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類似這類的「逗弄」,完全沒有增進親密或感情的功用,這種逗弄唯一的功用,就是讓逗弄者感受到自己是有力量的、全知的,可以不在乎地操弄被逗弄者的知識真相與情緒,引發被逗弄者的羞恥感,覺得自己似乎是糟糕的、不好的、被拋棄的。
你發現了嗎?這其實也是一種「羞辱」:
也就是—使用一些手段,貶低、壓抑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或價值,乃至影響到對方的自尊、對自我的看法,因而使對方感受到羞恥、覺得自己很糟糕。
而被對待者與對待者,都不覺得這種 #不尊重他人的感受與情緒、#不平等位置的對待 是有問題的。這也是在生活中時常會出現的一種現象,那就是:
有權利、有權威者,可以 #隨意定義、評價他人的外表、能力、價值、性格……而標準,是他們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