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書,結婚書約的前身。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需要的就是那麼一張薄薄的紙。
在一個多元化普世價值的世代,離婚率極高的現象在全球各地已是家常便飯,所以說,想要離婚,前提是得要先結婚。(歪理;拿到離婚協議書後,很乾脆的簽了,恭喜!結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都簽過的人生成就解鎖成功。
上述說的是題外話。
結婚,你為誰而結?自己?伴侶?孩子?還是你覺得,結婚是為了綁住另一半?怎麼想都是人類的自由。在簽下結婚書約之前,想想你是自願簽還是被迫簽?怎樣都好,反正都是人類搞出來的法條。
有人看重婚約,輕蔑婚約也大有人在,所以有這麼一句話:結婚是人生的墳場、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人類真的是一種很妙的生物,害怕寂寞要有人陪,討拍團抱很正常,然後再找個彼此似乎看對眼的來陪伴自己到看誰先進棺材;有趣的是,還沒進棺材之前要再來個彼此互相傷害。
所以我說,石器時代的人類都沒有結婚法條,各人生活自給自足自由自在,順便繁衍下一代,一直到「文明」發展後,開始有了各種方面的儀式,儀式感被文明創造出來,又是為了什麼呢?
身為人類,同時也是個視覺型動物,誠然有那麼一詞:第一印象,你我他給各人的第一印象是?帥哥美女米蘭大叔胸峰御姐矮子正太蘿莉etc.,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
人生不嫌遲之事有二:結婚與死亡。摘自《猶太人 處事妙方/麥加 著》
急著結婚、趕著簽結婚證書,是為了想要如酒後般激情餘韻的體驗,新鮮感嘛,我懂!
急著死亡、想快點找死,是為了?想起盧梭在他的*漫步之三裡寫到:如果說一個老人仍需學點什麼的話,則他惟一要學的就是怎樣去死。
*漫步之三:盧梭著作《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內文標題。
比起在死前簽手術同意書,結婚證書簽起來也許比較快樂吧!?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