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筆記最困難的是看見資訊的內部連結。」
我在鑽研卡片盒筆記法3年後,獲得如此感悟。
卡片盒筆記法於我而言,價值在可以用於學術研究的實務。
作為研究人員,我無法像網路上的知識傳道士一樣,
停留在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沾沾自喜的狀態。
研究人員的工作,是產生新的知識。
而知識傳道士本身的工作性質是娛樂業,
滿足不識字的人群之間附庸風雅的需求。
5杯攝氏30°C的水加起來,也不會變成100°C;
不識字的人群之間的對話看得再多,
也只會成為動物行為學專家。
卡片盒筆記法的操作實務也是一樣。
這3年我讀過好多網路上的小丑的表演,
著實錯付了許多時間與精力。
但換個角度想,或許也正是需要先看透雜耍,
才有品味,辨別出什麼是真的藝術。
什麼是藝術呢?
藝術與美術不同。
藝術,其實是做事情,達到成果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