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捐助幾個社會福利團體,其中許多個案是弱勢孩子,有些孩子從國小捐助到現在工作結婚生子,有些孩子從嬰兒到現在大學都快畢業了~
今天接到孩子的資料,有點無奈!! 有點傻眼!!
這個孩子我從孩子念國小到現在18歲進大學,小時候發育遲緩,反應不佳,經歷了十年左右,好不容易開始工讀了。
孩子有一個較小的手足,念國中還不會自己坐公車,似乎也有發育遲緩的傾向。爸爸沒有和他們共同生活,只靠媽媽一個人,收入應該不高,這樣的處境,媽媽的確艱難。可是今天發現,媽媽還有個未滿兩歲的稚子。因為照顧稚子,媽媽無法外出工作,而稚子的生父偶爾會來看孩子,但經濟上無法提供協助,也就是不會負擔任何生活費。
這種處境,當然很艱難,可是阿頓就不懂了,為什麼兩年前媽媽會生下第三個孩子? 老大老二的認知發展都不是很好,又沒有經濟基礎,憑什麼認為自己生下孩子可以照顧得來?
這個社福團體的社工,十年前早就介入照顧了,難道不知道她懷孕? 為什麼沒有勸阻她生下第三個孩子?
這個時候真的有點無奈。
阿頓也過著很節儉的生活,錢還算夠用。這位媽媽的兩個孩子都託社會福利團體協助,她該知道生小孩後續的開銷有多大,怎麼會決定生下第三個孩子呢?
結果,第三個孩子慢慢長大,非常可能又需要有人認養協助。
目前一家四口的生活,除了老大工讀的收入之外,就沒有人負責了,媽媽竟然在老大16歲時生下老三,把經濟壓力轉移到老大的打工身上,一個孩子扛得住嗎? 還不是要靠社會資助?
生下老三,以後也有可能跟前面的手足一樣,是資源班的常客,就算不是,也需要花很多錢。媽媽生老三就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但媽媽顯然沒有存下足夠的錢做為這段時間的準備,簡單講根本毫無責任? 簡單講,就不該生下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