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回到上篇,提到的我將會用三個時空:過去、現在、未來 來探討這3件事,
一是,「身體健康狀態」(過往你所忽略的)
二是,「是否是有意義的事」(現在你正在做的)
三是,「如何做出貢獻」(未來你的下一步)
上篇已闡述第一二點,接著探討第三件事,上述一點,是要大家
好好調整人生規劃的順序以及重要性,而這一點則是要你們,趁這個機會好好反思,認真檢視,哪些是在過去總是被忽略卻
握在我們手上很珍貴的資源與條件呢?
我會由不同角度,將近期所觀察到的部分,帶各位來看看這些無形卻是極為重要的資產。
從台灣的防疫措施以及應變能力,以下6點是我們台灣人民擁有的寶貴資源
1) 國家政府立場
2) 國際外交的能力
3)台灣的醫學
4)文化水準
5)自由言論的環境
6) 物價水準
內容延伸閱讀,請點進
以上六點,只不過是大方向的重點整理。
反觀之,在我們的能力之上,又能會為政府或這個災情做些什麼?
我們既不是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也不是專業人士,那麼,唯一能做的就是
「有意識地使用自己的言論權」
不隨風起舞散佈來歷不明的訊息,我們應該適時關心,但不該放肆盲從。
據新聞報導一則來自北韓的快訊,說道,北韓一位官員為確診病患,卻不做自我隔離管制,四處旅遊,因此,政府單位將他處決,殺雞儆猴,標準的嚇阻理論,在刑事政策中關於預防犯罪的一種理論觀點。
都要判定資訊來源是否屬實,該訊息是否又會涉及影響到自身以外的人?
如果會,那就一起來當謠言終止者!
無止盡的散播,只會像雪球般越滾越大,越後面接受到的訊息就會越誇大不真實,更引起不必要的「精神恐慌」
現況除了顧好自己的健康、認真度過當下、重新思考未來的規劃以外,接著,就是,在這人心惶惶、資訊爆炸的世代
人人都會是資訊的製造者與傳播者
打開報紙跟電視,不該是盼著今天有什麼頭條或話題可以分享給親朋好友, 消息一但不經證實,反而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應該扮演「有意識的傳遞者」
簡單來說,就是確定資訊來源是否經過證實,若是有把握就分享,不成為假資訊的傳播者,若有來源不明的文章或影片,勿四處轉貼或分享。
記得!大眾的恐慌意識也是防疫非常重要的一環,每個人都應該負起公民責任。
我們在行動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不應該在這個「非常時期」擅自使用,應該珍惜這個權益,否則未來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過去、現在、未來,唯獨只有這個當下,還能補救過去、進而創造未來。
攸關於你的3件事,從此刻共同反思
一是,「身體健康狀態」(過往你所忽略的)
二是,「是否是有意義的事」(現在你正在做的)
三是,「如何做出貢獻」(未來你的下一步)
你該知道的法規 來源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時,隨意散播、轉傳,最高可罰新台幣三百萬元罰金;另外,社會秩序維護法也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則可能面對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有任何建議或想法,都歡迎互相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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