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偶爾會聽到朋友談起「開放式關係」或「多邊戀」這樣的名詞。坦白說,這並不是我特別喜歡的題目,因為它往往挑戰了許多人心中對感情、責任與道德的底線。不過,正如過去同性戀曾被視為禁忌,如今逐漸被社會理解與討論一樣,某些關係型態既然真實存在,也就有被理性看待與討論的必要。

所謂開放式關係,簡單來說,就是雙方同意彼此不維持排他性的親密關係。從較直白的角度看,這樣的關係有時會被理解為「非固定關係」或「炮友」。只要雙方是成年人、彼此同意、關係透明,而且在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其實很難用一句「對或錯」就全盤否定。畢竟,感情與親密關係的樣貌,本來就不只有婚姻或傳統戀愛一種。
然而,理論上可行,並不代表現實中容易長久。開放式關係最大的困難,往往不在於規則,而在於人性。情感並不像合約,可以清楚劃界、不生變化。當其中一方在某段關係中投入了更多情感,而另一方卻仍停留在「只是開放關係」的認知時,失衡就出現了。一旦有人做出不同選擇,例如想要更穩定的伴侶,另一個人往往就成了受傷的那一方。至於多邊戀情,情況又更加複雜。它並不只是「沒有固定對象」,而是在同一時間,與多位對象維持親密甚至性關係。理論上,若所有人都知情、同意、並且能妥善處理情緒與界線,似乎也能自成一套邏輯;但實務上,這樣的關係對情感成熟度與自律的要求極高,稍有不慎,就容易演變成混亂與傷害。
除了情感層面,多邊戀也涉及更現實的健康與責任問題。頻繁更換或同時擁有多位性伴侶,無論防護措施做得再周全,風險始終存在。若只從「自己是否承受得起」來思考,而忽略了對其他關係對象的影響,這樣的行為其實很難說是負責任的態度。感情不是只關於自由,也關於你如何對待他人的身體與情感。
我個人較為認同的,是一種相對保守卻務實的原則:即使沒有婚姻關係、沒有長期承諾,但至少在同一個時間內,不要同時與許多不同的人維持性關係。這不只是道德潔癖,而是一種對自己、也對他人基本的尊重。或許有人會說,只要保護措施做好,就沒有問題;但感情從來不只是技術問題,更牽涉信任、依附與心理影響。
開放式關係與多邊戀之所以值得被討論,不是因為它們多前衛,而是因為它們提醒我們一件事:任何關係型態,若缺乏誠實、責任與自覺,最後都很難不以傷害收場。真正成熟的親密關係,不在於形式有多新,而在於參與其中的人,是否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又是否願意為選擇承擔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