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殺生具戒第十(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十)
《佛說梵網經講錄》慧僧法師(1905~1982)講。果靖居士校訂
經文: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鬥戰之具。及惡網羅罥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況殺一切眾生。不得畜殺眾生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畜就是積畜、保存,保存殺眾生的器具。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或是矛斧鬥戰之具,及網羅等殺生之具,一切都不可以畜。說嚴重一點,就是乃至於殺父母,尚且不可以加報(編註:報復),何況是殺一切眾生呢?眾生更不可以殺了!所以不可以畜殺眾生具,要是故意地畜,犯輕垢罪。
所謂矛者,即長鎗。罥者,以羈擒野獸之具。今時今日,此戒當包括餘一切殺人武器,小自手榴彈、機關槍,大至原子彈、氫氣彈、死光等等,皆屬殺人武器,皆為此戒所攝。殺父母尚不加報,這是舉重況輕。世間法與佛法,多處有出入。世間法有云:「父仇不共戴天」,意謂殺父母之仇,焉能袖手旁觀?但佛教剛好相反。以其洞悉因果律,明白知曉殺身之仇,乃是因果循環,業報遞償。前生我殺你,今生你殺我,來生我殺他,如是者輾轉酬對,永無出期。若想出三界,必先斷輪迴。故佛陀一律戒殺,連殺父母之仇,尚不加報,何況其他怨讎,更應互解。所謂:「怨宜解不宜結」即止是矣。
此戒是性遮二業。殺之方便,且結輕垢。隨害物時,更結殺罪。
在清國初期,清兵南下,剛到江蘇揚州時,揚州有一個人,名字叫程百靈。他在前一天,夢到觀世音菩薩告訴他說:「明天清兵就要到了,你們一家十七個人,十六個人都能沒事,唯獨你不能免難。明天王麻子來,一定要殺你。因為你前生殺王麻子二十六刀,把他殺死了。今生他一定要殺你,你是走不了的。但有一個方便法,你明天最好做一桌席。他來了,你請他吃席。吃完席,叫他殺了你,這或許可以改變情況。」他作這一夢,是清清楚楚的。
第二天早上起來,程百靈就上街去,買酒、買肉,買菜的,他是一個很會做菜的人,就做了一桌宴席。到了中午,外邊有人敲門,他就出去開門,說:「你是不是王麻子?」這個人說:「奇怪!我是北方人,你怎麼知道我叫王麻子,怎麼知道我的名字呢?」就進來了。程百靈說:「你來了。我為你做一桌宴席,請你吃吧!」他說:「你怎麼知道我叫王麻子呢?」他說:「昨天我做一個夢,說是我前生殺你二十六刀,今生你來殺我;你把這桌席吃完了,你再把我殺了就好了。」
王麻子說:「要是那麼樣的,前生你殺我,今生我殺你,來生你不還得殺我嗎?要是那麼樣的,不就沒有停止了嗎?好了!那我也不用殺你,咱倆這筆帳就算一筆勾銷了。」後來,拿著刀背,對他脊背上,就砍了二十六下,表示這算還債了。就這麼的,不但以後沒殺他,而且還成為最好的朋友了。他還跟程說:「清兵後邊大批地來,這兵他不講理的。你們家最好搬到蘇州那邊去住,那邊都治安了。」他就幫程百靈在蘇州租房子,讓他舉家搬到那邊去了。
經文: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
以上略釋十條輕菩薩戒。佛弟子應當學習修持。後面說的「六度品」段,漢地目前已經佚失,此方不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