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從台灣過中秋節回來,街上熙來攘往很是熱鬧。可是這次我突然發現身邊的「霸王」增加了:
霸王甲
去餐廳吃飯,餐廳的生意很好,已經訂位了客人往往得等上十幾分鐘才能入座。還有許多拿了號碼牌候位的客人,許多人在店門口找椅子坐、找不到的就站著,把門口擠得水洩不通。
一位女士離開之後,有人把空的椅子挪開,想拿給自己家裏的長輩坐。一拉椅子,坐在女士旁邊一直大聲講電話的男士立刻大發雷霆,說那張還有人要坐;嗓門大得彷彿別人犯了天條。老人家向他幾次道歉,他仍然叨叨嚷嚷不肯罷休,聲音大得幾條街都聽得到。他的女伴看起來也不過30多歲,年輕力壯,需要椅子坐的老人家已經白髮蒼蒼了。
中年男士帶著怒火守著一張空椅子,老人家站著賠罪。
霸王乙
第二天,陪長輩去祭祖,很多人排隊搭電梯進靈骨塔。一位女士擺明了要插隊,從隊伍後面磨磨蹭蹭鑽到前面,擠過了好幾位拿著拐杖、走路不是很方便的老人家。有人看不過去跟她說,請她排隊,這位女士拉大了嗓門回應「奇怪、我又還沒有進電梯、你怎麼亂說我插隊」。看到前面的那幾位老人家進電梯之後,她就一支箭似地擠入電梯,嘴裡還呼呼喝喝「莫名其妙、我又沒有插隊」;彷彿聲音大的就有道理。
那些「霸王們」,似乎充滿了許多怨氣,找不到出口,於是只好拿陌生人來出氣。
什麼時候「聲量」成了決定對錯的標準?我記得以前不是這樣。
小時候身邊的人總是客客氣氣,不小心冒犯了人會真心實意地說對不起。那個時候一般人都是輕聲細語的,因為「嗆聲」(大聲說話)是黑社會的角頭和「七逃人」(也就是小混混)的特權。
現在,「嗆聲」成了許多人的基本權利。但「嗆聲」就代表理直氣壯嗎?
回到菲律賓,電視裡播的是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候選人Brett Kavanaugh 性侵案的聽證會,我才知道,真正不上道的是自己——置身於「霸王」時代而不自知。
一共將近9個小時的聽證會中,先出場的是指控Brett Kavanaugh 的Christine Blasey Ford。這位心理學教授在聽證會裡娓娓道來,沒有哭天搶地;彷彿自己只是個在場的第三者。
她不記得事情發生的詳細地點和日期,可是她記得她15歲那年,她怎樣差點被兩個醉醺醺的高中男生強暴、記得他們兩個不以為意的笑聲。她說她希望聯邦調查局就這件事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她有個比實際年齡年輕的聲音,平靜、優雅、真誠而客氣;她不斷道歉因為事隔多年,很多細節都不記得了;可是在問答環節,她還是盡可能仔細回答了每個提問。
霸王丙
被控性侵的大法官候選人Brett Kavanaugh 在聽證會裡大聲憤怒否認、聲淚俱下,說這個(還有另外幾個女人的)控訴完全是政治操作,毀了他的家庭和他的大好前程。
問答環節他大部分都沒有正面回應。問他是不是希望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還他清白,他說,他已經有相關人士的書面聲明說明查無實據,所以參議員應該儘快結案,逕行投票確認他的職務。
我看著電視畫面,這個大法官候選人的憤怒中帶著傲慢,在肢體語言上對女參議員充滿不屑;語氣間有那種「等我當上了大法官你們等著瞧!」的霸凌意味。他不斷強調自己在學校名列前茅、努力讀書上了耶魯法學院、從來未曾喝酒喝到酩酊大醉。
他怒火中燒的程度似乎自己才是性侵案的受害者。(在我看來,他的憤怒比較像是「煮熟的鴨子飛了」的那種不甘心。)要把這種憤怒解釋為不白之冤的怒火,也的確是見仁見智。
無庸置疑地,Brett Kavanaugh認為「聲量」可以決定聲勢、認為「會讀書的道德操守比較好」;拉起了自己是耶魯高材生、有過人履歷的大旗。也的確,在這個社會越大聲的人越能給人「理直氣壯」的印象。
顯然「越大聲越有理」的策略奏效了。自由派媒體大聲疾呼應該把這個案子查個水落石出,保守派媒體則清一色認為大法官候選人的憤怒控訴已經證明了他的清白。
本來以為事情已經船過水無痕——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以11:10表決通過,建議Brett Kavanaugh為最高法院候選人,共和黨說有信心下星期就可以進行全院表決,確認Brett Kavanaugh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終身職位——沒想到事情有了變化。
參議員們表示希望聯邦調查局(FBI)介入調查,而白宮也隨勢正式要求FBI進行1個星期的調查。雖然不知道FBI能查出什麼結果,但這個轉折也代表Christine Blasey Ford的控訴還是發揮了效果。
看起來霸王丙還得等上幾天,才知道他的新工作是不是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