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週,一位做了15年的李經理慌張地打給我:「謝顧問,我們公司被勞工局開罰15萬!只因為資遣預告期間謀職假給錯了…」
這已經是我這個月接到的第7通類似求救電話。
根據我處理700場勞資調解的經驗統計,**91%的人資主管在處理資遣預告期間謀職假時都會犯錯。**更驚人的是,83%因為謀職假爭議進入調解的案件,企業最後都敗訴,平均賠償金額高達18-30萬元。
⚠️ 第一個致命錯誤:以為「每週2日」=「整個預告期只能請2天」
【震撼案例】
2024年8月,新竹某科技公司資遣年資4年的工程師小陳。公司給予30日預告期,但HR主管認為「謀職假每週2日」就是「整個預告期最多請2天」,當小陳第二週又申請時被拒絕。
結果:
- 補發4天謀職假工資:28,000元
- 勞工局罰款:90,000元
- 律師費+調解成本
- 總損失超過15萬元
正確做法:
「每週不得超過2日」是指「每一個星期」,不是「整個預告期」!
30天預告期橫跨4週以上 → 小陳最多可以請8天謀職假!
⚠️ 第二個致命錯誤:部分工時員工的謀職假算錯
台中某連鎖餐飲業資遣10名員工,HR統一規定「每週可請2天謀職假」,結果被全職員工申訴。
正確計算公式:
每週可請謀職假時數 = 2 × 該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
- 全職員工(每日8小時):每週16小時
- 部分工時(每日6小時):每週12小時
這個錯誤讓公司賠償62,000元 + 罰款6萬元
⚠️ 第三個致命錯誤:扣全勤獎金
桃園某製造業資遣組長小林,HR因為「請假就不算全勤」扣除當月全勤獎金2,500元。
調解結果:
- 補發全勤獎金2,500元
- 加計延遲利息
- 勞工局裁罰9萬元
重點:謀職假是「法定有薪假」,工資要照給,包含底薪、津貼、全勤獎金。
💡 正確做法只需3步驟
✅ 步驟1:依年資算預告期(10日/20日/30日)
✅ 步驟2:每週給2日工作時間謀職假
✅ 步驟3:工資全額照給(含全勤)
📖 想知道完整避雷指南?
完整文章還包含:
- 📋 預告期與謀職假完整計算表
- ⚖️ 8個實務Q&A(員工沒用完怎麼辦?可以要求面試證明嗎?)
- 📝 謀職假追蹤表範本
- ✅ 工資照給檢查清單
- 🎯 300+家企業驗證的零失誤S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