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一次感受到我對春花的真心,是在醫院,那時候我因為登山摔了上新聞,她來照顧我,我心裡有點擔心她又要罵我,想好了一堆理由應付,沒想到她一句也沒問。我看她如此安靜,待幾天感覺身體好些就開玩笑:「要不要跟小藝文玩?」她一聽馬上把手掐住了我的小兄弟。我大驚失色:「妳想謀殺親夫啊?」她睨我:「如果今天不掐死小藝文,還不知道大藝文要怎麼摔死。」我馬上說這次不干我的事,是旁邊的山友害的,拿了一個好朋友來脫罪,她說:「我早知道你,說什麼你也不會聽,崇山峻嶺,你永遠只顧眼前,從不管腳下是不是安全。」我被她這話裡的真誠打動,我看她眼中泛著溼意,想起她跟我一起遠行時老是要我別顧著拍照,但我從不理會,依舊我行我素,這次讓她傷心我第一次感到後悔。
「美景帶不走就算了,你那些美景拍那麼多,到底還要承受多少危險。」
「唉,好啦!我下次站穩之後再拍,我拍拍胸保證。」然後要她去幫我拿熱水給我泡杯茶,趁她出去時我又開始翻著這次的美景照片,想著要怎麼利用......翻閱幾張之後我突然不想看了,我想起她的話,她曾說過有很多美景是抓不住的,一霎那就是永恆,就算抓住了、畫出來了,又怎樣,那些讚美隨風而過,真正欣賞的人只有自己跟知音,她寧願我少點風險。她攝影的景物真實,很少玄光;我攝影的習慣則是半夢半醒,似虛似真,雖然我不知道揭示了什麼──或許我倆追求的天光難以重合,但我想春花等我回來,總是情真意切。
出院後我精心調養恢復了生活,繼續寫字。我從小被打罵長大,因為個性慵懶,人生能到這一步,父親對我下足了功夫,但我也比別人多了開放思維,東西不好有什麼要緊,想辦法跟便利店聯名、跟故宮聯名,咖啡紙杯上面都是我的作品跟落款,展覽一次收費三百多元,照樣客滿,印刷多方便,調色多繽紛,人生就是要熱鬧、適度地應酬。如果要我講藝術,不如讓我上行銷課程,隨便授權找些單位就能增加曝光影響力,炒作是基本技能,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兩全其美。我跟我爺爺個性相像,他在世時交友廣闊,政治與商界都有相熟朋友,我爸卻是古板又閉鎖。
我也是退休之後稍微理解父親堅持的原因,終於比較專注於創作的產出。
某日有感而發,寫了一張「春華吾愛,常在我心。」然後就開始忙碌,之後便忘記這事。這件事讓春花變成一朵太陽花,我看她衝著我笑,本來有點後怕,等到她把那張紙煞費苦心的裱起來我又覺得她有點討厭。我一直不願意承認自己多倚賴她,心裡也覺得我一定會辜負她,在她活著的時候,此念從未斷過:我家族的人都覺得她是結過婚的女人,聽起來不光采,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水性楊花,我因為年紀跟父權體制等,總有褪不去的陳腐,一方面這種舊習讓我自成一格、驕矜自大;另一面同時讓我無法突破。
直到完全失去,我終於意會到──原來我竟然這麼在意別人的眼光、原來我內心看不起春花對我愛,覺得本該如此,這一念間,便讓我錯失一生中可以好好對待她的機會。她走之前的醫療,總共花了一百多萬,我堅持使用最好的藥物乞求奇蹟,但那些錢不是愛,只是因為我不能失去她……癌症四期,我不願意回想她在我懷裡叫我放棄她的事,只是覺得我們快樂的時間比我預想中短暫。如果那些錢可以拿一些讓她買點喜歡的東西,也比吃標靶藥物強,至少能讓她開心一陣子,雖然我對女生並不大方。家族女子嫌棄我摳門,但這是我的性格,從不覺得有問題,春華當然也抱怨過,但她總是接受了我,跟那些翻臉無情的女朋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