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澎湖天后宮簡史
(一)建廟歷史
闔澎三大公廟之首的澎湖天后宮的創建年代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確定的論述。從廟底挖掘到的臺澎第一古碑「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可以確定在明萬曆32年(1604)天后宮早已存在。
(二)修建沿革
◎明萬曆32年(1604)已存
◎清康熙23年(1684)敕封天上聖母
◎清乾隆15年(1750)澎湖廳通判何器倡議重修
◎清乾隆57年(1792)重修
◎清嘉慶23年(1818)重修
◎大正8年(1919)整修
◎大正11-12年(1922-1923)重建為今日規模與樣貌
◎民國72年(1983)依「殘跡保存」原則修復
◎民國74年(1985)交趾陶修復工程
◎民國82年(1993)環境整修工程
◎民國83年(1994)彩繪整修
◎民國91年(2002)漏雨緊急搶修
◎民國97-98年(2008-2009)緊急搶修
◎民國100年(2010)「國定古蹟澎湖天后宮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民國101年(2012)雲科大負責「國定古蹟澎湖天后宮彩繪調查研究暨清潔加固計畫案」
二、澎湖天后宮之指定歷程及理由
(一)指定歷程
在民國61年的「古物古蹟保存法」草案時期,內政部先行推動古蹟指定的先期作業,至民國68年完成審查,共暫定古蹟344筆。同時間的澎湖各地廟宇競相拆除舊廟興建現代的大廟,天后宮管理委員會也組織了重建委員會準備拆除天后宮。時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先生努力說服廟方留下1922年所保留下來的廟體形制,陳奇祿先生在建國日報(民國72年6月18日第五版)以「古蹟應當保存,都市須要發展」的標題表示兩者希望能兼顧的方式來進行。
民國71年5月26日《文化資產保存法》1-1版公布施行,天后宮於隔年6月18日修復工程開工,同年12月28日內政部公布指定澎湖天后宮為「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澎湖天后宮為文資法施行後第一個修復案例。
時間軸:
◎民國61年(1972)「古物古蹟保存法」草案時期,內政部推動古蹟指定的先期作業。
◎民國68年(1979)完成審查,暫定古蹟344筆。同時期的澎湖各地廟宇競相拆除舊廟,天后宮管理委員會組織重建委員會準備拆除天后宮建新廟。
◎民國71年(1982)《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
◎民國72年(1983)6月18日修復開工
◎民國72年(1983)12月28日內政部指定澎湖天后宮為臺灣地區第一級古蹟。
(二)指定理由
澎湖天后宮於民國72年12月28日由內政部指定為臺灣地區第一級古蹟,種類為寺廟,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指定理由:「具有保存價值」。
三、澎湖天后宮修復原則探討
天后宮自文資法公布後進行了兩次大型建築體修復,分別為1983年與2011年的修復。
(一)1983年的修復
由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都市計畫室(今台大城鄉所)負責調查研究,以〈澎湖天后宮保存計畫〉為修復原則,採「殘跡保存」的方式整修,以儘量保留原有材料與形制、修後建物仍維持其原來的使用目的、更換部分材料之顏色、質感、尺寸等必須與原材料配合、已毀損部分修補及重建時須找到確切有實證的證據或照片、圖片來修補等修復原則進行修復。
首次投標之資格為「具備修復內政部登記有案之國家級或省級古蹟中以木構造為主體之古建築物之經驗且為內政部登記有案之家及營造廠」,第二次招標資格改為「凡乙等以上營造廠商,具有修復過內政部列為縣級以上古蹟並以木構造為主體之古建築,期工程造價於一百萬元以上,且施工優良,並能提出證明者」,第三次招標則改為由台大依據考察台省曾修改過國家級古蹟且施工優良者,推薦慶仁營造承包。
此次修復項目分為五大項:大木、小木、土水、剪黏、交趾陶。大木作不採用「大解體」的修復,以部分解體與局部整修為主。
此時的天后宮殘破不堪,燕尾斷裂,剪黏、交趾陶已多數無存,〈澎湖天后宮保存計畫〉之修復內容考證原則為:老照片、現有殘跡與地方人士之訪談為來源,在修復時加上修復匠師經驗之判斷。
〈澎湖天后宮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暨修復研究〉結論檢討中,提及保存計畫訂定之標準甚高,施工說明書只針對材料與做法給予一般性的指示,國內的修復知識與技術的水平不夠等問題。
1989年修復後的澎湖天后宮(翻拍自: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檔案圖說 楊仁江攝)
〈澎湖天后宮保存計畫〉於民國69年3月訂定,〈中央里再發展計畫〉於民國69年7月規劃,在修復時天后宮後土丘差點因為惠民路的拓寬而被剷除的危機。天后宮後方的土丘為1903年所建的臺灣神社遙拜所所在地,1928年2月11日遷移至今澎湖縣立體育場一帶建澎湖神社,於1934年升格為縣社。)
澎湖島台灣遙拜神社(照片來源:澎湖春花紀事株式會社臉書社團 )
(二)2010年的修復
〈國定古蹟澎湖天后宮本體損壞調查研究暨修復畫報告書〉以古蹟環境的損害因子調查為報告書的重點,歸納出天后宮的損害因素,並將過去修復的歷程與缺點列出檢討進行修復評估,將更多天后宮本身的材料資訊列出。
第一章調查規劃目標:(一)建構保存基礎資料、圖檔電子化、測繪、(二)探索古蹟特色價值、(三)研擬古蹟修復計畫、(四)引導保存維護運作。
第二章為保存沿革概要,列舉過去修復的材料、工法與修復影響評估。由於1983年牆面的修復主要材料為灰漿+水泥,加上天后宮建築體本身的形制限制,讓室內的潮氣與燻煙無法順利排除,造成牆面的損壞狀況嚴重,甚至影響到周邊的彩繪、木質、石質物件等。在當時修復時沒有搭設棚架,雨水與工程灰塵直接影響到彩繪。在1993年彩繪整修主要以清潔與木構件漆桐油為整修工程,而漆桐油後受到澎湖當地的氣候與天后宮的環境因子影響,造成彩繪層乾縮、變質等負面影響,這點與靠海的鹿港龍山寺彩繪或許可以相做比較,評估龍山寺與天后宮的彩繪應如何修復。當時的彩繪修復由於國內的修復能量與水平不足,只簡易做了清潔與加固的整修,還有當時的攝影紀錄。但對於講究科學與傳統工藝的傳統彩繪修復絕不是只單靠照片來做依據,澎湖天后宮的木雕在過去一定是有彩繪層的保護,而不是現今看到的裸木。
第三章針對天后宮的損害調查與修復評估,澎湖的氣候環境冬季東北季風強烈,夏季高溫多濕。損壞四大因素:(1)構材侷限:老化、(2)環境因子:日曬、季風、鹽份、潮氣、地震、蟲蟻、(3)管理維護:燒香、通風、搭建、設施、澆水、(4)整修作為:材料選用、工法實施。其中環境因子以潮氣的影響為主且最為廣泛。損害程度:清風閣>正殿、左右護龍>三川殿、拜殿。
此研究計畫認為天后宮可改善方向:1.室內通風的改善、2.地底潮氣的引導、3.滲漏水路的阻斷。保存目標與策略:1、恪遵保存倫理與原則,彰顯當代努力及貢獻。2、重整空間歷史脈絡,再現古蹟文化風貌。3、呼應時代需求,保有發展彈性4、總體修復保存策略。
在修復過程中隱蔽處資訊發現及處理:
在虎邊過水廊茶水間門板後有戰後軍隊駐軍證明,刻有「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愛國」、「血手寫文章」等標語。
此次修復在處理構件外型上相對細膩,在泥塑的形狀上修復前有用版仔描繪其外型,在修復時依此為對照進行塑形,而不是憑記憶或是匠師本身的經驗。
在木構件的抽換上印有「2013年仿作」,讓下一次修復的人能清楚辨識哪些是新材料。
四、結論
(一)修復原則的把握
1、1983年修復的「殘跡保存」原則掌握度
從1923年完工的照片與1985年修復後的照片進行比對,可以發現天后宮三川殿的燕尾起翹程度不一,且在1983年修復前的天后宮三川殿的燕尾、剪黏、交趾陶早已不存在,是在修復時僅依照片、地方人物的訪談與匠師本身之經驗仿作上去的,這些並不是1923年留下的構件。
在修復時因為三川殿是天后宮之門面,所以把這些剪黏、交趾陶仿作上去,雖有違真實性之修復原則,但在當時的修復干預算是最小程度的干預。
〈澎湖天后宮保存計畫〉中把已不復見的燕尾畫了上去,使得後來的修復也依據此圖修了回去。
2、2011年修復的現代工法使用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2目「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在此次修復中天后宮正殿屋頂被加了數個可逆性的鋁質天窗,增加空氣對流,主要為了改善天后宮的潮氣問題。
在抽換木材時也印上該年修復仿作的字樣,讓後人得以辨識其材料新舊。
(二)媒體的視聽引導
媒體對於文化資產修復的不理解以及聳動的標題來誤導民眾,造成修復上的困境以及民眾對於文資修復的負面理解。
(三)文化資產價值的保存與體現
澎湖天后宮的價值除了建築本身的歷史性、藝術性,當年施作的匠師部分留在澎湖落地深根,更帶起了數位鑿花與彩繪的匠師派系,創作出了許多精彩的澎湖廟宇建築,二度臨澎施作沙港廣聖殿的朱錫甘在澎湖留下精彩的大楣作品與其旅居住所,被縣政府指定為一般古物與紀念建築的身分。天后宮內的木材也見證了澎湖移民到外地工作的證據,遠從南洋運送到澎湖的南洋大木等。這些都是天后宮的文化資產價值之一,但較為可惜的是天后宮的擂金畫真品在正殿神龕上,被物件遮擋住,只能觀賞廟方製作的複製品。而原本掛於清風閣的「功庇斯文」匾不知為何被移到正殿內掛放,失去了其物件的空間脈絡。
(四)修復研究的方向
1983年〈澎湖天后宮保存計畫〉著重於天后宮的研究考,後段對於天后宮的保存修復是概念性的原則,缺乏落實修復倫理的實例與做法,使得保存計畫與修復工程脫軌。
2011年的修復計畫則引入對於天后宮環境的科學檢測,歸納出天后宮的損壞因子,再從個案的影響層面最大的因子下手修復,對於修復倫理的落實也相對的較為完全。
國軍駐軍的歷史痕跡直到第二次修復時才被發現,可見保存計畫對於古蹟本體的物質歷史研究不足,不僅是歷史證據的研究不足,甚至可能在修復過程中移除了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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