀燕稱「法院是執政黨開的」 法官協會怒發聲:對法官潑髒水、民視新聞,盧秀燕稱「法院是執政黨開的」 法官協會痛斥:公開羞辱扣帽子、太報,盧秀燕一句「法院是執政黨開的」!法官協會回嗆:潑髒水、扣法官大帽子、上報,盧秀燕稱「法院是執政黨開的」 法官協會抗議被潑髒水:停止公開羞辱、Newtalk新聞,盧秀燕喊「法院是執政黨開的」法官協會批:對法官潑髒水、對司法最廉價踐踏)
美國大法官路易斯·布蘭迪斯(Louis D. Brandeis)嘗言:「如果政府成為違法者,就會滋生民眾對法律的蔑視。」("If the government becomes a lawbreaker, it breeds contempt for law.")出自其於1928年奧姆斯特德訴美國案(Olmstead v. United States)提出的不同意見書,Olmstead案判決日後被1967年的Katz v. United States案判決所推翻,事隔多年後,最高法院確認布蘭迪斯大法官保護隱私權的想法才是正確的。憲法是為保護人民權利而存在,政府不能違法,否則就會讓人民對法治蔑視。
台灣的民主發展已不容再被這些對法律無知、對制度無感,只知民粹操弄的政客所綁架。正當的領導力,來自對法治的尊重、對人民的誠實,及對真理的堅持,而非靠耍嘴皮一句「法院是民進黨開的」這種荒唐的語言暴力。對於法律、司法無知的政客,乃台灣現階段目前最大的風險!唯有跨越對法律與司法的無知,台灣的民主法治才能往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