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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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微亮,網路依舊熱鬧。討論串像是熾熱的火苗,燒過了整夜,依然沒人打算停下。PTT鐵拳毀滅者版上的鄉民,是一群只靠嘴贏的人,但他們相信自己的話語有力,像拳擊場上的右勾拳。 **「XX拳王就是個商業花瓶。」**這是一個聲音,冷酷而簡單。ID「社會就是黑」的話總像一記刺拳,直擊人心。他沒有更多的解
探討臺灣及中國離婚的法制差異,剖析臺灣的離婚調解制度,該制度強制要求在法院審理前必須經過調解程序。對於中國的離婚冷靜期、婚姻登記條例及其對家庭觀念的影響進行比較,思考婚姻制度的未來及其對個人獨立與家庭結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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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五節 離婚(§1049~1058)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96.05.23修正公布→97.01.09修正公布 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不忠、虐待、遺棄、犯罪、疾病等)(97.01.09修正公布)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五節 離婚(§1049~1058)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53條 (裁判離婚之事由及限制(一):不忠之情事)(19.12.26制定公布)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五節 離婚(§1049~1058)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54條(裁判離婚之事由及限制(二):犯罪之情事)(19.12.26制定公布) 對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五節 離婚(§1049~1058) 立法沿革︰ 85.09.25增訂公布→102.12.11修正公布 民法第1055條之1(裁判離婚子女之監護(一):依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102.12.11修正公布) Ⅰ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五節 離婚(§1049~1058) 立法沿革︰ 85.09.25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55條之2(裁判離婚子女之監護(二):選定父母以外之人)(85.09.25增訂公布)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並審酌前條各款事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6.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1條(裁判終止收養之事由:虐待、遺棄、犯罪等)(96.05.23修正公布) Ⅰ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96.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3條之1(依子女最佳利益應審酌事由之準用)(96.05.23增訂公布) 法院依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五項、第一千零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第一千零七十八條第三項、第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85.09.25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9條(裁判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及變更)(85.09.25修正公布) Ⅰ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