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的人,可能不比別人多,但是對人的感受,因為見到的賤人太多,所以可能比別人強一點。
有甲乙兩位初中同學,一直保持聯絡,甲很早就去越南投資了,乙因為父親留下不少資產,他就做點小生意,日子也過的順意。有年甲因為經營不善,急需資金,就說服乙也去投資。乙有來問我的意見,我告訴乙,他的能力真的不夠做老闆,但是愛顯擺的乙,還是結束台灣的生意,去做了越南台商。資金一到位,不到半年,甲就用理念不合,要求拆夥。而乙也開始用台灣的資產貸款,而後出售資產,最後回台灣自殺了。
乙的母親找我幫忙了解為什麼?我直接找到了甲,甲很不耐煩的回應,只差沒兩個字:活該!我很生氣的對甲說:從初中開始,你吃他的、用他的,如今因為你,他的一條命都沒了,他能力有所不足,但不是你可以逼死他的理由!後來甲的公司也出了問題,他的另一群田僑股東聘請我去查帳,我從來沒有如此認真且不給人留後路過!帳面上有三千萬台幣的應收帳款不見了。我找到甲在越南的枕邊人,請她幫忙聯絡可能有關的人,結果開了兩桌,二十多個鶯鶯燕燕,都是甲五年來同居過、交往過的,而她們就均分了三千萬台幣!而甲也把自家的、妻子家的財產耗盡,才解決了問題。害甲妻離子散,我沒有一點內疚,因為是他先毀了別人的家。
準時赴約的人,並不一定是可以往來的人。反而是那種遲到卻一定會到的,而且理由我可以接受的,我才考慮可以一生交往!國立大學畢業的,我都離的很遠,反而是無名大專畢業,還喜歡閱讀且認為自己不優秀的,我很高興認識。
每個人都有自己看人的方法,這比什麼都重要。當你覺得一人不可交時,別懷疑,也別用社會標準去衡量。因為會在背後被刺的,是你而不是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