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了親情與友情,我相信你應該也想聽聽關於愛情的故事。
但很可惜,我沒有談過戀愛。
更甚者,在高中以前,我不知道什麼是戀愛。
升上高一,我對班上的一名同學產生了隱約的好感。
他很溫柔、很體貼、很有禮貌、對任何人都很好,更重要的是,他給我一種親和感與安全感。
我似乎進入所謂的暗戀狀態,但我誤認成那只不過是我的理想型。
因為我不曾想要試圖拉近和他的距離。
都說喜歡一個人,看見他會很開心,和他說話也會很開心,甚至只是對到眼都會很開心。
但這些情況放在我身上,卻變成慌張,不知所措。
我對於感情太過遲鈍,也太膽小了。
直到他與班上的同學成為班對,我才像醍醐灌頂一樣的意識到,我好像是喜歡他。
第一次的暗戀,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告終。
第二次的感情來臨時,我總算是意識到了。
我知道我喜歡他,但他只是把我當成朋友,或者說只是一個比較熟悉的同學。
我不敢妄想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地位有多高。
這次我試圖主動去和他拉近距離,在其他人的幫助下,我們打破了藩籬,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
然而,我就只是朋友。
我很清楚他沒有喜歡我的意思,更清楚他有喜歡的人。
因此,我沒有告訴他我的心意。
由於彼此不同班,在他成功與喜歡的人在一起後,我們也就慢慢的失去聯繫。
很傷心嗎?
我覺得很遺憾吧,但感情本來就不那麼容易掌握的。
況且他可以如願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我是由衷的為他開心。
身邊的人都說:你是聖母嗎?
我覺得我不是啦,哈哈。
第三次,是我人生中(如果四天後我真的死了)最後一次喜歡上別人了。
這一次和上兩次都不同,我感覺到對方是喜歡我的。
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歡他。
可是,我們還是聊了起來。
他主動找我攀談,並且不斷釋出善意。
透過聊天、相處、談心,我發現自己的心意。
兩情相悅?能這樣用嗎?
反正我知道我們現在是雙方暗戀。
然而我猶豫了。
我不敢告訴他我的心意,相同的,他也不敢告訴我的心意。
我們就這樣僵持著,無聲的進行一場耐力賽。
最後投降的是我,我在某天晚上傳了訊息告訴他心中的感情。
他回我:對不起。
我問他:為什麼要說對不起?
他告訴我:我想了很久,可是我不打算現在談戀愛。
好吧,我知道了。我知道他是不想再改變我們現在的關係,這也無妨,反正我們仍然是朋友。
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他又傳了一則訊息:可是我很喜歡你,為了不要亂想,我想我們還是先不要再有接觸。
哇,這什麼話?
當初不是你先找我的嗎?
現在又是你說不要再近一步、想要退回普通同學的關係。
是怎樣?當我是你的玩具,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是不是?
我記得當時我沉浸在這股愕然中很久很久。
然後我傳了一則訊息:好。
從那天起,我們不再有任何的交流了。
直到上星期,他突然聯絡我,並且和我告白。
我不記得有沒有聽完他的話就掛電話,反正我知道我一句話都沒有說。
感情這種東西真是會玩弄人。
人是感性的生物,應該說,人必須要有感性。
但同時,人也被感性耍的團團轉。
今天是我生命的倒數第四天,我想要說的是:
在珍惜感情之前,請先珍惜自己吧。
人逃脫不過感情的鞭笞,但至少我們能先堅強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