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端午節,L鮮肉去對岸找女朋友回來台灣,本來我心裡還沈浸在青春戀愛真美好,也祝福跟看好他們的未來。
結果L鮮肉在電話裡突然嘆了一口氣說「老師……我被罰了二十萬。」
我心裡出現了無限個 W!T!F!認真覺得自己教育失敗…馬上接著問「你是…打架?還是走私什麼了嗎!?」
他也不太好意思的說:「因為我帶了肉品回台灣…」我整個人大問號了一聲「嗯!?」接著冷靜問:「為什麼?」
L鮮肉認真的說明,但很怕被我罵的先解釋說:「我出發前有檢查行李啊,肉乾什麼的我都沒帶,但就在上飛機前,我女朋友給了我一顆霸掌(台語),女朋友就說這是“粽子”,沒說那是“肉粽”…」
聽完之後…我不知道怎麼生氣了,只能戲謔他說:「這顆霸掌,也真的很貴。」L鮮肉也認同的抱怨了起來說:「對啊!!重點是我連吃都沒吃到!!就被海關收走了!」
當我還在幫他思考怎麼處理罰款的事情,L鮮肉口吻堅定又不悔的說:「不過呀老師,我真的很愛她…所以她給我什麼,我沒有多想…」
那一刻,我懂了,L鮮肉這趟旅程,不只把真心交出去了,就連腦子也都一起奉獻了。
陪伴者語錄:
「粽子帶來的不是飽足,而是歸零的戶頭。」—在還完罰款前,除了好好工作之外,他也要適應睡公園的日子。
「他說他愛她,所以她給什麼他都收……我想,海關收得更徹底。」—愛能感動天,但感動不了農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