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南區聯邦法院發佈一項指控,揭示FBI「再次」拘捕了兩名中共在洛杉磯的「僑領間諜」,並對他們提起了多達4項指控。
核心指控是他們「作為中共的代理人,企圖在美國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此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這是美國司法機構首次針對「中國代理人對法輪功迫害問題」直接採取司法行動,而這個行動勢必成為美國政府打擊中共跨國鎮壓和迫害行為的標誌之一。
今次起訴的兩位被告之一,陳軍,他是洛杉磯地區的「資深僑領」,長久以來一直被中共推崇為所謂的「愛國僑領」,其重要地位非同小可;至於另一位被告應為林峰(由於美國司法部文件中使用的是拼音,造成不少外國媒體在報導最初時都將其姓名誤報為馮林)。
從目前公開的美國司法部訴訟文件可見,陳軍和林峰被指控在2023年1月至5月期間,接受「至少」一位已確認身份的中共政府官員的指示,在美國打壓法輪功學員,怎麼打壓呢?
目標(即法輪功學員)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宗教自由、組織和宣傳活動,但凡這些在美國的合法活動以及基本權利,都是他們要下手之處,不只是監視、跟蹤和蒐集情報(尤其是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組織結構),同時還參與組織並發動抹黑、誹謗以及散布虛假訊息,要破壞目標的聲譽和影響力。
為確保計劃順利執行,中共政府出錢、出力沒有少,陳軍和林峰與中共政府官員及「其他相關人士」顯有秘密溝通、協調和合作行動,並有高於一般僑民數倍的地位和資源可以運用。
在一系列的間諜行動中,最關鍵的,是陳軍和林峰意圖利用美國國稅局的「吹哨人項目」(鼓勵舉報涉及稅務犯罪的管道),企圖進行一次「虛假的舉報」,目的在於剝奪法輪功學員所經營和維持的實體組織的「免稅資格」──這個行動,其實就是遵循江澤民當初設立「迫害法輪功三大原則」的「截斷經濟」。
不過,也因為是虛假舉報,司法部的文件中稱之為具瑕疵與缺陷的舉報投訴,當時為確保陷害的計畫可以成功,陳軍和林峰向一名「國稅局官員」支付了大約5000美元的現金賄賂,並承諾在事成之後將提供額外的報酬。
精彩的是,他們並不知道,這個跟他們來往的「國稅局官員」,實際上是一名美國執法部門的臥底...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