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的定義
以
結婚為目的所締結的
不要式契約(
不需要字據),訂婚並
不會發生身分上的關係變化,也
不強迫訂婚人一定要履行婚約。
婚約該怎麼訂定?
民法第972條(婚約之訂定)
最高法院33 年上字第 1723 號民事判例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民法第九百七十二條定有明文,其由父母代為訂定者當然無效。且婚約為不許代理之
法律行為,縱令本人對於父母代訂之婚約為承認,亦不適用關於無權代理行為得由本人一方承認之規定,如由當事人雙方承認,應認為新訂
婚約。
幾歲可以訂婚?
民法第 973 條
民法第974條
雖然民法規定男生17歲、女生15歲就可以訂婚了。但下一個
條文又特別規定,未成年人要訂婚一定要有
法定代理人同意。
民法的成年是20歲,所以在20歲以前要
訂婚還是要經過父母的
同意。
不過,因為
婚約只有自己可以
訂定,所以父母也沒有辦法替未成年子女決定
結婚對象。
婚約不能強迫履行
民法第 975 條
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憲法保障
婚姻自由,所以婚約不但可以自由訂定,還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
履行。就算對方悔婚,也只能針對
權益損害的部分來索取賠償,不能強迫對方履行
婚約。
看完這篇文章後,希望大家都能對
婚約有一定的了解。因為
婚約訂定和解除都是自由的,所以只要
當事人同意,旁人就無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