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川普總統無權依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全面課徵對等關稅,即所謂關稅案。川普自然是氣急敗壞,何況反對關稅案的兩位大法官就是他自己提名的。
美國的朋友們說起這件事,覺得美國政府最近幾年無論如何荒謬,畢竟象徵最高司法價值的大法官們,還是堅守法學家的風骨,頗有嘉許之意。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讀聖賢書、是要雖千萬人吾往矣,還是知法犯法同流合汙,看看國內當下的司法環境,實在無法引以為豪,對照之下頗為發人深省。
記得之前寫過一篇羅斯福總統任內和大法官的爭執和和解。(參見 誰權力大? 大法官與羅斯福的故事 https://vocus.cc/article/672032a1fd89780001ea2111 )
羅斯福、甚至更早的華盛頓總統、傑佛遜總統...... 等,都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基調。但他們畢竟年代久遠,近來看著美國選出拜登、川普...... 這些人,有點懷疑民主法治的價值,在利益權勢面前,是否在最後的堡壘也要失守了?堅守理念的大法官,在利益權勢面前,守住為國為民的底線,這才是讓美國再次偉大的力量。
反過來說,會選出什麼樣的民意代表、執政團隊,就展現了這個社會的民意和價值。(延伸閱讀:政體就是民意的展現:由羅斯福的最高法院談起)
附帶一提,川普說民主黨才不會有這麼不團結、反對自己政策的大法官,羅斯福就是民主黨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