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引起關注的一件癌症拒賠案例引發了許多討論。從保險業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從以下問題中了解到這個案例所遇到的問題:
問題一
Q:大家最想問的是為什麼不賠?
A:首先實支實付理賠的大原則有兩個,至少要符合其中一個才有辦法啟動理賠:
(1)必要性的住院。
(2)有門診手術條款。(不是每個實支實付條款都有)
對於醫療險,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要住院,沒住院的話很多項目都無法啟動,所以「住院」絕對是第一大原則。
問題二
Q:誰來決定住院的必要性?醫師還是保險公司?
A:保險公司一般不會挑戰專科醫生的判斷和決定。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化療並不需要住院。保險公司參考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的見解,認為無住院的必要性,即使諮詢其他顧問醫師,對於化療而言,意見可能不會有太大差異。
問題三
Q:該怎麼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
A:所以馬克的客戶都知道,理賠一次金商品的必要性。如果今天趙先生是馬克的客戶,他現在手上的理賠金少則200萬、多則500萬。不至於為了這18萬放棄治療。此外,擁有切片化驗報告的癌症是無疑的,不太可能出現醫師和顧問醫師意見不一致的情況。
好的商品規劃應該要有互補性,理賠一次金很棒。但把所有預算全放在這檔商品規劃,那可就大大不行。癌症的治療還是少不了住院跟手術這兩樣,這兩樣就是實支實付的強項了。透過溝通及討論,商品的調整及搭配。才能有效轉嫁高額的醫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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