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語言都應該是這種情況;英語如此, 自己的語言更是如此。
從初中一年級, 等於現在的國中,我才真正開始英語的學習。而最早引發我學習英語的興趣,竟然是由父母親為了獎勵我考上師大附中,所送給我的勝利牌 Hi-FI 收音機。
它的擁有,象徵著我一生重要的一個轉折點,它讓我直接暴露於另外一個語言的文化領域。經常收聽的是美軍電台的全美語廣播。我收聽的重點是美國50-60年代的排行歌曲以及美語的新聞廣播。
後來家裡又為我添購了留聲機,因此也買了不少33轉的黑膠唱片,每一片都附有 “參考” 的歌詞。所以也增加了我需要 “為同學們” 去弄清楚歌詞的正確意思,因此,我只能額外努力去改正英語字中的許多錯誤 *。兩個好例子如下:
Patti Page 的 Tennessee Waltz 的歌詞給我一個很好的示範,在過去進行式, 和過去簡單式的應用情況,清楚地展現 “過去正進行式” 表現的是持續性的動作 “was dancing / were dancing”, 而 “過去簡單式” ** hi表現的卻是短暫性的動作 ("happened to see / introduced / stole)。 另外也示範了 “愛人” 的三個不同的表達,
darling, my loved one, 和 sweetheart:
"I was dancing with my darling
To the Tennessee Waltz,
When an old friend I happened to see.
I introduced her to my loved one,
And while they were dancing,
My friend stole my sweetheart from me." - (第一段)
貓王,Elvis Presley 的
”Love Me Tender”, 示範給我們祈使句最柔美, 難以抗拒的 “請求”。
“Love me tender
Love me true
All my dreams fulfilled
For my darlin'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 - (第二段)
回過頭來看這一生,從一開始好像上天就 “賜” 給我一項 “測底去理解英文這個外語” 的挑戰與任務。也暗中持續在醞釀著我一定要把 English 學好,並且破解它的 “奧秘” 的強烈興趣與決心。
記得在唸師大附中 “高二” 時,有一次,在走向英語課堂時,在教室的走廊碰到同學反向要翹課回家,偏偏碰到英語老師也在後面跟上走向課堂。她很巧妙地問我,「你怎麼沒有走那個方向?」。我答說,「老師英語教得那麼好,我哪理能夠錯過呢?」
此後,這位老師一直在班上肯定我, 器重我。因此,我也建立一個不能辜負老師的期望的策略,自己總會往前預先唸過至少一篇課文。
回想起來,後來從東海大學生物系轉到外語系, 似乎早就註定會有如同 “水到渠成” 的一個大轉向,從生物系轉到外語系。
東大的五年,曾經參加過英語辯論、演講, 以及戲劇的演出, Thornton Wilder 的 Our Town *** 的演出,努力擔任好該男主角 George Gibbs 的任務。這些英語應用的機會與訓練,對我英語的實用能力,提供了直接又有實效的珍貴助益。
另外,因為全數學生和教師們都住在校舍,自然增加了許多課餘時間可以應用英語的機會。
我想上天對每一個人所安排的語言上進的任何好機會, 都應該被視為是一生中 “最重要的緣份” 之一。
我絕對認為,學國語與學英語絕對沒有價值上的區分。只有學習的先與後的差異,也是一項學習上的 “時間先後” 的理想的安排。
在我們心底處唯一的正確價值觀,應該是,沒有哪一種可以被忽視的可行性,只能兩者並肩,雙管齊下。
如此去做可以期待的是,在相得益彰的效果之下, 各自能夠發揮各自的功效, 各自綻放自己獨特美妙的花朵。
(Fred Chou, Mar.14, 2024, Hualien)
*當時唱片所附的 pop songs 的歌詞,應該是刻意不完全去印對它們的考量存在著。很多時候, 錯得實在很離譜。
** “過去進行式”,英語以 “past progressive tense" 或 “ past continuous tense" 表示, 而過去簡單式則以 “simple past tense” 稱之。
***Thornton Niven Wilder (April 17, 1897 – December 7, 1975) 是美國名劇作家與名小說家。先後贏得一次普立茲小說獎以及兩次劇作家獎。
“Our Town”, 寫於 1938, 是得獎的 "三幕" 的劇作, 也是美國據統計最常被演出的劇作之一。有機會值得欣賞該劇的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