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通報

含有「資遣通報」共 4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問題 1: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勞工的權益如何保障? 答案: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20 條規定,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外,其餘勞工需依第 16 條規定的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依第 17 條規定發給資遣費。同時,留用勞工的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承認。 問題 2:併購過程中,勞
Thumbnail
學習勞動法比較麻煩的地方在於-「不同的規範,落在不同的法規中」,而對於相關規範不熟悉的人資夥伴,常常很可能把A規範與B規範搞混,例如:「資遣預告」與「資遣通報」就常常有人資夥伴搞錯;一個概念,「資遣預告」是公司與勞工間的事、「資遣通報」是公司與政府間的事,兩者的目的與對象都不相同喔。
Thumbnail
就服法的「資遣通報」的對象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基法的「資遣預告」的對象是勞工。對雇主而言都是強制規定,兩個法都要遵守。 資遣預告 👉勞基法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 舉例說明:
Thumbnail
日前(20220115)在粉絲團辦了隔週六上午免費的勞動法令諮詢,把當日聊到以及被問到的內容稍作整理,避免閱讀負累分成上下(下還在整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