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事看主管是否可共享榮。】
總機妹妹發送著小番茄,全公司同仁每人一小袋。
有人問,怎這麼好,一早就有禮物。
總機妹妹回應說,廠商送的。大人物指示分給同仁。
很久以前有家公司,每年的三節總是收到許多禮品。
有些主管就自己私下帶回家。
有些主管是不想要的才分享。
當時的老闆為杜絕此一歪風,規定全都上繳至管理部,再由管理部統一分發。
人,總是私心作祟。
人,總是貪心作怪。
這一政策實施之成效是不彰的。
後來遇到一家公司更是誇張,很少,很少收到廠商的三節禮盒。
公司營業額之高,對外之交際應酬之多,怎一個節日只有少數兩三盒禮品呢?
喔!
原來全都寄到主管他家去了。
若有白目廠商不知道遊戲規則,送至公司辦公室。
也是有條潛規則,就是送進主管辦公室。
然後下班時就會看到主管悄悄得下班,兩手沉重得提著廠商送的禮盒。
廠商送禮,不是送給主管你這個人,是你背後的公司,你手上掌握的資源。
當你離開這個位置時,有幾個人還會記得你呢?!
不過,人家說,活在當下。
所以趁還在位時,能拿幹嘛不拿呢!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我是傻蛋 … 我總是分給大家,同仁拿到沒有謝謝,還跟我說這原本就應該大家分享的。
畢竟我還是個有理想有幻想的江湖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