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受俓個展「當我變成你」展場一景,台北當代藝術館。
前言
在我們討論公共美術館背後的政治權力之前,先試想一位對藝術感興趣的觀眾踏入美術館心路歷程:
他或她,可能來自與藝術無甚相關的背景,偶然在城市某個角落被展覽的廣告吸引後,使用搜尋引擎和臉書粉絲頁確認美術館的詳細資訊。爾後,進入美術館大廳後的首要任務,就是試圖在大量的當期展覽資訊中,用最短的時間辨認自己該前往哪個樓層和展間。在此同時,不只要表現出對藝術濃厚的喜愛,努力閱讀展牆上的文字、展覽手冊的說明,嘗試以各種不同的角度揣想藝術家的想法,還得在無法進入展覽的脈絡、不知從何理解作品概念時,不斷自我消滅對展覽提出的種種疑問,說服自己──藝術之門太過高深,而自身的藝術涵養太過不足。
對於從事藝術創作或相關領域的觀眾而言,觀看展覽的過程,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進入美術館之前,首先確認策展團隊、參展藝術家名單、展覽主題及規模。實地走進展場後,從起始至末了,仔細審視展覽的策展主題與作品之間的關聯性,若對於館方的作品選件方式、展覽定位及宣傳等措舉有所疑慮,首要之務便是注意美術館與其它企業或單位的合作及贊助,從而思索展覽背後的性質與訴求,是否有淪為商業利益附庸的嫌疑。
回溯近年來數間台灣公共美術館及其舉辦的展覽,不時可見藝術工作者或藝評,公開對某些大型展覽提出質疑,批判參展作品的價值可能因曾於美術館展出而水漲船高,進一步揭露藝術市場的炒作;然而對於一般的普羅大眾來說,美術館的權威性和神聖性依舊不容質疑,但凡踏入藝術殿堂的藝術家與其作品,有如通過美術館認可與加持一般,不懂如何欣賞作品只會歸咎於觀眾的藝術水準不夠高、缺乏美學品味與知識。
當我們思考何以展覽評價呈現兩極化的現象時,現有的藝術教育尚未完臻看似為首要的討論;然而在台灣的現實社會裡,比起學校裡的藝術教育,大眾對藝術的認識更多來自非營利的公共美術館。對於被賦予為民服務及藝術推廣與教育等公共責任的美術館,我們需更深地探究,美術館裡常見的展覽類型有哪些?這些展覽的訴求及定位為何?美術館是否適切地透過展覽培養大眾對於藝術的認知?而當公共美術館受政策壓力而推出符合上層單位的展覽時,意即政治權力的介入時,我們該如何看待?本文將會集中近幾年美術館所舉辦的大型個展、回顧展為例,提出一些觀察及討論。
展覽/展示及其類型
身為博物館(Museums)的其中一員,美術館/藝術博物館(Art Museums)對於其定義及功能,原則上依循國際博物館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聲明,也就是一座「博物館」為非營利的組織,具備蒐藏、保存、研究、傳播與展示有形與無形文化遺產的功能,向社會大眾開放,並達到教育、研究和娛樂的功能。而Joseph Veach Noble(1920-2007)的〈博物館宣言〉,對於博物館「展示」的職責亦有較為詳細的說明。
在談論展覽/展示之前,我們需先對現今美術館的展覽有基礎的認識。一般而言,美術館的展覽可大致分類如下:
- 典藏展:展示館藏品的展覽,展期長的如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國美館)的「國美無雙─館藏精品常設展」,展期短的如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北美館)的「台灣製造.製造台灣:臺北市立美術館典藏展」。
- 策劃展:有特定主題的展覽,包括高雄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高美館)的「看穿 每張照片都是一個謎」、台北當代藝術館(以下簡稱當代館)的「當代傳奇─2015MOCA國際錄像藝術節」、北美館的「愛麗絲的兔子洞」等。
- 雙年展:兩年舉辦一次的策劃展,通常為美術館最重視的大展之一,如北美館的「台北雙年展」及國美館的「亞洲藝術雙年展」等。
- 徵件展:由美術館公開徵件,開放大眾投件的競賽型展覽,舉凡臺北美術獎、全國美展、版印年畫、高雄獎都在此列。而由美術館或文化部補助的創作及策展案,如國美館的數位策展與創作案、北美館的策展徵件計畫亦是。
- 申請展:公立美術館開放大眾及藝術家申請個展。
- 邀請展:美術館舉辦大型的藝術家個展、回顧展、紀念展,如國美館的「直接面對:薛保瑕個展」、「倪氏寓言:倪再沁紀念回顧展」、「林之助百年紀念展」;北美館的「鏡─李小鏡回顧展」、「霍剛.寂弦激韻」;當代館的「謝春德平行宇宙系列─勇敢世界」、「政純辦在台北」等等。
- 教育展:以推廣兒童教育為宗旨,如「自然魔法師教育展」、「小.大」等等。
「一座島嶼的可能性:2016台灣美術雙年展」參展作品之一,國立臺灣美術館。
對展覽提問
上述是就展覽類型做初步的分類,不同類型的展覽,著重不同的敘事面向和訴求,然而一檔展覽可能同時具有多重的性質,例如策展徵件計畫的形式及經費來源被歸為徵件展,但實質的展覽內容等同策劃展。
而在各種展覽之中,又以藝術家的大型個展、回顧展、紀念展的成因及定位最為曖昧不清。對大眾來說,這些藝術家在藝術史上的重要性,來自於美術館隔三岔五地展出雷同的作品,同一位藝術家五年前的回顧展和今年紀念展的策展論述可能大同小異。可惜的是,大眾多半只能被動地接收美術館所灌輸的知識和資訊。
對熟悉藝術圈生態的藝術工作者來說,他們較為熟悉各間公共美術館的性質、擁有的資源和展覽的行政流程,因而對於美術館在藝術家個展的選擇上,抱有相對極高的期待。個展甫一推出,立即面臨藝術工作者的提問:美術館是基於何種基準,選擇此時、此種方式展出這位藝術家的作品?特別是當藝術家辦展的過程傳出一些風聲和爭議,原本看似記錄藝術史輝煌一頁的回顧展,可能轉眼之間變成眾人詬病的下場。事實上,為何會有某些一展再展的個展,大抵也只有美術館的工作人員,才有可能知道美術館內部的政治權力及政策是如何運作,而美術館取得生存之道。
那麼,既然美術館的內部運作鮮為人知,身為觀看者的我們,無論是一般大眾或藝術工作者,在無從確認展覽是否真實地呈現策展人的研究及意志之下,對展覽提問是否還有意義?
筆者以為,我們積極思考展覽、並對美術館提問的目的,不在於企圖揭示美術館背後的政治權力,而是從務實的層面來說,即便展覽是政治操作之下的產物,它是否還能帶給觀眾應有的藝術教育與美感的體驗,諸如:展覽的文字脈絡和敘述合理與否、策展論述及觀看角度是否有所突破和新意、當國外藝術家選擇在台辦展時,與台灣社會和大眾的關聯性等等。
而這些提問,皆是回歸展覽作為美術館收藏、研究、教育的呈現,是否達到身為博物館應具備的功能。如此一來,美術館的神聖性得以除魅,我們也可逐漸展開與藝術家及作品對話的可能性。
(原文刊載於《博物館簡訊》,第79期,2017年3⽉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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