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 是人類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所形成的無形規範, 法律,則是為了處罰違反社會秩序的人, 民主時代則由一群能代表國家的人制定的有形規範...
最簡單的舉例, 路人看到人行道上有垃圾, 沒有義務去撿它, 若去撿起來, 就是發揮了良好的道德, 但是只有道德, 卻無法約束人們不會亂丟垃圾, 所以才有環保罰則的法律....
不亂丟垃圾只是很簡單的不違法, 那交通罰呢?
相信許多人會有這種行為, 在半夜裡, 紅燈亮著時,偷偷闖越沒有左右來車的斑馬線, 或者沒有警察在附近的時候,在人行道上騎機車, 這兩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因為這是一種積習, 所以沒人會大驚小怪...
那麼, 某知名作家的劈腿事件呢? 他並沒有違背任何法律, 也沒有影響任何人的生活, 為何違背道德的事, 卻比違背法律更受到大家的責難??
我認為這是人們自保心態的關係, 如果情感道德可以任意挑戰, 家庭倫理就很容易瓦解, 誰會想失去辛苦經營得到的幸福呢? 所以在道德上的情感劈腿, 遠比違反交通規則或者亂丟垃圾, 要來得嚴重得多了...
撇開道德層面, 完全回歸到劈腿事件本身, 這不過是雙方當時忠於自己內心的作為, 畢竟喜歡對方, 才會與對方上床, 我們也可以說, 男的為色, 女的為名, 你情我願, 有何不可? 錯就錯在這兩個都是知名人物, 不懂得在狗仔的監視之下保護好自己...
看過"麥迪遜之橋"嗎? 這是一個關於中年婦女的出軌故事, 如果這故事發生在台灣, 又被爆料出來, 他們有可能得到台灣觀眾的原諒嗎?? 肯定落個姦夫淫婦的罪名, 搞上人妻, 違背中華民國民法, 背著人夫偷吃, 也犯了通姦罪(啊現在刪掉了), 但, 這故事為何能被寫成浪漫小說, 進而改編成電影?那我們就必須先把道德的這個枷鎖拿開, 回歸最原始的感情本質來看...
對於小說裡的描述, 女主人對於家人細心呵護小牛長大, 長大之後又興高彩烈的送牠們去屠宰, 覺得不太能接受, 我想她對生物是有著細膩的感情, 這一點就與她的家人只是把動物當成生財工具就有所不同, 這種細膩的情感, 不是她那平凡的丈夫所能夠聊解的, 這也說明了, 感情需要知音, 並非她丈夫不好, 而是她的心靈感情世界比丈夫來的更寬廣, 於是另一個了解她的心靈世界的人, 就更能得到她的歡喜, 這個人就是那個偶然出現在她荒漠生活中的男人, 然後雙方發生一段纏綿悱惻的愛情...
春蠶吐絲,蜘蛛結網, 自然界有固定的規律法則, 如果女主角不是中年女子, 而是一位八十歲的老婆婆, 她還有那個勇氣與初相識的陌生男子發生關係嗎? 或者說, 如果今天是一位八十歲的老婆婆選擇出軌, 她所受到的責難,是不是將要少得多? 或者說, 能夠與八十歲的阿婆做愛, 這種勇氣更是無人能敵, 其實啊, 國外還真的有許多grandma sex的色情片呢, 不過那只能說是最原始的肉慾罷了...
情感之所以唯美, 是因為我們已經把它塑化成一具沒有生命的石膏像, 當感情變成一具血肉之軀, 你能夠體驗她的體溫之時, 就要注意道德的無形枷鎖, 正悄悄的跟隨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