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幾本書,提到一些有關於使用獎勵品,從實物到現金來給予學生,誘使學生念書的手段。其實驗的結果跟原因推測頗有趣,不過這些方法在台灣可不可行?筆者有一些想法。
筆者先整理一下美國的一些實驗作法。給予低成就的學生獎金的鼓勵,通過最基本的學力測驗就可以領,結果可以大幅提高畢業人數;給予家長獎勵,若學生可以通過測驗,家長可以獲得學費或現金的獎勵;或是讓教師得到高額獎金,只要學生通過測驗的比例能增加;還有給予像是演唱會門票等等。
筆者就以現場人員來說,對這些實驗有一些想法。確實就以這些實驗結果來說,成效相當卓著,可以在有限的資源內獲得最大的效果。而設計實驗者顯然也沒滿足於中學生,他們認為若可以在學生更小的時候就獲得這些誘因,也許可以幫助更多人。
一開始,筆者認為這種做法,對於價值建立來說是不利的,但實驗的結果說明,若學生長時間的接觸這種獎勵性作法,因而開始唸書,一旦培養起讀書的習慣,就算實驗結束後,在沒有獎勵的誘因下,還是有很高比例的學生,其學習成就並不會倒退,而可以維持下去。所以重點有兩個,其一獎勵的誘因要夠高,其二是是獎勵的時間要夠久,至少久到可以建立起學習習慣。
筆者個人在教學現場上,是會使用獎勵品的,而且多年下來,每學期都有修正使用的方式跟獎勵品價值。在此也分享一下使用的效果,最後再提出一些對於這些美國教育現場實驗的看法。
首先,獎勵品的價值不見得要很高,中學的學生對於長遠的獲益是看不到的,明天的小考80分就有一隻加倍佳棒棒糖,比下個月段考60分就請你吃麥當勞要有用。對中學生來說,當下可以看到明顯的收益才具有誘惑力,而這個獎勵品不需要高價值,因為對大多數學生來說,來學校學習本身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在這痛苦的時光中有一點小確幸就已經很足夠了」。
這一點,跟美國做的教育現場實驗蠻符合的,大多數學生無法判斷時間太長的效益,筆者個人的經驗是,超過三天以上,學生通常就沒興趣。
其次,獎勵品對於中學生的誘因來說,其實效益沒有想像中好,激勵這些低成就學生,去花一小時念書讓明天的英文小考變好,需要付出的獎勵品價值起碼幾百塊。這反過來可以用另一種方法去驗證,有些小考考差了會有罰抄寫,有學生願意付出五十塊的代價,請成績好的同學抄,罰抄的量會很多嗎?用字數來看不超過五百個字,但顯然他們完全不願意動筆。
這一點也可以對照,因為在芝加哥的實驗,通過測驗的獎勵金是幾十塊美金。換算台幣的價值,說實在話小考一次要付出每人幾百塊當獎勵,老師自己會先破產。
其實綜合以上兩點,筆者這些年試驗過各種不同的組合法,大致上可以得到幾個結論。
第一,獎勵品發放的門檻要低,最好依照學生的程度,分為絕對的成績優秀,以及相對的成績進步,個別的給予獎勵。而且最好每一次小考與測驗都發,依照學生的進步狀況給,學生很精明,會去精算花的時間跟價值,在有限的金額下很難大手筆。
第二,不要太過相信獎勵金的效果,但也不要相信言語激勵的神奇魔力,中學生念書很重視同儕跟奇檬子,正向的言語鼓勵與獎勵品,是要共同使用效果才會好。但就算這樣,你辛苦一個月的激勵,中學生只需要一個周末跟同學打混在一起,就可以徹底抵銷。很多程度還不差的學生,會因為同儕影響,不到一個月就掉到谷底,而且絲毫不以為意。
第三,在台灣的低成就學生,跟其家庭背景有幾乎完全正相關的關聯,而且大多是從小學開始就炸鍋了,中學端要非常多的資源才能拉起來。對低成就的學生來說,晚上去未成年打工也可以領到兩、三百塊,拿十塊的獎勵品去激勵是毫無用處的,而言語的鼓勵與激勵,因為學生無法體會,效果也是趨近零。
總結就是,效果存在但不顯著,至少在中學來說,用糖果餅乾類的去獎勵學生,多半只有原本成績就好的,還有程度尚可,只欠踹一腳就可以的學生。真的低成就到翻的,中學課程對他們來說已無意義,教育現場有經驗的前輩提過,以前有一些體育班跟課後的技藝班,對於這些低成就中學生的引誘力還比較大,只是這種班級開課與否,需要校長與教務主任的力挺,可以的話最好有民意代表等政治人物支持,不然一般家長都不支持這樣做。
筆者個人的結論是,在台灣這些低成就學生的問題是,我們的價值觀根本就是放給他自生自滅,報章雜誌媒體從未針對這些人實際需求去探討,通常只看前面1%的優秀學生。換句話講,後段學生的權益沒被重視,我們寧可十年後花大錢在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與治安維持上,也不肯在現在投資教育資源來幫助這些顯在的高風險群體。
為什麼?筆者是覺得問題很簡單,純粹就是佔便宜而已。成績不差,日後可以上大學的,中產階級以上者居多,對他們來說考進國立大學就可以賺到學費差了,何必花資源去顧後段的?而社會保險與治安維持這些經費,通常是全體納稅人承擔,逼學校開數理資優班給兒女念,賺到的是自己。既然如此,為何要花錢去幫後段的小孩?反正各人造業各人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